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勁兒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家肯定是要打車的。那麼王莉與兇手的初次接觸會是在計程車上嗎?
王莉在家裡被劫持的可能性,專案組透過勘察已經排除了。至於計程車司機,專案組早前也考慮過。據酒吧經理說,通常晚上酒吧門前都有計程車排隊等客,那些計程車都是與酒吧簽過協議的,除非不夠用,非簽約計程車不準在此等客。專案組早前對簽約計程車逐一排查了多遍,未發現嫌疑人。麻煩的是,當晚是新年夜,計程車生意特別火爆,有很多客人,在街上溜達很久也打不到車,這排查範圍就大了
第五章 犯罪側寫
馬不停蹄地回到招待所,韓印便著手將案情分析落實到報告之中。其實昨夜勘察過拋屍現場,他對兩起案件的性質已大概有了判斷,上午又對被害人以及兇手選擇被害人的模式進行一番研究之後,便更加確定——1996年“1。18碎屍案”與2012年“1·4碎屍案”,非同一兇手作案。
依據:
先說“1·18碎屍案”。韓印把兇手在整個案子中的行為分為四個步驟:
強姦、殺人、碎屍、拋屍。
具體分析,為什麼導火索是強姦?這點對於當年專案組來說,只能算是推斷,但韓印可以從行為證據分析中給予肯定。那就是兇手為什麼要對被害人的整個生殖器甚至骨盆部位進行特別處理。當年專案組分析,該部分殘骸可能因為兇手心理變態將其保留作為紀念,而透過昨夜的現場勘察,韓印確信兇手把該部分甚至還有作案工具都扔到了水流洶湧的古江中。這是一個完美洗清罪證的辦法,同時也體現了兇手思想成熟、思維縝密、個性過於謹慎的特徵。
殺人肯定意在滅口,這點沒什麼好說的。而碎屍當然是為了拋屍方便隱秘,但為什麼要碎得那麼細?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