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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的案子,這些官員在一起討論了一夜,得出了兩個定罪的方法。
一個就是最簡單的罪名,直接將黃裕隆判處死刑,然後拉到了京城天牢裡鎖起來,直等到今年秋天過後再行處決。這個判法是最乾淨利落,絕不拖泥帶水,而且手續上也方便快捷許多。
不過但凡當官的人,總是喜歡將簡單的事情複雜化,這樣不單單能從中渾水摸魚,而且還能顯得自己兢兢業業、肯下苦功,無論是實質的利益還是虛有的名義,都能兩全其美的獲得。因此,第二個辦法就是把黃裕隆的罪名均化一下,讓黃裕隆的家人為其分擔一下罪責,這樣打擊面廣了,打擊力度可以稍微降低一些。
這些官員的如意小算盤是這樣的,改黃裕隆死刑為流放,並且沒收家產,家中女眷全部造冊入官,壯丁則充軍,年邁著又不是直系親屬就算了。這個罪名雖然很重,因為畢竟黃裕隆是強四謀殺永和郡主未遂,而抄家、流放、女眷入官除非是犯了十惡不赦的大罪。但是這些官員是看準了永和郡主對這件事大怒不已,而且抄家還能從中漁利,所以自然願意糊弄一番。
商議已定
員井沒有尖把結鼻稟告到吳圭那邊,而是井找到了耙
他們將兩個罪名都告訴了永和郡主,讓永和郡主來決議到底如何辦理黃裕隆的案子。
永和郡主一開始沒有多想什麼,她對黃裕隆早已經恨之入骨了,而且這種仇恨在經過這些天的醞釀之後,愈發變得痛入骨髓,所以當即就要求處死黃裕隆。
這個結果,對於這些官員來說是預料之中的,他們雖然一邊答應著,但是另外一邊卻說殺死一個人並不是解決仇恨的最好辦法。而且現在距離秋天還早得很。萬一遇到什麼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