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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對於這種做法,一般人恐怕覺得難以接受,這豈非為了家庭的親情而傷害了社會正義?但不要忘記,舜已經做出了選擇,兩者不可得兼,只能取一個自己可以接受的結果,而你能夠接受的結果當然是出於人性真誠的情感保護父親,否則你繼續當天子,而父親被關在牢裡,甚至被判處死刑,你還能夠安心嗎?還能夠用心替百姓服務嗎?
由此可知,儒家的思考模式並不是要違背法律,而是要讓你知道法律是要建立在人性真誠的情感上面的,如果這種情感受到威脅,整個社會的架構恐怕也難以長期維持。一個社會不可能十全十美,許多事情都有它的代價,在儒家看來不應該為了追求社會法律上的正義而犧牲了家人的親情,因為親情是唯一的,是無法替代的。而且如果要犧牲,請問要犧牲到什麼程度呢?事實上,“大義滅親”絕不是儒家的思想。儒家認為你如果不能夠真誠的面對自己希望父母平安快樂的心情,而是直接跳到社會正義上,父母犯錯就立刻去舉報,讓父母受到懲罰,這是違揹人的情感的。儒家思想作為一派哲學,要解釋人類生活的經驗,壓力很大。因為人類生活經驗充滿各種矛盾,各種複雜的事實,殺人偷羊的背後也許還有許多複雜的因素,不是可以簡單判斷的。儒家寧可在這個時候說,你要出於內心的情感保護父母親,但是如果法律判父母親有罪,也不用抗拒,做錯事應該負責任,這才是正確合理的態度。
6。孝與守禮
所謂“孝”,是人類真情最基本的一種表現,所謂“禮”,是一種大家都遵守的社會規範。孝和禮有什麼關係呢?孔子認為有關係。有一次孟懿子向他請教什麼是孝?孔子只回答了兩個字“無違”,不要違背禮制。
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為政》)
父母活著的時候,依禮的規定來服侍他們;父母過世後,依禮的規定來埋葬他們,依禮的規定來祭祀他們。
孔子為什麼會這麼回答?因材施教。當時魯國由孟、叔、季三位大夫把持朝政,經常違禮僭禮,做出很多不合禮法的事情來。譬如孔子的學生冉有給季氏當總管,季氏想去泰山祭祀,孔子讓冉有勸阻,因為這是違背禮制的事情。只有天子和諸侯才有資格祭祀泰山,季氏身為魯國大夫,此舉屬於僭越行為。結果冉有說他勸不了,孔子非常失望。
這一次提問的孟懿子也是一位大夫子弟。他小孔子二十歲,曾經奉父親孟僖子之命,向孔子學禮。所以當他請教孔子什麼是孝順時,孔子簡潔而堅定的回答:不要違背禮制。也即在提醒他,一個貴族子弟不能因為有錢有權,就逾越了“禮”的規定,舉行超出身分的喪葬儀式,讓天下人都知道我孝順父母。在孔子看來,這是違背禮制的,是不孝的。只有無違於禮,才能實現孝順的心意。內在的孝心與外在的禮法配合,才是孝的實踐。
此外,孔子認為,孝與禮的關係還表現在:
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論語·學而》)
觀察一個人,要看他在父親活著的時候選擇什麼志向,在父親過世以後表現什麼行為。如果他能三年之久不改變父親做人處事的原則,就可以稱得上孝順了。
為什麼“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就是孝呢?這與禮的規定有關。古制父母亡故,子女守喪三年。根據荀子的說法,這三年不是真正的三年,而是二十五個月。很多人問,如果三年無改於父之道,萬一父親的原則是不好的,怎麼辦?應該立刻改過來,為什麼要等三年才改呢?反之,如果父親的原則很好,三年之後為什麼要改呢?可以接著做下去嘛。這個問題很複雜,因為每一對父子的性格作風不同,“父之道”的現實情況也十分複雜,“三年無改父之道”是基於此的一種穩健做法。譬如父親喜歡救濟孤兒院,我喜歡救濟養老院;父親過世三年之內,我是繼續照他的意思救濟孤兒院呢?還是按照我的想法,把錢捐贈給養老院?孔子認為,恐怕你還是要照著父親的習慣繼續做三年,為什麼呢?避免讓原來受他照顧的人感覺失望。你可以做滿三年之後,再按照自己的想法進行改革。
以孔子的學生曾參來說,曾參的父親年紀大了,他伺候父親每頓飯都有酒有菜。用完餐之後,他問父親,剩下的飯菜要給誰?父親說,這次給隔壁的張家吧。曾參尊重父親的想法,讓父親有安排剩飯菜的自由,讓他感覺到自己雖然年紀大了,但還是有能力幫助更窮困的人,這說明曾參很孝順。等到曾參自己老了以後,他兒子奉養他就不一樣了。每頓飯也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