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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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女紅女紅 6
在以繅絲織綢為主要謀生手段的家庭裡,男人和女人無疑都分擔了工作。一幅臨摹12世紀繪畫的作品畫了養蠶業的24個步驟,畫面上有42個女人,24個男人,3個男孩,5個女孩,2個嬰兒。嬰兒的在場表明絲織活可以摻在其他家務活如看小孩中間一塊兒幹。大一點的孩子無論如何也是個幫手。表現最後工序的畫面上,一個男孩坐在手工提花織布機的頂端,提起坐在下邊的女織工指定的經線,這是織錦緞時必不可少的一種技術。男孩可能是家裡的兒子,或僕人的兒子,也許是學徒。(稍後時代的畫面[見圖19],坐在上邊的孩子像個女孩。)畫面上的男人照管桑樹,採桑葉,搬運工具,升火爐,裝蠶山,把蠶繭存在缸裡,向蠶神祈禱。女人在桑蠶業裡似乎專門照料蠶寶寶,其中有兩位照看著蠶箔。只有一幅畫面出現了4位以上的一組人: 蠶旁邊的女人正準備挑絲,另外的3男2女正忙著裝蠶山。
即便在男人採桑葉、搬弄工具時由女人照看著桑蠶,財務多半仍由男人決定。至少洪邁記錄的兩個養蠶家庭面臨高價桑葉時的故事有這種含義,其中之一已記述於上文。兩個事例都寫到男人曾與妻子商量,但又不聽她們的勸告。上文敘述的故事裡,妻子責備了丈夫;另一個故事,男人要倒掉蠶時,妻子和兒媳一致協力搶救出第二年用的蠶卵。
並不是每一個參與紡織品生產的女人都在家長的監督之下勞作。單獨一個女人可以在別人家裡當紡紗工或織布工,就像做廚娘,女裁縫,或洗鍋洗碗的女僕一樣。148洪邁提到一位60歲的寡婦,兒子們都死於瘟疫,兒媳都再嫁了,只給她留下一個8歲的孫子。她每天到別人家紡線織布,然後回家與孫子一起吃飯。(她只在一家幹,還是四處打短工,不太清楚。)宋代惟一在大型紡織場裡幹活的女性是那些官府作坊裡的女工,她們在那兒的勞動至少一部分是強制性的;981年,朝廷取締了湖州的織布場,20名男工被送到京城,58名女工被遣散。
宋代和過去的時代一樣,如果寡婦需要養活自己和家庭,最好的辦法,就是幹捻線、紡、織等活計。社會對這種勞動的認可無疑與女人的特性(那是女人乾的活)和她們的位置在家庭以內有關(幹這些活不需要過多地接觸男人)。隨著線和綢布等紡織品市場的擴大,在宋代,靠幹這些活計養活自己或家人變得比較容易。陳堂前結婚不到兩年丈夫就死了,她說她不再嫁了,代之以養蠶、紡織來養活小嬰兒和公婆。周氏(1113—1174)帶著5個不大的孩子寡居,養蠶,捻麻線,紡麻線,還織麻布,每天孩子們還沒起床她就開始幹活,一天到晚不休息。甚至官員的孀婦據說也要幹這些活以便不使家人分離。陳氏(1016—1089)的丈夫於1059年死在任上,遠離老家,孩子又小,幸虧她會紡線,才度過難關。當然,女人並不是必須成了寡婦後才需要自己養自己。一個寄養在另一個家庭裡的妓女的女兒不願服從母命繼承母職,反而告訴母親自己可以幹紡織活養活她,宣告自己掌握了專門技術。應當注意,那些沒有專門技能的人,不能指望得到高收入。一個被丈夫遺棄的農民的女兒,為了得到工錢當了織工,但是收入少得只夠買自己和婆婆最低限度的生活必需品。
在後工業時代,我們傾向於視紡織業為可與造紙業、製陶業相比的工業或工藝。相比之下,傳統中國的紡織業卻是十足的農業活動。農戶養牲畜,種莊稼,多數產品都需要進一步加工以便充分利用: 穀物需要去殼,如果用麵粉做麵條,還得磨面;蔬菜需要曬乾或醃漬以便儲存;豆子需要發酵做成調味醬。種纖維植物和養蠶結繭的全部工序可能更耗工費時,149但是與種莊稼沒有多少基本的不同。整日績麻、紡線的女性是農婦而不是工匠。
宋代婦女的織布工作發生了緩慢但穩定的變化。受成熟的市場對各種紡織品的需要的刺激,生產者持續地改造裝置,發明更好的紡車、繅絲機和織布機。由於婦女積極地充當紡線工、繅絲工和織布工,她們無疑非常珍視技術上的改進,並且大概經常由她們自己提出改造工具和工藝的建議。宋朝時代,織一種綢布或另一種綢布獲得的利潤不一樣,農夫的妻子和女兒常常把原來的產品更新為另一種。當然,由於棉花日益廣為人知,適用的軋棉籽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