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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其後果就等於鼓勵拖欠而拒不納稅。縣官對欠稅的戶主沒有別的辦法,只能拘押一些人在官衙前拷打,以為其他欠稅者戒。然而這些欠稅人也另有對付的辦法,他們可以賄賂衙役,僱傭一批乞丐代他們捱打,稱為“倩人代杖”。南直隸蘇州府向稱魚米之鄉,就是這樣一個典型的地區。申時行生長於蘇州吳縣,對這些情況已司空見慣。張居正自然也深知此中積弊,所以他給別人的一封信說蘇州以賴糧著名,“其鄉人最無賴”,此地可稱“鬼國”。
百姓繳納稅糧,在規定數字外尚有所謂“常例”,即各地方官按照習慣收入私囊的附加,縣官如此,以下村長里長甲長也無不如此。地方官向上繳納稅金稅糧,總是先扣常例,至於稅額是否如數,則是另一回事。
張居正擔任首輔的時候,他用皇帝的名義責令各府各縣把稅收按照規定全部繳足,這一空前巨大的壓力為全部文官所終身不忘。批評張居正的人說,他對京城和各地庫房中積存的大批現銀視而不見,而還要用這樣的方式去斂財,必然會通致地方官敲撲小民,甚至鞭撻致死。這種批評也許過於誇大,但是張居正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