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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大亨!可是你看看我們現在混的”
“那怎麼辦,我們現在沒錢,連身份證都沒有!”胖子攤攤手說。
“錢,是可以賺的!”易飛揚說著徑直走到一家百貨超市,不等那老闆開口詢問要什麼,易飛揚:“美國誰最有錢?”
超市內蘇所有人目瞪口呆,瞧著這個古怪的傢伙,白人老闆忽然道:“別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很有錢!”
易飛揚放眼看去,卻是擺放在貨架上的一部暢銷小說,封面上是一個戴著厚厚眼鏡的白人男子,一隻手支著下巴,嘴角露出一抹神秘的笑。
這個男人全美國人都認識他,易飛揚也認識他,他就是美國的“恐怖之王”斯蒂芬-金!
第四章。埋頭搞創作
在美國,你可以不知道美國總統是誰,可以不知道肯尼迪是被誰殺死的,也可以知道馬丁-路德金是黑人還是白人,不過你必須要知道,斯蒂芬-金,他是誰?!
斯蒂芬-金一個傳奇的人物,美國金庸式的大神,一個號稱“恐怖之王”的暢銷書作家。
透過寫恐怖小說,他不僅建立了自己的“恐怖王國”,更涉足娛樂圈,將自己的小說改編成電視劇和電影,幾乎部部火爆。據說,論原著被改編為影視劇的比率,斯蒂芬·金可以排第二,第一則是莎士比亞。的確很多人雖然沒讀過他的書,卻為他的電影痴迷過,其中最著名的當屬《肖申克的救贖》和《閃靈》。
不過讓易飛揚最感興趣的卻是,這個傢伙竟然憑藉寫恐怖小說,賺取了數億美金的稿費!
他大姨媽的,簡直比搶劫還要狠!
然後易飛揚一個大膽的想法浮了出來,既然斯蒂芬-金能夠靠著寫恐怖小說撈足上億身家,自己為何不能?!
順手抄起超市貨架上斯蒂芬-金的那部短篇恐怖小說集,易飛揚道了一聲:“胖子,付賬!”揚長而去。
胖子在後面嚷嚷,“怎麼又是我?!我沒有錢啊不是啊,阿揚,都什麼時候了,你還有興趣看小說?老闆,打個商量,六折行不行?八折也行啊!”胖子脫下鞋,從鞋墊裡面摸出幾張皺巴巴的美金
“可憐啊,我的私房錢,這個該死的阿揚!”
作為偷渡者,易飛揚和胖子所居住的狗窩絕對不是什麼高檔公寓,當然,也不是什麼溫馨小屋,而是一座殘破不堪的老公寓。
這座老掉牙的公寓,據說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歷史,當年美國還有大量黑奴的時候,就已經矗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