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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有最大安全設施的醫院中接受治療。
(5)由於被告被診斷為多重人格者,因此治療方法必須針對該病症加以治療。
本庭裁定被告應在利瑪市的州立利瑪醫院接受治療,治療的病症為多重人格,過去的所有病歷資料均應轉至利瑪醫院。
金大衛法官亞倫地方民事訴訟法庭保護觀察組
(4)
12月18日,比利從利瑪醫院男子療養所打電話給作家,說他曾被一位醫院員工嚴厲鞭打,眼睛和臉頰都被打得瘀黑,而且兩根肋骨也斷了。
醫院管理部門向外宣佈的則是:“在一場與戒護人員發生的口角”之後,比利被發現除了自己造成的傷痕之外,並無任何傷痕。
第二天,湯普森律師探望之後,利瑪醫院高層修正了原先的宣告,對外證實比利“受到嚴重的傷害”。聯邦調查局與公路警察局稍後被請來調查此案。
湯普森對於有關比利與利瑪醫院所釋出的報告非常生氣,於是透過廣播電臺,對外發布了一項宣告:“即使是被判坐牢的人,仍然還保有他的公民權。”他告訴記者,“在俄亥俄州的法律中,病患也有病患的權利;在美國聯邦法律之下,他們也應受到公民權的保障。”
1980年1月2日,利瑪醫院在“第三次每月例行治療計畫檢討會”中,做出如下決定:
對於該病患的病情,我們採用的治療計劃既有效又適當。
病患的症狀是:
(1)由於假性精神質性精神分裂症(DSM…E、295。5)而造成分裂症狀;
(2)R/O(特殊診斷)反社會人格,有敵意傾向(DSM…E、301。7);
(3)自病歷得知,過去有酗酒的習慣(DSM…E、303。2);
(4)自病歷得知,過去有服用毒品及興奮劑的習慣(304。6)。
幾個星期前,由於該病患在男子療養所中有暴力行為,因此被送至加護病房……我相信由於媒體的報導對病患巳產生不良影響,因此病患有“明星態度”的心態……威廉。密里根的精神病症特徵相當顯著,比任何其他相同性質的病患更難處理……除此之外,病患還經常顯示出歇斯底里性格的特徵,雖然這種失序現象多半發生在女性身上,但也有不少男性歇斯底里性格的病例。此一病症現象不可一概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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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利瑪醫院並未依照金大衛法官的裁示,採用多重人格的病症治療比利,因此湯普森與戈愛蘭在盛怒之下,向法院及心理健康局提出申訴,施壓要求比利轉至管制較不嚴格的醫院治療。
(5)
被關在以精神病罪犯為主、戒備森嚴的利瑪醫院的比利向戒護人員借來鉛筆,開始寫一連串的信給作家。以下是第一封。
突然,一位戒護人員走進門來,威脅似的向廿二號病房的所有病人下達命令。“聽清楚!你們這些該殺的懶傢伙,通通給我滾到活動大廳,快點!”停下來喘了一口氣,調整口中的香菸位置,口齒不清地又說道,“玻璃擦乾淨之後,我要你們這些狗養的立刻給我滾回自己的房間!”
在那兩眼放冷光的戒護員前,一小群人離開硬板凳,像殭屍一樣走向活動大廳,隨後就傳來身後鐵門一一關上的巨響。身上垂掛像圍兜般的毛巾,臉上又毫無表情的一群男人,行動十分緩慢,但那些高大粗壯的戒護人員卻在一旁揮舞寬皮鞭發出尖響趕著前行,好象趕鴨大隊,病患們毫無尊嚴可言。市面上能買到的鎮靜劑,在這兒就像糖果一樣,為了讓病患聽話服從,所以就不停給他們服用。人性不復存在,但我忘了,我們早已經不是人了。匡當!
步入八乘十呎寬的房間,拉上門,匡當!我立刻感到封閉與窒息,身上每一處關節似乎全都僵硬了,我強迫自己去適應塑膠床墊。由於沒有任何工具,所以我決定用自己的幻想在對面的牆上作畫,哀求般地試著能勾繪出一幅圖案。今天,我見到的只是一些臉孔,是年老而醜陋的惡魔般臉孔。雖然害怕,但我容許這樣的幻想。牆壁在嘲笑我,我痛恨那座牆,去他的牆!它愈來愈靠近我,笑聲也愈來愈大。眉際流下的汗珠刺痛了眼睛,但是我仍盡力張開。我必須提防那座嘲笑的牆,否則它會擠過來將我壓碎。我會好好看住它的!410名精神病罪犯,如幻影一般被上帝遺棄在這有如黑暗洞穴毫無盡頭的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