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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侯之”二字衍文,從《本義》耳(案光地謂諸為侯之合音,想以古經旁註字切而誤增,不知反切始自孫炎,古經安得注字切,其說殊誤。謹附訂於此)。
蓋尊信古經,不敢竄亂,猶有漢儒篤守之遺。其大旨雖與程、朱二家頗有出入,而理足相明,有異同而無背觸也。
△《周易淺述》·八卷(內府藏本)
國朝陳夢雷撰。夢雷字省齋,閩縣人。順治己丑進士。官翰林院編修。緣事謫戍,後蒙恩召還,校正銅板。復緣事謫戍,卒於戍所。是編成於康熙甲戌,乃其初赴尚陽堡時所作。大旨以朱子《本義》為主,而參以王弼《注》、孔穎達《疏》、蘇軾《傳》、胡廣《大全》、來知德注。諸家所未及及所見與《本義》互異者,則別抒己意以明之。蓋行篋乏書,故所據止此。其《凡例》稱解《易》數千家,未能廣覽,道其實也。然其說謂《易》之義蘊不出理、數、象、佔,顧數不可顯,理不可窮,故但寄之於象,知象則理、數在其中,而佔亦可即象而玩,故所解以明象為主。持論多切於人事,無諸家言心言天、幻窅支離之說。其詮理雖多尊朱子,而不取其卦變之說;取象雖兼採來氏,而不取其錯綜之論:亦頗能掃除轇轕。惟卷末所附三十圖乃其友楊道聲所作,穿鑿煩碎,實與夢雷書不相比附。以原本所載,姑仍其舊存之,置諸不論不議可矣。
△《易原就正》·十二卷(直隸總督採進本)
國朝包儀撰。儀字羽修,邢臺人。拔貢生。其始末無考。觀其《自序》,稱早年聞有《皇極經世》而無由求得其書。自順治辛卯至康熙已酉,七經下第,貧不自存,薄遊麻城,乃得其書於王可南家。至江寧寄食僧寺,玩求其旨者一年,始有所得。蓋亦孤寒之士,刻志自立者也。儀之學既從邵子入,故於陳摶《先天圖》信之甚篤。其《凡例》並謂行世《易》說,種不勝數,要皆未嘗讀《皇極經世》,無怪乎各逞私智,而總非立象盡意、觀象繫辭之本旨。其持論尤膠於一偏。
然其書發揮明簡,詞意瞭然,乃非拋荒《經》義,排比黑白,徒類算經者可比。
其謂《洛書》無與於《易》,則差勝他家之繳繞。每爻皆注所變之卦,亦尚用《左氏》筮法,頗為近古。蓋其學雖兼講先天,而實則發明《易》理者為多。其盛推圖學,特假以為重焉耳。
△《大易通解》·十五卷、附錄一卷(直隸總督採進本)
國朝魏荔彤撰。荔彤字念庭,柏鄉人。大學士裔介之子。官至江常鎮道。是編乃其罷官後所作,其論畫卦,謂與《河圖》、《洛書》,只可謂其理相通,不必穿鑿附會。又以《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非生卦之次序。其論爻則兼變爻言之,謂佔法二爻變者以上爻為主,五爻變者佔不變爻,四爻變者佔二不變爻,仍以下爻為主,餘佔本爻與象辭。至論《上經》首《乾》、《坤》,中間變之以《泰》、《否》,《下經》首《鹹》、《恆》,中間交之以《損》、《益》,尤得二篇之樞紐,皆頗有所見。惟不信先儒扶陽抑陰之說,反覆辨論。大意謂“陰陽之中,皆有過不及,皆有中正和平。
德皆有美兇,品皆有邪正,非陽定為君子,陰定為小人,陰陽中皆有君子、小人。
陽之美德剛健,其凶德則暴戾。陰之美德柔順,其凶德則奸佞。陰陽之君子俱當扶,小人俱當抑。陰陽二者,一理一氣,調濟剛柔、損益、過不及,務期如天地運化均平之時。此四聖人前民之用,贊化之心,而《易》所以作也”云云。其說甚辨。然觀於《乾》、《坤》、《姤》、《復》之初爻,聖人情見乎辭矣,荔彤究好為異論也。
△《易經衷論》·二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張英撰。英字敦復,桐城人。康熙丁未進士。官至文華殿大學士。諡文端。是書專釋六十四卦之旨,而不及《繫辭》、《說卦》、《序卦》、《雜卦》。
每卦各為一篇,詮解大意而不列《經》文。大抵以朱子《本義》為宗,然於《坎卦》之“貳用缶”句,又以《本義》為未安,而從程《傳》以“樽酒簋貳”為句,則固未嘗如胡炳文等膠執門戶之見也。其立說主於坦易明白,不務艱深。故解《乾彖》“元亨利貞”雲:“文王繫辭本與諸卦一例。”解《乾》、《坤》、《文言》雲:“聖人舉《乾》、《坤》兩卦,示人以讀《易》之法。”如此擴充體會,蓋以《經》釋《經》,一掃紛紜轇轕之見,大旨具是矣。《漢書·儒林傳》稱費直惟以《彖》、《象》、《繫辭》十篇、《文言》解說《上、下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