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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能得到幸福的人卻是一群能準時下班吃飯,能在週末和朋友一起逛街,能吃上一碗女人熱的湯
簡簡單單的生活瑣事,只是對他們來講,這就是幸福。很簡單的
果然幸福就是貓吃魚,狗吃肉,奧特曼打小怪獸。各有各的幸福,其實簡單點就是幸福了。
等等。
我戴上墨鏡後下意識抬頭看猛烈陽光,突然眼角瞥見一個東西。
路燈柱子上有監控
一路來我一直沒注意到這一點,只是覺得自己能把自己偽裝好,那麼就成了。現在我才發現,自己這一路走來其實已經被監控了。
比喻我剛剛在買帽子什麼的時候出來時如果外面有這個監控,我肯定被記錄下來了。然而我當時出了店鋪就直接戴上了,這也表示當時直接被“認”出來了。
接著是這裡買墨鏡,同樣在進去和出來的時候被這邊的監控盯上了,包括剛剛我戴了墨鏡,戴著帽子的模樣也被“認”出來了。
假設這種隨處可見的監控並不可怕,畢竟監控不是連起來的,而是每一段距離一個的,所以要查的話難度也比較大。但是萬一
萬一事情真的是驚天動地,而且肯定會引起很大的反應,那麼這監控也就成了可追查的線索之一。
警察裡面也有高手的,這一點我深信不疑。所以只要對方聯想到監控能找到綁架的人,那麼就必然會調取所有的監控去尋找符合這個要求的人,也就是我
最終,我就會被定格,他們也就能認出我了。
事情感覺挺複雜的,但卻也最簡單。
我去綁架商人,不可能殺人滅口吧所以不論是綁架的現場還是保鏢,必然都會認出我偽裝後的樣子。
而在這之前,我偽裝前後的樣子都能透過調取監控看出來。所以我本身的面貌很容易被認出來。
於是,現在我不得不把帽子和太陽眼睛丟掉,用自己原本的面貌走在街道中。
剛剛的打扮是不行的了,已經被監控過,所以丟掉最合適了。
現在,我混跡在人群裡,並且儘量向人多的地方走去。
這樣做為的就是好讓我的身影不再獨特,不再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和監控的注意。我倒是不相信我混跡在無數人潮裡面都能被找出來。
每一次我都儘量找人多的地方擠,也找監控有空白的地方段走。只為了增加他們的排查難度,設定排查不了。
我有信心這樣做讓會讓我很安全,於是我兜兜轉轉,花了半個小時來掩飾我的身影,直到半小時後我才來郊區的小路上,去找那些擺地攤的地方。
郊區和鎮子之類的地方能看到監控的地方很少,有也是隔上了幾百米或者上千米才有。所以我儘量避開這樣的地方,然後尋找自己需要的東西。
期間綁匪頭目有給我電話,詢問我位置。
我和他約定的時間差不多到了,可我卻因為躲避監控電子眼什麼的浪費了大半個小時,如今卻也是遲到的節奏。
沒辦法,我告訴他我晚一點來,正好這個時候看到有拿著木箱擺賣太陽眼鏡的攤位。
小木箱,中間用繩子牽起來,掛滿了眼鏡。
這些眼鏡都是便宜貨,所以款式什麼的看起來比較老土,也沒有之前買的墨鏡能起到遮半張臉的效果。
“多少錢”我來到攤位面前,指著一副相對來講比較喜歡的太陽眼鏡道。
普通太陽眼鏡,又老土,估摸著也不過10元,不過事與人違,那貨給我開價1000元
沒錯
“大叔,你確定你沒說錯話”我按耐內心的不滿,淡淡道。
大叔也戴太陽眼鏡,看款式還是他賣的款式裡面的一種,顯然是自己賣,順便自己戴。
現在他看著我,盯著我很久之後點頭:“你要買,肯定得給1000元。”
“為什麼”我就不明白了。
這大叔我可以肯定我沒見過他,和他也沒什麼糾紛什麼的。所以現在他這樣,我內心確實受不了。
憑什麼這東西怎麼看成本也不過3元,敢收1000膽子肥
“你剛剛走來的時候一路都在留意四周有沒監控,證明你在躲著那東西。你覺得這樣理由夠嗎”大叔此刻的聲音帶著幾分幸災樂禍。
我心驚,心道這人知道我的目的和身份
我左右打量他,越發感覺不太可能。
我的事情就只有我和綁匪頭目兩個人知道,所以他就更不可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