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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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當年師傅跟自己交待過,所謂“荒山無燈火,行人自掌燈。燈燃無忌處,燈熄莫再行。”意思就是,荒山野嶺並不像城鎮一樣燈火通明,而(荒山中的)行人本身就是一盞燈火,(所謂人身三盞燈,左右肩頭各一盞,頭頂一盞,人猛然回頭的話,不論從哪邊回頭,左右肩頭的燈都會相應滅一盞,便會導致人體陽氣減弱,尤其是在子時之後,此時天地間陰氣正重,如果冒然回頭,便會吹滅左肩或右肩的燈,燈滅後即便是童子,也更容易著道)當燈亮著的時候,可以肆無忌憚的趕路,而燈熄滅之後,就不要再走了(也有“就休想再走了”的含義)。想到這裡,張國忠心裡猜測了一個大概其,這似有似無的惡鬼,似乎是當年老趙家佈下的障眼法,其真正目的,顯然是想先讓人們自己滅掉身上的一盞燈,著道是小,再往深處更容易中降才是真。
登上樹根,張國忠發現有一個不大不小的樹洞,用手電一照,黑漆漆什麼也看不見。
“莫非”張國忠伸手進樹洞一摸,感覺硬梆梆一個球狀的東西,再往下摸,心裡忽然一緊,圓弧的下面,是兩個洞,再往下是一排的鋸齒,明明是一個人的頭骨。張國忠用兩個指頭摳住兩個洞,用力往外一拽,只聽樹洞中啪嚓一聲,一個頭骨被拽了出來,卡在了樹洞口。
打起手電,張國忠掏出羅盤,發現羅盤指標不時輕微抖動,好像不是什麼厲害東西。順著羅盤所指的方向,張國忠又走到了差不多一百米外的另一棵樹的樹下,僅僅兩三匕首,便又在樹下挖到了一具人骨,埋的相當淺,也就蓋了一層浮土。
“莫非十八冥丁?”張國忠用匕首在地上大概描繪了一下附近的地勢,發現這龍潭外邊空間相對狹窄,再往深處走,再往兩邊的山壁越來越開闊,應該是一個漏斗形的地勢,“漏斗口”則正對著自己露營的石崖子,按茅山術的說法,石崖子所處的地方是“虎口”,就是白天的陽氣與夜間陰氣的集中區。
“師兄,諸位,明天暫時不要進龍潭!”張國忠回到露營地,邊說話,邊用礞石的粉末在露營地前面擺起了一個巨大的尖頭(這個尖頭叫“分陰戟”,如果在煞氣或陰氣集中的地方呆久了,人容易受其影響,輕則產生幻覺,重則喪失理智,而“分陰戟”的作用便是分流這些陰氣或煞氣,最大限度避免陰氣或煞氣對人體產生影響),“咱們就在這裡不要動,也不要睡覺!”
“為什麼?”秦戈不解,“莫非那老趙家在這弄了什麼機關?”
“裡面有古怪”張國忠道,“我懷疑是布了十八冥釘,現在我和宋專家的燈都破了,進龍潭的話,一旦咱們觸發某種機關,很容易中降!”
“十八冥丁,是什麼?”宋寬驚魂未定,當年隨中日尼聯合登山隊去登珠峰時候,也曾碰到過一些科學無法解釋的所謂超自然現象,一些隊友頃刻間喪失理智或死於非命的景象仍歷歷在目,沒想到現在在內地,也有這些東西。
“十八冥丁,是從眾閣的十八脈演化而來的”老劉頭開始為大夥解釋起所謂的“十八冥丁”。在古代眾閣教的葬地陣發中,有一種未成文的山葬陣法,叫十八脈,是一種以猴子、猩猩等靈獸為祀物的靈陣,在盛行開山為墓的唐代頗為流行,其原理,是以異術為主、機關為副,異術侵闖陵者之身,機關護陵槨之固,和“鏨龍陣”一樣,整個十八脈,也要分成十八個脈眼,同護墓主安寧,但這種以動物為主的葬地陣法最大的缺點就是有效期短,多則百年,少則十數年,即告失效。然而在當時,布“鏨龍陣”所需的巨大花費,並非每位官貴都能承受得起,所以這種成本低廉的“十八脈”在中低階官員與實力一般的地方貴族中還是很受歡迎的,即便其有效期很短。
然而,此種陣法像“鏨龍陣”一樣,並無定數,小到鼠犬、大到虎豹,甚至是活人,都可為之脈眼。所以到了唐朝後期,有一些見利忘義的能人乾脆開始嘗試用童子來代替靈獸,以此加強陣法的威力,並延長有效期限,用童子布的“十八脈”,便是所謂的“十八冥丁”,由於此種做法有違天道,所以自“十八冥丁”誕生之日起,便被眾閣歷代掌教所明令禁止使用,甚至連“十八脈”也一起被禁止了,這也是此種陣法在《眾閣真言》中未有正式記載的原因,但在利益的驅使下,仍然有一些叛教者在民間以此陣法造墓營冢,並私下將這種缺德陣法記錄成冊且代代相傳,直至唐末。
“劉前輩果然博學”宋寬對這些聞所未聞的東西顯然很感興趣,“那,張掌教所說的燈滅了,又是什麼意思?”當張國忠把“滅燈”的前因後果說了一遍後,宋寬臉上的汗也下來了,“照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