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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無一處與###鳳相似的阿婆,正向車窗外燈火闌珊處那兩個美女頻頻招手,還自言自語道:這大冷的天,叫她們別來送我,偏來。唉,真是的。
別人的老婆
重男輕女,今古一脈相承。子之重,重於泰山,若是獨子,更是家庭中的重中之重;女之輕,輕如鴻毛,幾成父母生命中無法承受之輕。
在日常的親密行為上,古人對待女兒可能大都像甄士隱那樣,高興了,就把那粉妝玉琢,乖覺可喜的小東西從奶母手上“伸手接來,抱在懷內,逗她玩耍一回”,煩了,便命人抱走。雖然女兒也是自己的骨肉,即使像甄士隱這種把“膝下無兒,只有一女”視為人生之“不足”的父親,最後還不是因英蓮的失蹤而家破人亡?不過與對待兒子的態度相比,女兒卻終究算不得一件正事,前者如賈政對寶玉,父子見面像是公堂提審,好臉是不會有的,還要把那“小畜牲”給嚴厲訓斥一番。
父親對兒子的苛刻,是在潛意識中回到從前與自己對話,知子莫如父,也沒有人能像男人自己那樣瞭解自己。傅雷先生教子之嚴,尤其是上海與歐洲之間的超技術道德遙控,常人或覺不可理喻,而傅雷年輕時在巴黎的舊交則“意味深長”地說過這樣的話:“傅雷留學法國時,倘只知埋頭書堆,而不是交往三教九流,聲色犬馬門門精通,又怎樣能把巴爾扎克筆下的巴黎萬花筒,市井群像,譯得如此活靈活現,有聲有色?”( 見《 永珍 》第三卷第七期劉光華文 )
無子無女,是為膝下荒涼,有女無子,膝下倒是有了點人氣,但是那無邊無際的荒涼卻自膝下悄悄地蔓延至胯下。
在父系社會里,兒子不僅是父親,而且是家庭的具有不動產性質的自我,無論他日後離家多遠;相反,女孩卻終歸是“別人的”,覆水難收,哪怕這盆水只是潑在了自家門前。即使像元春這樣一支超級績優股,富貴榮華雖可利益均沾,人卻依然是人家的,皇家的,就連回一趟家這種私家的事,都會演變成一種政府行為。
所以父親的天敵不僅只是兒子,更包括別人家的兒子。連中了四次副車的余光中先生不但把自己的父親身份比喻為一棵風霜雨露,不勝負荷地“換來果實累累”,故決不甘心讓偶爾過路的小子一伸手就把果子摘去的果樹,同時又給自己樹了假想敵四個。這種情感,於我這棵只結了一個小果實的果樹來說有過之而無不及,我的“假想敵”遠不止四個,簡直就是一股“亡我之心不死”的敵對勢力。
婚姻、家庭和私有財產既維護了血緣親情,同時,至少在父女關係上又對它作出了深刻的異化。更為荒涼的是,在這場曠日持久的戰爭中,年少時充當過別人的“假想敵”的父親們從來都是知己知彼,百戰不勝的。在我們無力從“自己的”和“別人的”這一泥潭中自拔之前,惟有用精神勝利法胡亂抵擋則個。比方說,女兒快五歲了還老是要我抱,當我放下身段曲意奉迎之際,她的媽媽就會語帶譏諷地說:“你看你,又抱著別人的老婆了。”
我心裡想說的是:“哼哼,為什麼不呢?你沒聽說過,老婆都是別人的好啊。”
廣州非禮派對
所謂派對,亦舒總結道:“賓客雖多,統統是老面孔,今天你裝飾我的宴會,過兩日我來點綴你的派對,來而不往非禮也,來來去去是這幾十個達官貴人,第二天照片又刊登在社交版上叫小市民觀賞。”
說的是殖民時代的派對。後殖民時代的派對雖然還沒有“非禮”到“來來去去是這幾十個小市民叫達官貴人觀賞”的程度,但是歸根究底,所謂派對者,來而不往非禮也——當然,單隻人來人往,依然還是“非禮”的,要做到“有禮”,還必須一絲不苟地把主人家“攤派”到你頭上的種種事情做“對”。在這些被“派”到的事情裡面,最重要的就是穿什麼和怎麼穿,也就是說,“人到”還不夠,必須是穿著適當的衣服把自己送上門去。
其實,與“舞會”或“宴會”相比,“派對”的特殊之處本來就在於衣著和氣氛上的隨意和“非正式”。辭典上的解釋是:“一種非正式的舞會。因不像正式宴會般的隆重,參加者可以穿著簡便衣裳。如:‘家庭派對’、‘生日派對’。”不知何故,“非正式”到了我們這裡就自動“轉正”並且升了一級。我收到的派對請柬,絕大部分都附有“正裝”或“盛裝”的“著裝要求”。在一般的情況下,雖然著裝本身就是一個人參加派對的終極目的,即便做了“派對動物”,卻也是衣冠禽獸,行頭必不可少。然而,“穿什麼”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事情的傷腦筋之處尤在於,此外還連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