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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爭的
當社會由少數幾個有錢有勢的人統治時,他們喜歡培養人們對義務的崇高思想,樂於主張忘我是光榮的,認為人應當象上帝本身那樣為善而不圖報。這就是當時的官方的道德原則。
我懷疑人在貴族時代會比在其他時代更有德,但我又確信人在那個時代會不斷地討論德行之美;至於德行的功用是什麼,他們只能在私下議論。但是,隨著人們的想象力日益衰竭,每個人便開始自顧自己,談論道德的人也在這樣的自我犧牲精神面前表示卻步,不敢再向人們宣揚這種精神了。
於是,他們只去研究公民的個人利益是否在於為全體造福的問題;而當他們一旦發現個人利益與全體利益有符合和相通之處,便急於去闡明。後來,這樣的發現與日俱增,而本來只是孤立的觀察就變成了普遍的原理。最後,他們終於認為自己發現了人為他人服務也是在為自己服務,個人的利益在於為善。
我在本書的許多地方,已經講過美國的居民是如何幾乎經常將個人的幸福與同胞的幸福結合起來的。我在這裡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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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美國人是怎樣以“正確理解的利益”151
說明的,是他們賴以做到這一點的一般原理。
在美國,人們幾乎絕口不談德行是美的。他們只相信德行是有用的,而且每天都按此信念行事。美國的道德家們決不勸他們的同胞為了表現自己偉大而去犧牲自己。但他們卻敢於宣稱,這種犧牲精神對於犧牲者本人和受益者都是同樣必要的。
他們知道,在他們的國家和在他們的時代,有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在驅使人們自己注意自己;而在他們無望制止人們如此以後,就只有設法去因勢利導了。
因此,他們決不反對每個人可以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