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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除工作時間外,據統計,另有三分之一是在床上度過的,8小時內,需與他人合作。睡覺時,如果還要與另一半“合作”,這種無法放鬆的睡能不累嗎?
臺灣著名作家李昂女士說,夫妻同睡一張床的同居方式,可能只來自人類普遍的習俗,但並不表示即是普遍真理,習俗也不一定就合乎人性,有的甚至違背情理。
在美國紐約,有近百萬男女“分偶”,甚至比同居不同房的族群走得更遠一些,他們分別有自己的住所,但仍維持彼此的“愛情”及“婚姻”關係,《紐約時報》雜誌所做的一份統計表明,“分偶”關係實際上能維持很長,並且穩定,發生“外遇”的平均頻率反而比同居或傳統婚姻模式中的男女要低,換句話說,即他們對彼此更忠貞。可見,同居但不同床,並不會削弱夫妻雙方的親密關係,反而會促進夫妻雙方的情感一直保持鮮活、生動。
由此可見,伴侶可能有理想的性關係,但在床上卻不一定和諧,有心人曾在一百對夫妻中進行調查後發現,絕大多數人最不能接受另一半的“不良行為”是:(1)一個爭奪絨被,另一個以牙還牙;(2)一方在床上翻來覆去,另一個不勝其煩;(3)床上排氣及腳臭,指甲的刺割和打鼾;(4)踹腳、說夢話等。一位女性甚至提到,她對丈夫的呼吸很反感,似乎這不合情理,但她解釋是由於他的氣息呼到她臉上,有大蒜的味道,令她受不了;也有女性說,床上有一點兒麵包屑也睡不好,但她們的丈夫卻能背壓一塊蛋糕也睡得香。
對此,婚姻專家認為,夫妻關係真正成熟的表現是:兩人同房,但不一定同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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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缸裡曖昧的溫泉與身體(1)
(口述女主角 小黃)
我是個心太軟的女人,當年大新(我先生)追求我,久攻之下,我終於繳械投降。其實,他並不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人選,但我被他的執著與狂熱所感動,結果“失足”成了他太太。
我先生學的是計算機軟體設計,我是大學中文老師,我們幾乎沒有共同語言,他喜歡下棋,我喜歡跳舞,而對棋牌類遊戲一竅不通。戀愛時,他會捨命陪君子地去舞廳看我成為全場的“嬌”點,他的這種風度在我們結婚之後,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大概是追我追累了,結婚對他而言是修成正果,該是把腳放得比頭還高地好好享受一下的時候了。
我們是結婚後才正式有性關係的,這全歸功於我的堅守。戀愛時,他對我是敬畏的,從不輕易動手動腳,他自覺是“高攀”我,所以一味遷就我。其實,很多時候,我是希望他緊緊摟抱我,或有進一步“探險”的,但是他不敢,淺嘗即止,從不越雷池一步。有時候,我甚至有些恨他,那麼粗獷的一個人,在我面前怎麼會變得如此聽話呢?他是誤讀了我的矯情,實際上,我更喜歡他能本色一些、自信一些、甚至霸道一些,但是非常遺憾。戀愛本是兩人間一種零距離的接觸,最起碼也應保持一種“心跳的距離”,但他似乎太“尊重”我了,害得我患了嚴重的“戀愛面板飢餓症”。每次約會之後,無論颳風下雨,他都要送我到我家樓下,然後禮儀性地吻別,轉身離去。我真有些恨鐵不成鋼,他怎麼就無法“讀”出我兩眼的愁怨目光呢?他吻得太膚淺太小心了!
那是一些春風吹拂而沒有下雨的日子。他打動了我的芳心,卻不敢撫摸我的心。從那時起,我學會了手淫。每天晚上約會後回到家,我就放一浴缸溫泉水,滴一些香精,放肆地把自己泡在溫熱的泉水裡,再把(大新)送我的玫瑰花一朵一朵地撕碎,讓花瓣漂浮在我身體的四周……滾燙滑潤的泉水撩撥著我的心絃、挑逗著我的寂寞、浸泡著我的綺思……我很渴,呼吸加快,兩頰緋紅,好像是“暈湯”,又好像是一種高潮症狀,有飛翔的感覺,但又有沉入海底的迷茫、忘我和一種逃脫不了的肉慾的快感,我一個人淺笑、閉目暇想,一個人自撫著粉臂、耳垂……直至腳尖,寶貝著自己每一寸肌膚,喃喃自語或嘆息,我像浴缸裡的小妖,自梳,抒情,直到筋疲力盡,無力,慵懶,赤足走出浴室,回到床前,倒杯紅酒,輕啜,捫心自問:“我醉了?我怎麼了?”
那陣子,大新幾乎夜夜都帶我去娛樂場所玩兒,回來後我便重溫與水同歡的纏綿,整個浴缸裡便洋溢起一種芳香慾望,溫泉很燙,我更熱。這種自慰的日子過了一年多之後,我和大新正式登記結婚。洞房花燭夜,我是帶著期望與好奇被丈夫抱上婚床的,我是貨真價實的處女身,他非常滿意,也非常榮耀,猶如獲得諾貝爾獎。他非常盡力,也很盡興,我是他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