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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死前,他倆說:“將相是不能受辱的。”
這二馮,都是當年馮亭的後代。還記得馮亭嗎,長平之戰裡的上黨郡郡守。先秦時代以及秦漢時代的人,都是非常講面子的。司馬遷曾經說過,一個人不自殺而接受被抓進監獄,在監獄裡受罪,最後被法辦,對於中等才智以上的人來講,就已經是很羞愧的事情了。所以當時略有地位的人都很看重自己的人格尊嚴,這是分封時代強調個性獨立與人格尊嚴的貴族精神的遺緒。(但是到了大明朝,皇帝當朝把臣子的衣服扒下來打屁股,簡直跟我們從前的小學裡教師體罰學生一般平常。這種廷辱在先秦時代是不可思議的。要落到那份兒上早就死了。司馬遷辱入獄吏,受到刑殘,成了他書中念念不忘的恥辱,他之所以當時不事先自殺,只是為了能留身含辱完成自己的偉大《史記》。但是,明朝的大臣們不一樣。長期的皇權專制的社會體系,已經使得他們馴服得很有奴才性和奴才相了。臣子不是自己的,和帝國中的一草一物一樣,都是皇帝的私人物品,打打當然可以。他們沒有和皇帝對等的獨立完整的人格。皇帝和臣子之間是虐待狂和受虐狂的關係。而在先秦時代和秦漢時代,君臣之間帶有一定的師友主客關係。現在看譬如美國政府,上下級也似乎是先秦那種的。)
不過呢,李斯和二馮不同,李斯是布衣出身,對生命和尊嚴看得比較變通,他覺得在監獄裡住著也比嘎嘣死了強。
於是李斯就帶著行李去監獄裡邊住著去了。作為帝國的宰相,到了這裡一看,才知道地獄即在人間。到處是油煎餓鬼。他對獄吏提意見說:你們這裡條件太差了,為什麼虐待犯人。
“他們都是壞人,為什麼不虐待他們。”獄吏說。
審判日開始了,趙高是李斯案的欽定主審,所以廷上的法官也是趙高安排的人,他問李斯:“你為什麼要謀反?”
李斯說:“這個說來話長。”
“那就下次再說吧!來人,打他一百棍子!”
於是不由分說,把李斯按倒,打了一百竹板。打完之後,李斯嘿嘿呀呀,皮開肉綻,只有出的氣,沒有進的氣了。法官問他:“怎麼樣,你態度老實了一點沒有?”
李斯說:“好……好……”
“那你說一下,你認識陳勝多久了?”
“……不認識啊。”
“好,再打八十!”
李斯又給拉到板子上去了,噼噼啪啪被打得渾身發熱。拉下來後,法官問他:“有我想聽到的東西嗎?”
“我是忠臣啊!”
“好,再來八十!”
獄吏說:“大人,打死了沒法向上邊交代啊。”
“押回牢裡,上束縛,免得他越獄!”
所謂束縛,就是枷鎖,於是李斯被帶上了桎梏——雙手背在身後,用桎夾住雙手(倘使女的,譬如李斯的老婆,就在胸前用桎梏夾住其雙手),兩腳則用梏捆索起來,木製的,這樣李斯就像一隻被夾住的老鼠,沒法越獄了。李斯發現,自己的賓客、親戚們,也全帶著桎梏住進來了。妻子孩子一大家族,全在監獄住著了,哀呼怨高之聲此起彼伏,徹夜不絕。
當夜,李斯在囹圄之中,仰天而嘆:“嗟乎,悲夫!這個無道之君,我拿他有什麼辦法啊!夏桀殺了關龍逄,紂王殺了王子比干,夫差殺害伍子胥。我這樣的大忠臣就要死啦。我就好比是從前的王子比干啊。不是我不進諫,而是他不聽啊。一萬里江山沒有勵志開明的君主,讒邪阿諛的各姓同僚也不是我的知音。我看,用不了多久,麋鹿就要遊於朝廷的宮闕啦!”
清晨的太陽像一個吸塵器,把監獄裡的夜色收拾將盡,李斯拖著沒有寸膚完整的殘體,又去接受審判。幾個月下來,法官前後累計對李斯棒掠千餘。李斯這樣的老身體能受得了千餘板笞打而不死,也算是一個奇蹟了。
在監獄裡,李斯開始寫起了革命回憶錄。
李斯之所以一直不肯就死,是自負自己的口辯之才帝國第一,希望寫一封辯書,總結自己的歷史功績,幸其萬一秦二世讀後能醒悟過來赦免他,以及赦免整個家族的死罪。李斯在獄中寫了長長的上訪信,總結了自己三十年丞相生涯的七項功勞。當然,他不敢自伐其功,而是在名義上寫作自己的七宗罪。
第一,幫助秦始皇統一六國。
第二,北驅匈奴,南定百越。
第三,尊高諸大臣們的爵位,使他們親近效忠皇室。
第四,修建宗廟社稷,凸顯君主的賢明。
第五,統一度量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