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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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啊?慈安不和他開玩笑,直接來了一篇大道理:自祖宗建國以來,天子的作息時間都有定製。今天皇上因為貪歡晏起,上班遲到;外間不知道什麼原因,只會怪我不能管理內務,所以我要問問她為何拼命勸酒,壞了宮裡的規矩?咸豐只好用“罪在朕躬”的辦法矇混過關:“此自我過。彼何能勸我?且宜恕之”;慈安不好再追究,只好留下一句狠話:“此主子宥汝。以後無論何處醉,惟汝是問!”咸豐自覺慚愧,“即索所佩”,當時只帶了這顆“同道堂”玉印,因“解賜後以謝”,於是“同道堂”印就成為咸豐感激慈安贊成“帝德”的信物 。現在此印從慈安轉贈給同治(慈禧),也就蘊含了規制的深意。 抽籤決定任命的程式,則如此操作:由吏部堂官選擇候選官員,將姓名寫在簽上,密封進呈。抽籤時,太后坐兩邊,幼帝坐中間,大臣立堂下,籤筒交給幼帝,由他“掣籤”。掣出後,太后用印,下發各部各省執行。 負責提名寫籤的吏部尚書陳孚恩,算是各部院實力派中唯一屬於“肅黨”的高官,他成為“肅黨”的經歷頗為辛酸,值得多寫幾句。陳孚恩,江西新城人。道光年間,依附穆彰阿,一直升到刑部尚書。道光三十年,咸豐即位,陳孚恩開始走黴運,原因則都與“肅黨”有關。首先是“議禮”一事;道光皇帝覺得任內輸了鴉片戰爭,列祖列宗顏面掃地,自己不配進入祖廟,享受後代祭拜,於是“遺命罷配郊祔廟”。咸豐“交廷臣議”,陳孚恩和怡親王載垣意見不和,當著皇帝的面,戟指對罵。載垣“以失儀自劾”,咸豐沒有過分追究,而“斥孚恩乖謬,降三級留任”。他大為失落,不久就以“母老乞養”告歸。回鄉後幫辦團練,守城有功;七年,母喪後再回北京,明年,授兵部尚書。本以為鹹魚翻生,哪料到咸豐八年協助肅順主辦科場案,發現他兒子陳景彥牽涉在內,於是“自請嚴議,並回避”。其子終於褫職、遠流。由此,他“鄙夫患失,反覆靡常”,“暱附(肅順)諸人”,咸豐十年九月,由兵部尚書調任吏部尚書,登上個人仕途的巔峰。 披摺子,選官員,是最重要的兩項權力,太后雖然參與,但是實權都掌握在顧命八大臣手裡。雖然這是秉承咸豐“遺詔”的執行方式,但是自負才情的慈禧是萬不甘心如此的。慈安性情固然剛愎(因食物致恨於肅順,因晏起大展雌威,可見一斑),可是見識、才能有限,所以,她要掌握的只是一種象徵性的權力,或者說就是蓋章的權力。慈禧則不然,根據她日後的表現,不難猜測她追求的權力乃是一種事無大小、不分表裡的全面掌控。當時肅順手下某人致其友人信中說:“風聞兩宮不甚愜洽,所爭在禮節細故,似易於調停也”;其實,兩太后所爭,根本不在“禮節細故”,而是“垂簾”大計。“後黨”某軍機章京在八月十三日寫信給在京的同事朱克勤,報告熱河情報,說:“聞西邊執不肯下,定要臨朝,後來東邊轉灣。雖未卜其意云何,大約是姑且將就” 。“西邊”,指慈禧;“東邊”,指慈安。話說得很明白,慈禧堅持要“臨朝”,也就是不滿足於參加與顧命、軍機之間的會議,而要直接上朝聽政。作此信之“肅黨”將這種資訊解讀為“所爭在禮節細故”,政治上未免太不成熟了。而他的“不成熟”,則植根於其老闆仗著“遺命”在身的的盲目樂觀,反映了“肅黨”內部的糊塗“共識”。 當然,“後黨”能明確領會到慈禧“定要臨朝”的意旨,是在董元醇奏請太后垂簾的摺子呈遞以後。“肅黨”反應遲鈍,判斷失誤,誤解為“所爭在禮節細故”,其時當在董元醇上奏之前。 八月六日,御史董元醇遞上一封奏摺 ,“敬陳管見”。他的“管見”,主要有三條:首先,請明降諭旨,宣佈兩位皇太后垂簾聽政;其次,除了顧命八大臣外,再選擇一二位親王加入到領導集團;第三,為幼帝改派師傅。 前兩條是赤裸裸的奪權。不但赤裸裸,還有找死的嫌疑。清代祖制,歷來嚴格限制后妃、皇子、親王、宮監干預朝政,敢於提建議破壞這種制度的大臣,標準量刑一定是死罪 。雖然順治初期,出現過孝莊皇太后會同濟爾哈朗、多爾袞兩位親王聯合輔政,算是一個特例,但至少沒有公開說這就是“垂簾聽政”。咸豐託孤,把二後排除在外,無非也是遵從祖宗之制。憑這點,就可以說董元醇有找死的嫌疑。至於增派親王進入領導集體,其意所指,當然是恭王奕訢和慈禧的妹夫醇王奕譞。輔政八臣內固然有怡親王載垣和鄭親王端華,但是咸豐以帝王之尊,變動祖制,自上而下,屬於違規;臣子倡言親王輔政,則是自下而上,屬於違法了。此條雖不至死罪,但也不是小過。 第三條則計及長遠,為日後太后釋權、皇帝親政的平穩過渡做準備。當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