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部分 (第3/5頁)
做男人挺好的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gan Kampong Raja Uda Port Klang Sel。郵編42000。
損失數額: 30000多元。
投訴內容:1942年日軍侵略大馬半島時期,當時我才10歲,日軍十分殘忍,濫殺無辜,真是人神共憤。還記得當年日軍毀了我的家園,我眼看著自己最親的親人和同胞全被殺害了。為了逃避日軍的殺害,我們只有四處逃難,躲在香蕉芭地裡,忍飢挨餓,每天眼看著日軍捉走女人,先奸後殺;男的被捉去後強逼灌漲肚子以後當球踢打,直到被折磨致死。日本政府統治新馬期間,我父親是經營雜貨店的,為了逃難不得不把雜貨店賣掉,辛辛苦苦的存下了一筆錢,那是我父親的血汗錢。日軍不單單殺害無辜,欺詐人民的血汗錢,還強迫交納奉納金。現今的日本是一個富有的國家,基於人道的立場應該給予我們一個合理的賠償,所以希望日本政府履行諾言,給我們所有蒙難同胞家屬一個合理的賠償。
投訴日期:1994年4月5日。
孫美英
187. 受害者:
鄭玉維,男,68歲。
投訴人資料:鄭玉維妻子孫美英(Soon Bee Eng),66歲,家庭婦女,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證號碼為2170910。日本侵佔時住18,Batu 7 3/4,Tonjong Karang,Selangor。現住6,Jalan Rejang 14,Setapak Jaya,Kuala Lumpur。郵編53300。
損失數額: 2萬元。
投訴內容:日本政府統治新馬時,我夫婦靠種菜賣菜存下來香蕉票日本錢。但是日本政府自戰敗投降之後始終不肯承認香蕉票,這是很不公平的。這些軍用香蕉票都是我們的血汗錢,日本政府應該履行諾言,給我們合理的賠償。
投訴日期:1994年4月25日。
張招玉
188. 受害者:
張司仲,男,75歲,退休。
投訴人資料:張司仲之女張招玉(Diong Chiew Yoke),30歲,家庭婦女,祖籍福建福州,身份證號碼為7422062。日本侵佔時住416,NewVillage,Kampong Koh Sitiawan,Perak。現住No 2 Jalan 17,Ampang Sriwatan Kuala,Lumpur。郵編68000。
損失數額: 7000元。
投訴內容:自從日本帝國政府侵略新馬半島後,日本政府統治馬來西亞,我父親做小生意,存下血汗錢,雖然只有區區7000元,但自從日本政府投降以後,一走了之,不負責任,對香蕉票沒有任何交代,這很不公平。我們希望日本國家良心發現,換回香蕉票,賠償我們這些受害者的一切損失。
投訴日期:1994年3月25日。
白瑞標
189. 受害者:
白成根(Peh Chen Kong),男,80有餘,樹膠工人。
投訴人資料:白成根之女白瑞標(Peh Swee Peow),54歲,家庭婦女,祖籍福建安溪,身份證號碼為0398159。現住No 1,Jalan SS 22/39,Damansara Jaya,P。J。Selangor。郵編47400。
損失數額: 40200元。
投訴內容:日本統治新馬期間,我父親賣了膠園和產業,換來了香蕉票日本錢。這些香蕉票都是我父親的血汗錢,每一張鈔票上都被血汗浸透了,這是不容易賺到的。父親告訴我,要我好好儲存,因為日本政府曾經許下諾言,這些錢保證可以兌換。我們希望日本政府履行它的諾言,給予我們合理的賠償。
日侵時期受害調查三:投訴資料(21)
投訴日期:1994年4月25日。東喜
190. 受害者:
東喜(Tong Yee),女,71歲,身份證號碼為0517504。日本侵佔時住吉隆坡半山芭。現住870 Happy Garden,Jalan Selesa,Jalan Kuchai Lama,Kuala Lumpur。郵編58200。
投訴人資料:東喜之子彭利漢(Pang Lee Han),身份證號碼為4771554。
損失數額: 4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