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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易飛揚,你已經向著成功邁出了第一步。”易飛揚望著稿子,自我鼓勵道,“再接再厲,只要把這份小說稿子寄出去,給那‘恐怖大王’斯蒂芬-金看一看,讓他批上兩句話,你就有救了。”
易飛揚的打算很精明,憑藉自己這個寂寂無名之輩,倘若真的直接投稿給什麼報社,八~九會被打回來,何況自己還是一名偷渡來的華人,勝算就更低了。
有了斯蒂芬-金的批示和點評,那就不一樣了,就好像搭上了火箭,可以一飛沖天。
當然,作為美國大名鼎鼎的“恐怖大王”,小說界的泰斗,斯蒂芬-金也絕對不會輕易就給人,尤其一個默默無聞的新人做什麼點評可是易飛揚就是要賭一把,畢竟這部小說可是從未來斯蒂芬-金的電影中改編來的,怎麼說也該有“共鳴”吧?!
打定主意,易飛揚起身,細緻地將書稿整理好,這才覺得渾身乏力,疲憊不堪。
不行了,要不補充補充能量才行。
易飛揚走過去開啟破舊的冰箱,從裡面取出鮮雞蛋,拿出玻璃杯,一連串打了十個,將玻璃杯裝的滿滿的,然後隨便用筷子一攪,仰起脖子一口氣喝光。
一口氣喝光十個生雞蛋是易飛揚前世養下的習慣,就像很多人喜歡早上喝咖啡一樣,他喜歡喝生蛋。這種習慣很具有營養姓,對於補充體力更是效果顯著。
喝完玻璃杯的生雞蛋以後,易飛揚深吸一口氣,開始伏地做仰臥起坐。
一開始他是雙掌齊做,然後是五指撐地,再然後是兩指撐地,到最後,一隻手背在身後,單手撐地一下,兩下,三下他雙臂肌肉賁起,四肢勾勒出一種矯健的美。
足足做夠了五百多個,熱身完畢的易飛揚這才縱身躍起,在狹窄的房間內打起拳來。
只見他氣沉丹田,力貫雙臂,慢慢地一步踏出,然後猛烈擊出一拳。剛開始,那拳頭無聲無息,似乎沒有多大力道,可是隨著他步伐的加快,那拳頭開始帶出風來,呼呼作響。
胖子高家寶正在床上撓屁股,易飛揚一崩拳打在了支撐他床鋪的板凳上。
“喀嚓”一聲,板凳裂開,倒黴的胖子像滾地葫蘆般從床上滾落下來,啪地一聲,腦袋狠狠地磕在了地上。
“哎呦,我的媽呀!”胖子揉著腦袋,“這已經是第十次了!我的腦袋再也經不起你拳頭的考驗!”
高家寶對於易飛揚每天早上練拳十分抱怨,因為每次易飛揚一發飆,就會殃及他這條肥魚。他已經很苦惱地從垃圾堆找了數個板凳來撐床,搞得連路邊的乞丐都以為他是做二手傢俱回收的。
“不好意思肥寶,我剛才用力重了些。”
“不是你剛才用力過重,是你一向用力都很重!我真不明白,你拳練這麼好有什麼用?又不能當飯吃,相反,練得越勤,肚子餓的越快,比如我”
咕咕!胖子的肚子開始打鼓了。
“不說了,搞點吃得先!”胖子開啟冰箱,然後就看見裡面幾乎是空空如也,再看旁邊一摞的雞蛋殼,不用說自己才買不久的雞蛋都裝進了易飛揚的肚子。
胖子苦逼啊,“我現在才知道,咱倆為什麼總存不著錢了,就你這種喝雞蛋的方法,就算我是百萬富翁也養不活你啊!”
“囉嗦那麼多幹什麼,我不是給你留了幾個嗎?”易飛揚用毛巾擦著臉說。
胖子看看冰箱內的幾顆“剩蛋”。
“你看什麼呢?”
“我在研究這是雞蛋,還是鴿子蛋?!”胖子認真地說。“不管了,先打幾個荷包蛋再說。”胖子收拾東西來到走廊公用的廚房,對面居住的是一幫印度阿三,此刻一個阿三正在做香噴噴的“咖哩雞”。
考,一大早就吃咖哩雞,也不怕上火!胖子吸了吸鼻子。
對面印度阿三很友好,指指自己做的菜,對胖子說:“嘿,朋友,要不要來一點?”
胖子捂著嘴,“NO,NO!我怕辣!”然後指指自己的雞蛋,“我喜歡吃這蛋蛋地幹活”
印度佬點點頭,豎起大拇指:“蛋蛋好,有營養。”
咕嚕嚕,水滾了,胖子開始打荷包蛋。
等印度佬進屋去的時候,胖子躡手躡腳過去,“哇,燒手!”咬著牙,把那咖哩雞連鍋一起端了。
“阿揚,快點,有好吃的!”胖子很仗義地招呼易飛揚。
“哪裡來的?”
“有得吃就吃,別管那麼多!”
兩人狼吞虎嚥,很快就把一鍋咖哩雞消滅的乾乾淨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