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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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趙紅兵家的路上,小紀還是一肚子氣“紅兵你TMD今天真窩囊。你要是不收拾那小子,我和張嶽去!”
“算了,打架我是吃虧了,但是我贏了”
“你贏了?你怎麼贏了?”
“我贏了高歡的心,高歡對我來說才是最重要的”
“你說啥?”
“蘇軾有一篇文章好象是這樣寫的:拔劍而起,挺身而鬥,此不為勇敢者。此為匹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天下有大勇者,瘁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
“紅兵你說什麼呢?我TMD不懂”
“嚴春秋只是匹夫而已。女孩子喜歡真正的勇敢、有城府、能夠在恰當的時機忍耐的男人。而我,就是這樣的男人。咳”趙紅兵雖然捱了打,但是心情格外的好,話格外的多,因為他知道今天高歡是死心塌地的愛上了他。
“真不要臉,有這麼誇自己的嗎?”小紀笑罵著說“我說了,你不懂,我要教你”趙紅兵笑著說寫到這裡二狗想起了前幾天和一位紅顏知己在一起吃飯,談論發生在二狗身上的一件很讓二狗撓頭的事。二狗自己根本沒辦法解決,所以找她商量。她毫不猶豫的提出了一套解決方案,該方案將使她承受很大的風險,二狗感動之餘並不太同意,因為她可能要做出的犧牲大了些。
“失比受有福”二狗的朋友這樣對二狗說“這樣你的風險太大了”
“失比受有福,二狗你不要多考慮了,聽我的”她還是這句話。
“恩”二狗不說話了。
什麼叫“失”比“受”有福?趙紅兵挨這一磚頭是很嚴重,在隨後的幾年裡只要一下雨陰天他的後腦就劇痛無比,但透過這件事加深了和高歡的感情。總而言之,雖然表面上他是“失”了一些,但是他得到的更多,對他而言更為重要。嚴春秋是把趙紅兵打暈了,表面上看是佔了便宜,但是在其後的二十年裡,高歡再也沒有和他說過一句話。
四年半以後,市公安局透過“公安調幹”的形式從省城某高校裡選來了一名本科應屆畢業生,這個畢業生透過他父親的關係進了刑警隊,由於工作出色還擔任過本市唯一非警校畢業的刑警隊副大隊長。這個人在刑警隊期間總和趙紅兵、張嶽兩人作對,他就是當年被張嶽打得在地上滾著哭的嚴春秋。
當年逞匹夫之勇的壞孩子成了一個隱忍的公安幹警,“奪妻之恨”就是這麼深!
十一、小北京的武、禪與毛澤東思想
元旦過後,趙紅兵就開始接手了火車站前的那家國營旅館,他也算是我市“下海”比較早的一員了。承包合同籤的是一年,到期如果沒有太大的問題可以續簽。趙紅兵這個人特愛乾淨,在承包前他就發現這個三層樓的國營旅館實在太髒,牆上全是腳印、被褥好象總是從來沒洗乾淨過。所以他元旦以後接手沒有直接營業,而是準備停業裝修,所謂裝修也無非是粉刷牆面、暖氣等。由於刷暖氣上的水銀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完全沒有味道,所以趙紅兵早就想好了,春節以後正式營業。
趙爺爺說:你的狐朋狗友成天聚在咱們家7、8個,我看他們都沒什麼正式的工作。這次粉刷牆面、暖氣、修補牆面之類的,你也別找建築隊了,就讓你的這些狐朋狗友幫忙吧。留下一個人在家哄這倆孩子再做飯,每天你們幹完就回家喝酒吃飯,但是別喝多。
雖然趙紅兵在國慶以後打了很多架,但是趙爺爺還不知情,以為他兒子只是成天無聊和這些朋友混在一起玩,根本沒想到已經惹出了那麼多的事。他也不知道他兒子的幾個最好的狐朋狗友已經有兩個跑路了,張嶽要上班,小紀要經營廢品回收站,現在有時間幫趙紅兵幹活的就是孫大偉和李武兩人。
趙爺爺在家裡一向具有很高的權威,說出的話不容反駁。趙紅兵無奈只好找來了孫大偉和李武。
李武一聽:“嗨!這事好辦,我最近有了幾個小兄弟,讓他們來幫你幹,咱們監工就行了!”
“你還有小兄弟?”趙紅兵楞了。
原來李武在和趙紅兵認識前就是個小混混,但是一直沒混過什麼名堂,也沒幹過什麼大事。自從和趙紅兵等人混在一起以後,經過二虎、路偉的幾場硬仗,他也算是出了點小名。開始有一些17,8歲的小孩子開始跟著他混,崇拜得不得了,而這些小混子平時生活也就是以偷為主,主要是偷腳踏車和去一些大的國營廠偷銅鐵零部件,小紀的廢品回收站是他們銷贓的主要途徑。
雖然李武這些“小弟”實在不怎麼樣,但李武也算是這個團伙裡最早有“小弟”的人。趙紅兵從一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