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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能用來炒菜?”

跟林薇呆在一起的時間長了,他對中國菜有了很大的瞭解,不管是什麼看上去幹巴巴只有可怕綠色汁水的東西,只要在她的手裡用油一炒立馬就變成可口了,貝克本來以為蔬菜就只有拌沙拉這一種吃法呢。

“用來刷屋子!”少數民族就是這麼幹的,難怪貝克沒見過,他們這兒沒有這麼複雜的地型,當然也不可能知道這些東西有什麼用處了。

竹片牢牢插在地裡貼著牆面,用花朵的汁畫上紅畫,再刷一層加油過的油,等屋子裡自然風乾後,那些原來時不時走錯了門的地下鄰居們再也不來光顧,就這一點來說,它們還是非常有教養的。

河裡撿來的白色石子派上了用場,貝克挖好一個像滑梯一樣的坡道方便他們進出的時候,林薇在上面鋪了一層白石頭,他們還有了個小小的院子,等蓋上草皮移來鮮花,貝克把林薇抱起來親了她一口:“我們一定是最高大的霍位元人!”

比起跋涉跟遷移,當然是定居更適合人類的生活,貝克早晨起來吃過早飯就去打獵,林薇去溪邊撈魚,做鹽巴,打掃屋子,把天花板上掉下來的草屑掃出去。

溪裡不僅有魚,深一些的地方還有藏在石頭縫裡的螃蟹,林薇高興壞了,等到秋天它們長得又肥又壯的時候,她可以跟貝克來一場螃蟹宴。

草雞吃地裡的蟲子長得份外肥嫩,羽毛連起來作窗簾,肉被切成一塊塊掛起來風乾,貝克好不容易捉到了活雞的時候,林薇就把它們關在院子裡雞窩裡,鋪上舒服的乾草,日夜等著這隻雞下蛋。

等了好些時間還是沒有動靜,貝克卻時刻都在等著林薇宰掉這隻雞,他想再吃一次中國乞丐吃的雞,第一次吃到他就決定,如果中國的流浪漢們都吃得這麼好,他一定要去中國生活!

溪流蜿蜒曲折,好像沒有盡頭,像條長綢帶那樣一直往上延伸,林薇趁著貝克不在的時候帶上工具遁著溪流往上走,他們住的地方應該是下游,那些白石頭就是順著上游被衝下來的,她想看一看那裡還有些什麼別的東西能用。

第一次林薇發現了矮種薔薇一樣的野花,她把它們移栽過來,種在窗邊,夜裡伴著花香入眠,等到枝條長長了,就讓它繞著房子長,一定會特別漂亮的。

第二次她看見一種像是莧菜一樣的紅草,她摘了些回來,真的用雞油炒出了紅汁,貝克把它們吃了個精光,她打算開片小菜園,一半用來種這個。

等到第三次,她發現了一片紅果林,林薇裝了半個揹包,她剛要把手裡的一捧果子扔進包裡,就看見對面林地裡有什麼大東西一閃而過。

林薇以為是碰上了野獸,她趕緊背上包拿起鐵鏟舉在胸前,在她回神之前轉身就跑,越是跑她回想的越是清晰,那不是什麼東西,那應該是個人,她以為是皮毛的東西,是他的衣服。

作者有話要說:這次是真的遇到了~~~~

☆、第84(章 平奇遇記(林薇夏苒)

適合他們居住的地方也同樣適合土著人居住;一路走來沒有看到半點人的蹤跡;林薇跟貝克就樂觀的認為他們不會再遇見另外一些了;人難道還能兩次吞下同一枚丁子。可他們沒想過也許不是同一枚!

林薇縮在灌木叢裡;她往家的方向跑了一會兒;猛然反應過來,如果她現在往家裡躲,那就把他們的躲身地暴露了。

貝克選的地方很好,背山面水,從她走的這條路往回看,只能看到一個長滿青草的土坡,要走得很近才能看見鋪著白石子的滑坡,跟這間一半在上一半在下的土屋。

她不能冒險,如果她把土著人帶了回去;貝克會有危險的。於是她繞過石頭藏身在灌木叢裡,慶幸自己身上這件灰色的衛衣已經被草汁紅土染得失去了本來的顏色,接著林薇狠不得敲自己的頭,她怎麼從來沒想過要把自己跟貝克的衣服染成迷彩色,她早就應該幹這件事了。

林薇咬著嘴唇後悔的時候,貝克正在追一隻中了箭卻還在不停向前撲騰翅膀的平原雞,他知道養雞的好處,他們能存下雞蛋,還能時時有雞肉吃,最棒的是,有了雞蛋就能做出蛋黃醬。

倒不是說林熬的那些果子醬不好吃,但他已經很久很久沒有嘗過蛋黃醬的味道了,等雞開始下蛋,把蛋黃打進動物油脂裡,那種滋味回想起來都讓他起雞皮疙瘩。

上帝知道他現在最想吃的東西就是炸歡雞塊漢堡包,如果能窩在沙發裡抱著批薩盒狼吞虎嚥下一整塊的批薩,那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當然,是跟林在一起。

貝克跑的滿身大汗,那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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