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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在金退還陝西、河南之地後,原金委任的官員,南宋不得無故撤職。金堅持這個條款,也是為了金本身的利益,目的無非是把這一帶做為軍事緩衝區,以防南宋背盟報復。而南宋為了實際上掌握這兩地,在一年中已陸續向各主要城市派遣了一些官員,如劉錡及投降的東京留守孟庾、南京留守路允迪,和“棄城走”的西京留守李利用、副總管孫暉,“率兵拒戰不克”的鈐轄李興等,但畢竟還是少數,故當金人背盟攻宋時,那些金任命的官員,怎麼可能會捨命堅守呢?而南宋大本營為了儲存實力,減少損失,要劉錡擊退金軍後,見好就收,免得前功盡棄,難道真的就是畏敵如虎,投降賣國嗎?
但也正是因為劉錡出人意料的在順昌以少勝多,連敗金軍主力,大獲全勝的輝煌戰績,使得金兀朮再現高宗四年十萬大軍一舉突破長江防線,直插南宋腹心的舊夢破滅,才為南宋贏得了分析決策及各路大軍調動部署的寶貴時間,這也是為什麼順昌保衛戰長達一個月,雷厲風行如“岳家軍”及素有“夜叉”之稱的王德援軍,才在大戰結束後到達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