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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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頭說:“既然是方將軍錯判了你,你有何證據證實自己的清白?”
孟國泰搖了搖頭。
“狄縣令對盂國泰印象如何?”方將軍問。
“下官以為孟國泰不像是行為苟且之人。不過他只說是冤枉,卻提不出為自己辯解的證據。下官是局外人,豈可越俎代庖,滋擾方將軍睿斷。哦,下官還有一事拜託,貴鎮軍衙送付縣衙檔館的公文中少了甲卷四百零四號抄件,敬勞將軍囑書吏再抄錄一份轉賜,好教敝衙檔館資料齊全。”
方明廉心中嘲笑狄縣令迂腐,又不好推阻,便令左右將掌管軍衙公文的書吏叫來,井帶上四百零四號公文的副本。
片刻,軍衙的書吏前來叩見方明廉和狄公。恭敬遞上四百零四號公文的存檔副本。
狄公接過翻閱,見是晉升四名軍校的呈文。公文共兩頁,第一頁上是軍衙的提議,及四名軍校的姓名、年庚、籍貫、功勳,蓋著蘇文虎的印章。第二頁卻只有一行字:“敦候京師兵部衙門核覆準請。”下面是方明廉的朱鈐,注著簽發日期及公文號碼:甲卷四百零四號。
狄公搖頭說:“這公文想是拿錯了。我丟失的那份,雖同編人甲卷,卻是關於軍需採買、錢銀出納事項的。因為緊挨著的四百零五號公文上有手批:‘參閱甲卷四百零四號公文辦’。——這四百零五號系軍營購買戎服鎧甲的,故四百零四號內容必不會是四名軍校職銜晉升的人事呈文。”
方明廉笑道:“我們這裡公文確也大多,莫說我弄不清,專辦掌管的書吏已增至四名,都還理不清頭緒來。甲卷已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