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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得一睜眼,已經看到她長長的眼睫毛在我的眼前,而她的紅唇也已經貼在我的嘴唇上。
柔軟的唇,熱烈的情,淡淡的體香,一下衝昏了清醒著的頭腦。
“抱我,好麼?”她吐氣如蘭,含糊不清地說道。
沒有說什麼,之前什麼決心之類的在她這一句話之下,全都焚燬,化為了灰燼。
一個男人,無論決心多堅定,要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還無動於衷,那他不是同性戀就是性無能。
手臂環繞到她的小蠻腰後,緊緊抱著她,將她擁進懷裡。柔軟,舒適的感覺一下子傳遍全身,一陣止不住的顫抖。
心跳快得比心臟病人還快,呼吸簡直就像跑完馬拉松一般。
完了,這下完了。
一邊吻著她,一邊在心裡暗暗想著。
但無論怎麼想,我完全瘋狂了。
身體裡面好像有一隻野獸一樣,催動著我狂吻著她,而且越吻越深。而擁抱,也越來越緊,兩個人彷彿就要融為一體似的。
還好,只是嘴唇在相互糾纏而已,舌頭終究把持住了,沒有越出界限。
當然,這種吻也是我的界限。
第一次,接吻。
兩人都很笨拙,但,這是第一次。
一通激…吻之後,兩個人唇分,陷入沉默。
她還緊緊抱著我,我本想鬆手的,但始終放不了手。
良久,她開口,“笨蛋,我喜歡你。這是我的初吻,給你了。”
沒開口。
我開不了口,只是專注地望著她的眼睛。她的眼睛裡,只有愛意而已。
很濃,很暖。
你喜歡我,但我不能喜歡你。
你不會明白我的,這麼多年,關於人心,我已經冷漠了,何況是愛情。
但,不能喜歡你不僅僅是因為這個,還有一個理由。
那個理由,或許對你來說很幼稚,但對我來說,那是一個不可忽視的理由。
你是個好女孩,漂亮溫柔。但為什麼偏偏要喜歡上我這個感情白痴,心理扭曲的人。
“喜歡我?為什麼?我就不信沒有人追你,為什麼偏偏喜歡上我?”我問道,“給我一個理由。”
“是有很多人追我,但我不喜歡他們。而喜歡你,沒有理由。”她盯著我的眼睛說道。
“那如果我說我不喜歡你呢?還有,喜歡我,找到一個理由之後再說吧。”我咬咬牙,放開手,扭頭冷冷地走開了。
“笨蛋,逃避感情!”她在我後面嘟嚷了一句。
對,我是笨蛋,我逃避感情,但我真的愛不起。
我配不上你,親愛的。
當天,琳櫻日記??
他是個木頭人,而且是裝出來的木頭人。
老孃我就不明白了,明明見到我都流鼻血了,明明都奪走我的初吻了,為什麼還裝著不喜歡我的樣子。
雖然我的美沒有美到沉魚落雁,閉月羞花那麼誇張的程度,但是至少能讓每一個男人動心吧?那些花花公子,商業巨頭的兒子之類的,無不垂涎我的美貌,但他們沒有一個可以讓我動心的。其實,說實在的,只要我出場,沒有談不成的生意。
而他,是我唯一動心,看了第一眼就動心的。這,叫做一見鍾情?
而且現在一想到他居然還心裡甜甜的,我是不是花痴啊?
絕對不是因為他救了我我才喜歡他的,我敢保證。
但話說回來,今天他有如神兵天降的樣子,簡直是帥呆了。
在我快要絕望的時候,在我精神快要崩潰的時候,他就像救世神一般,降落到我面前,簡直比奧特曼還神,我簡直想膜拜他了!
我那時候就想抹抹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