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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滿身流血的病漢,傳銷者乾的就是往他身上一把一把地灑鹽。
按照《刑法》,普通詐騙罪的最高刑期為無期,盜竊罪甚至可以判死刑,而“組織、領導傳銷罪”的社會危害更大,對人的摧殘更深,量刑卻明顯過輕,對普通傳銷行為只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才處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在我看來,這樣的刑罰似乎過於仁慈了。
如果可能,我希望給這種罪行以更準確的命名(例如參照國外法律,將之命名為“金字塔詐騙計劃”),在刑法中單獨列罪,或者歸併到“金融詐騙罪”或“非法集資罪”。與它所犯下的巨大罪惡相比,除了死刑,再重的刑罰都不算過分。
金字塔詐騙計劃在所有國家都是犯罪行為。我們雖然在一九九八年取締了傳銷活動,但大多數國民都對此問題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常見的誤解主要有以下幾條:
一、認為傳銷在國外是合法的,只有在中國才是被禁止的;
二、認為傳銷是進步的新事物,而傳統的賣場銷售是落後的舊事物;
三、認為傳銷本身不是壞事,只是因為人的素質不高,好事才變成了壞事;
四、認為傳銷分為兩種:合法傳銷與非法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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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認為傳銷確實能夠賺錢,只是政府不允許。
這些全是錯的。我們平常所說的“傳銷”,其實就是“金字塔詐騙計劃”,它在哪裡、在任何時候都是犯罪行為。除了幕後最大的黑手,普通參與者不僅賺不到錢,反而要賠光一切,賠上時間、金錢、健康,賠上親情、友情與愛情,甚至還要賠上生命。
二十年間這種病毒已經產生了幾代變種,光我知道的名目就不下二十個,除了所謂的“連鎖銷售”,還有(純)資本運作、直復營銷、直復加盟、框架營銷、網路營銷、網路加盟、人際連鎖、人際加盟、加油站每個名目背後都是數不清的團伙,每個團伙都有數千、數萬乃至數十萬人。
這是經濟邪教,也是恐怖的瘟疫。二十年間,千萬人身陷其中,千萬億資金流失。數不清的家破人亡,數不清的兄弟反目,數不清的流離失所,數不清的罪惡滔天,數不清的災難橫生
然而這眼皮底下的罪惡卻一直沒能引起人們的重視,有人視之為“疥癬之疾”,有人視之為蠢人才會上當的把戲,媒體渲染一下、報道一下,轉過身就丟到腦後。人們依然漠視,依然姑息,依然縱容。而傳銷者就躲在我們身邊的黑暗洞窟中,被騙、騙人,過著豬狗不如的生活,睜著血紅的眼,怨毒地瞪視著整個世界。
在《水滸傳》第一回,洪太尉揭開封皮,放出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從此開啟了一個動盪流血的時代,千萬人死亡,千萬人於路痛哭。這故事與中國傳銷如出一轍,巧得很,妖魔飛走的地方就在江西龍虎山,離上饒很近,在那裡,我曾親眼目睹這些轉世的妖魔如何橫行人間。
很多人都有同樣的困惑:一個好好的人,怎麼就能被別人洗了腦?我的經歷證明:洗腦是再容易不過的事,只要合適的環境、足夠的時間,給一個人洗腦不會比格式化一張電腦磁碟更困難。人類的理性貌似強大,實則從來都不可靠,把狼馴化成狗很困難,把人變成蠢人則十分簡單,要想把一個正常人變成傳銷者,只要抬抬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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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為了洗腦,傳銷團伙編造了大量的謊言,這些謊言可以分為三大類:
首先是“合法性謊言”。為了證明自己合法,每個傳銷團伙都會竭力與“傳銷”本身劃清界線,把自己說成是一個“新生事物”,國家支援這個新事物,引進他們,暗中扶持他們,並且為他們制定了大量的行業標準和行為規範,大到入夥費交多少錢,小到每頓飯吃多少米、吃幾瓣蒜,全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國家法律。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還會編造大量的領導講話、會議精神、媒體報道,把層層光環都扯到自己身上,然而我們知道:這世上能發光的不僅是太陽,汙水裡冒出的肥皂泡也會偶爾泛出微光。
其次是“偉大使命謊言”。此處他們要虛構一個黑暗的社會現實:經濟危機、物價飛漲、民生凋敝、企業破產而更加不堪的是中國居然加入了WTO,洋貨即將大舉入侵,到時沒破產的也要破產,破了產的再破一次,真叫個“千鈞一髮,危於累卵”。正是這種種內憂外患,國家才破例引進了他們,要靠他們振興中華、抵禦列強、發展經濟、造福人群一句話,中國的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