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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電話,我忍不住全身顫抖,哭了起來。血液裡的慾望向我要求酒精的麻痺,這是最簡單的方式,可以讓所有的痛苦得到排解。
但我沒有接受。這可不像打網球,輸了比賽只要和對手握個手,就可以輕鬆地離開。如果這次輸了,賠上的將是自己的職業、朋友和自尊,讓聖傑魁斯(或是湯格)徹底擊垮我。
不論是面對酒精的誘惑,或是那混蛋的挑釁,這次我都不會屈服。我非常清醒的坐著,心裡不斷地祈禱戈碧能在冥冥間捎來暗示。一整天我幾度向窗外窺探,確定監視人員還在門外執勤。
星期一早上,萊恩在11點左右打電話,告訴我拉蒙斯已經完成驗屍工作,死因是遭繩索之類物品勒死。雖然屍體已經開始腐化,拉蒙斯還是在脖上找到深嵌入肉的溝痕,上下部分的面板有撕裂的傷口和抓痕,喉管處面板也有許多微血管破裂的現象。
儘管萊恩還在講話,但一時之間,我已經聽不見他的聲音。我腦海裡全是戈碧臨死前拼命掙扎的模樣。上帝幫忙讓我們在短時間內就找到她的屍體。我實在害怕面對戈碧躺在解剖臺上的慘狀,到現在還不能撫平失去她的傷痛。
萊恩繼續說:“舌骨也破了,他大概是用鏈條之類的環狀物勒死她,所以戈碧脖子上會有螺旋狀的痕跡。”
“她有被強暴嗎?”
“屍體已經腐化,所以拉蒙斯無法確定答案,不過並沒有發現精液。”
“死亡時間?”
“驗屍報告說最少五天,最多不過十天。”
“範圍太大了。”
“這種熱天裡,屍體情況應該不好。”
天哪!戈碧失蹤的那天可能還沒有遇害。
“你查過戈碧的公寓嗎?”
“沒人看過她,不過確定她曾經回去過。”
“湯格那裡呢?”
“聽好。那傢伙是個老師,在西島的一個小學校裡任教。”我可以聽見萊恩翻弄紙張的聲音,“學校叫聖艾思道爾,他於1991年到職。他今年28歲,單身,我們還要再查。他從1991年就住在那兒了。根據房東太太的說法,湯格在搬去她公寓之前似乎一直住在美國。”
“指紋呢?”
“採到很多,今早已送去化驗。”
“手套裡面有什麼發現嗎?”
“至少有兩枚清楚的指紋。”
我邊回憶戈碧的死亡現場,同時快速地記下:手套。
“湯格的學歷是?”
“問倒我了。貝坦德去蘭依思鎮查了,克勞得爾則在想辦法找聖艾思道爾學校裡的人。現在是夏天,學校都放署假了。”
“公寓裡有沒有找到什麼名字?”
“沒有。找不到任何照片、通訊錄、信件,這傢伙大概有自閉症。”
我們停了許久都沒出聲,最後萊恩說:“或許該從他的特殊嗜好著手。”
“你是指那些小動物?”
“還有他收集刀具的癖好。”
“刀具?”
“這狐狸收藏的刀具比整形外科醫生還多,大部分是解剖用具,像手術刀、刮刀、解剖刀和一箱手術用手套一起藏在床底下。都是全新的。”
“很好,他是個有刀具狂的變態。”
“他還有一部車,1987年的福特跑車,並沒有停放在公寓四周。警察正在追查這部車子,他的駕照相片今早也已傳真傳送至各地。”
“然後?”
“我會給你看照片,老奶奶說的他沒錯。這人實在沒有突出的特徵,傳真機大概沒法讓人辨清他的長相。”
“他有可能是聖傑魁斯嗎?”
“或許。他也有可能是聖約翰、或是在聖保羅街上賣熱狗的傢伙。”
“你還有心情開玩笑,萊恩。”
“這傢伙甚至連罰單都沒吃過,是個乖孩子。”
他沒吭氣。
“那些小動物的化驗結果如何?”
“還不清楚。我們正在請魁北克大學的人支援化驗。”
我看看手上做的筆記,困難地吞著口水。要我說出這個名字並不容易。“戈碧身上發現的手套裡有指紋嗎?”
“沒有。”
“想來也是。”
“唉。”
我聽到電話裡有嘈雜的人聲。
萊恩說:“你曾看過這個人,所以我想把照片拿去給你瞧瞧。我想你還是留在家裡,等我們抓到他再出門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