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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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無法接通。接著他詢問了兒子身邊所有的親朋好友,在近十天的時間內竟無一人獲知過張懷堯的資訊。張辰感覺到事態的嚴重,他連忙放下手頭的公務趕往公安局。
魯局長簡明扼要地把案情向張辰彙報了一遍。在李凌風住所實施搜查的技術人員也傳回了現場資訊。
“可以確定這個住宅就是第二段影片拍攝的地點。但是張懷堯本人不在這裡,現場也沒有拘禁或者搏鬥過的痕跡。”
張辰聽完之後總結道:“也就是說,你們現在既找不到我的兒子,也沒有辦法讓那個嫌犯開口?”
“是的。”魯局長無法迴避這個無奈的現實,“——除非有人能站出來滿足他的要求。”
“要有一個人吃掉他帶來的那坨狗屎?”
“他剛剛還提出了附加條件,”羅飛插話道,“吃屎的過程要透過網路影片向公眾直播。”
“這太荒唐了。”張辰搖了搖頭,隨後又問道,“現在網上的輿論怎麼樣?”
“大部分網民都呼籲那些當事人能挺身而出,畢竟這關係到一條人命。要知道,龍州市民對張懷堯的印象一向也不錯,況且他只是個半大孩子,就算犯了些錯誤,也不應該遭受死亡威脅。”
魯局長說的基本屬實。雖然網上也有一些針對張懷堯的冷言冷語,但主流聲音還是希望這男孩能夠獲救。
張辰又問:“現在大家知道張懷堯是我的兒子嗎?”
魯局長尷尬地攤著手,說:“這事瞞不住的”
張辰嘆了口氣,神色間又增添了幾分顧慮。沉默片刻之後,他問魯局長:“站在警方的立場上,這事應該怎麼處理?”
魯局長沉吟道:“如果把此事看作一起綁架人質的案件,那麼警方會有一個首要原則,就是盡一切可能保證人質的安全。”
“也就是說,即便滿足嫌犯的某些要求,也是可以接受的。”
魯局長道:“可以。”
聽到這個回答,張辰的眉頭略略舒展了一些。
然而羅飛的聲音卻又隨之響起。“魯局,”他用提醒的口吻說道,“還有一個原則,您先前也提到過的。”
魯局長躊躇不語。張辰便轉過頭來直接詢問羅飛:“還有什麼?”
“不能讓案情進一步惡化。”羅飛頓了頓,又補充說道,“如果滿足嫌犯的要求,就意味著要把另一個無關的人牽扯進來。”
“沒錯”張辰喃喃自語,“讓別人為了我的兒子當眾吃屎,這事確實影響不好。”
“不光是影響不好,有可能出現更嚴重的後果!”羅飛鄭重提醒道,“那傢伙透過催眠的手法殺人,任何人和他接觸都是有危險的。林瑞麟的前車之鑑,我們不得不防!”
魯局長點點頭,其實這也是他的顧慮所在。
李凌風在影片中說得明白:“如果你們中間有人肯站出來,當著我的面吃完這坨狗屎,我就可以帶著他去找到張懷堯。”這意味著接受條件的人必然會和李凌風親密接觸。而這個人對塗連生的死也是有過錯的,即便他不在懲罰名單上,也難說李凌風不會趁機對其下手。
所以要接受李凌風的條件,對當事人來說不僅是一種屈辱,更有可能暗藏著致命的危險,這無疑違背了警方應有的原則。
張辰也明白其中的利害關係。他嘆了口氣,黯然說道:“我不該影響警方辦案的思路。但是從一個父親的角度,我還是希望你們能多想想辦法。”
張辰的確是單純站在父親的立場上來說這句話的。可是魯局長等人感受到的卻絕不僅僅是一個父親帶來的壓力。
在集體的沉默之後,最終還是魯局長開口道:“最理想的情況,是能出現一個志願者”
這話的意思很明確,就是警方不能有任何勉強,甚至不能主動去勸說別人來配合這次行動。必須有人主動地、完全自願地來配合李凌風的要求。這樣即便出現了最壞的後果,警方的責任也可以小很多。
羅飛在一旁補充說:“我們必須把其中的危險事先說明,不光要告知志願者,還要告知關注此事的公眾。”
張辰點頭道:“我同意。”
“那就這樣吧。”魯局長開始佈置工作,“把攔車者的名單拿出來,抓緊時間聯絡,把利害關係講清楚,看有沒有人願意配合。陳主任,你去網路上發個訊息,儘量做得正面一點。”
陳主任暫時退出會場去釋出網路資訊。羅飛則安排了十多個警員,根據前期摸排到的攔車名單分頭打電話聯絡。沒過多久結果就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