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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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默之熵”評論道:“同感相當討厭主角比較喜歡周亞林。”
冉菲不自覺的咂了一下嘴,想了好大一會兒,心說:“跟亞林那個公認好人品的傢伙一比,傾城同學當然顯得卑劣了。不過也不至於沒有什麼優點吧?比如她不如”冉菲發現自己一時間竟然想不起葉傾城的優點來。
再往下看。
“竟司”評論道:“同上。冉菲MM都比他好。”
這人真會說實話
冉菲心裡有些激動,不過還沒來得及自我得意一番,卻看到了三樓“殺人瘋子”的回覆:“都不是好東西。”吞了一口口水,冉菲決定無視這條回覆再往下,“天堂若葉”回覆:“不狠的花估計早就被怪叔叔給爆菊了。”看到這句,冉菲自己不禁點了點頭,甭管這個“天堂若葉”說的有沒有道理,她就是喜歡葉傾城那種比較“男人”的性格,不太喜歡柔弱女生。所謂愛屋及烏,大概就是這樣了。
下拉頁面,冉菲被六樓“SX…1”的回覆感動的差點掉眼淚。“太惡劣了太惡劣了~~~~冉升再胡搞也沒那麼暴力硬來我開始還以為就是嚇唬一下哪怕是給周亞林爆了也好過這樣啊~~~~~~”
“真是哎,我開始也以為她嚇唬我呢”剛做出了這樣的想法,冉菲看到了後半句,臉色變換了幾下,“給周亞林爆這個SX…1太惡劣了”
再往下,七樓的“黑手開荒”顯然很悲觀,竟然說:“冉菲完了,估計菊花不保了~~~~”
這怎麼可能
冉菲哼唧了一聲,想了一下,登陸上賬號,在第八樓用暱稱為“starflame”的賬號回覆:“主角持械傷人啊。”她決定告葉傾城一狀,以博得些許同情。
是的,要博得讀者的好感和同情。民意是強大的,如果讀者都支援自己,被傾城知道了之後,肯定會受到一定的影響而對自己產生好感的。
剛回復完,冉菲忽然想到了一個問題,趕緊上了QQ,聯絡上了“水月傾城”。
“小安?在不在?”
“有事說事。”
“哦,我想問你一件事。”
“說”
“剛才的事情,你不會寫進書裡吧?”
“當然不會那種事情,那麼H,我怎麼能寫呢。”
“哦,也是。”冉菲鬆了一口氣,又回覆道:“我在書評區留言的事情,你可別寫上去。這種無聊的事情寫出來騙字數,是很不道德的,怎麼說我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