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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父親講述了他們起疑心的兩個理由:第一,兒子酒量不錯,平常喝個七八瓶啤酒沒什麼問題,今天算來算去最多喝了四瓶,但是卻醉死了;第二,這對情侶前一段時間鬧彆扭,說是要分手,會不會是小護士想甩了他兒子?這的確算得上是理由。但還有一個理由肯定是他們想到了卻沒有說出來:她是護士。我曾聽說過這樣一個案例,護士給酒醉的丈夫注射大量的無水酒精導致死亡,但是精於醫藥的護士卻沒想到注射的時候留下了職業習慣——消毒。這簡直給法醫留下了一個指路標,黃色的絡合碘實在是太顯眼了。這起案例無論是犯罪手段還是在心理學上都是如此的典型,以至於我在很多學校的課堂上聽過這個故事。
我找到了的病例,這不是一起醫療糾紛,病歷並沒有封存,它正靜靜地躺在醫院的病歷車裡面。從病歷記錄看,這是一起典型的急性酒精中毒。酒精中毒其實很多人在生活中都見到過,比如說臉紅脖子粗,酒後吐真言之類的,這些成語描述的就是酒精中毒的第一階段;到了第二階段就出現所謂的踉踉蹌蹌了,那是小腦共濟失調的表現;到第三階段患者臉色發白,爛醉如泥,往往扶也扶不起來,這個時候就開始有危險了。進一步發展下去酒精會抑制掌管呼吸的神經中樞而導致患者死亡,而患者正是死於這種中樞性呼吸抑制。但是,這並不能說明什麼,萬一這次又是護士殺死丈夫故事的翻版呢?如果這是那個故事的翻版,總會留下注射針孔吧?我仔細檢查了死者的每一寸面板,除了胳膊肘附近的注射針孔外(那是醫院治療造成的),沒有發現任何注射針孔,我還是不放心,又檢查了諸如口腔粘膜之類的地方,也沒有。我仍然不放心(萬一是這位護士作案,她可是職業高手,雖然我不願意相信這一點),我把血液送去測了酒精濃度:94毫克/百毫升這甚至不到嚴重的中毒劑量(100毫克/百毫升),更別提致死劑量了(400毫克/百毫升),如果按這個濃度計算一下,死者體內所有的酒精比喝下去還要少一點。我的心裡有點竊喜,顯然這完全可以排除護士給他注射了酒精,我得承認我很不希望她是一位殺人犯。但是很快我的頭又好像慢慢開始變大了:我的解剖沒有發現任何致死性的疾病或者外傷,死者又不是一個酒量特別差的人,這一切是為什麼?再次找到小護士的時候,她在值班。顯然一開始她把我當作了男友父母的代言人,並不情願和我談些什麼,嘴角也掛著一絲倔強。為了緩和氣氛,我給她和自己倒了一杯水,慢慢拉開了話題。但是當我問到為什麼前一段要和男友分手的時候,她似乎又有點不好啟齒了:畢竟這是她的個人隱私。在我的一再追問下她終於說出來,最近她發現男友有先天性癲癇。先天性癲癇!我的腦海突然靈光一閃。
網友評論選登西西佛:是不是一起癲癇發作,護士當時給他吃了什麼藥,結果因酗酒造成死亡呢。護士可能不敢說,怕承擔責任。
採菊:如果是癲癇發作猝死,那麼不是和毒無關了嗎?但是是什麼毒呢?
馬蘭花開:癲癇致死應該是不可能的。我猜測是酒精作用引發了死者本來就有的癲癇,並且加重了癲癇症狀,最終導致身體某些機能出現衰竭而致死。
這一句“先天性癲癇”的確讓我想到了很多。我明白那是怎樣的一種疾病:患者發作起來可能在任何時間、任何場所失去神志,倒在地上渾身抽搐、口吐白沫。在這種時候,任何悲劇都可能發生。更糟糕的是,這種病還可能遺傳。我完全理解為什麼小護士會想和男友分手,更明白最終決定留下來需要一種什麼樣的愛。同時,它讓我想到了男友的死因,當然,我還需要證實。很快我就瞭解到關於男友先天性癲癇的詳情:男友很小就發現有這種病,好在每次發作都有明顯的徵兆——要麼是脾氣突然很怪,要麼是身上哪個部位會不自主地抽搐,家人也早就掌握了這個規律,知道預防性地給他吃一段時間的苯巴比妥(癲癇大發作的首選用藥,這種藥效果不錯,但不能很快停,否則只會讓發作更嚴重),就是這個緣故小護士一直不知道他有這個毛病,直到最近。“最近他有沒有吃藥呢?”我問道。“最近吃了三天了,昨天喝了酒害怕發作,還多吃了一片。”(後來我透過男友的父母證實了這一點:男友最近的確有發作的先兆,正在吃藥。),小護士顯然意識到了什麼,追問道:“怎麼,有什麼關係嗎?”我猶豫了很久,不知道是否應該將實情告訴她,但我最終還是決定說出實情。我理解其他專業的人對這個問題並不瞭解,因為這不是他們的專業範圍,但是作為一位醫務工作者,我認為她有必要知道這一點;何況,最終肯定瞞不住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