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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克砍了一棵矮樹插在沙地上,像原來那樣脫掉上衣露出汗津津的胳膊,擺出幾個姿勢,林薇靠在石頭邊大笑出聲,她摘了滿滿一捧的花,一邊吹口哨一邊衝貝克身上扔花。
好像夜舞場裡那些專跳肌肉舞的猛男秀那樣,貝克不斷衝林薇飛眼,林薇笑的臉都紅了,最後把一捧花都拋到他身上,吹著口哨問:“過夜多少錢?”
貝克“嗷”一聲撲了過來,把林薇壓在身下猛親一通,林薇拿手撐起他的胸:“顧客就是上帝,你得按我喜歡的來。”
貝克翻身躺平,趴成太字型,挺胸收腹露出強壯的肌肉,對著林薇挑挑眉毛:“請隨便享用。”
到底還是貝克享用了林薇,他們有很久沒有這樣了,在木筏上貝克就連吃個豆腐也要小心翼翼,害怕萬一木筏打翻了兩個人滾到水裡去。
好不容易到了踏實的地面,他一開始就沒準備放過林薇,這個夜晚又長又甜蜜,林薇最後累的趴在貝克身上。
作者有話要說:嘛,一直說趴成大字什麼的
男人嘛,難道不應該是“太”字麼?
捂臉
帶著節操圓潤了。
☆、83
林薇跟貝克順著紅土一直往前走;山壁光禿禿的,偶爾有樹盤在山石上長出半紅半綠的枝葉;極目望去全是紅色;跟叢林裡滿眼的綠一樣。
等到天邊晚霞漫起的時候;天是紅的地是紅的;山石泥土全是一片映人的紅色;連風也比叢林裡的要和煦;帶著熱氣吹拂他們的臉跟身體。
是貝克提議往這邊走的,他們繞過紅石頭山就看見一片平原;貝克想起了自己的家鄉,他指著這片平原告訴林薇:“我曾祖父就是在這樣的地方開荒的。”
也許威爾森家的人天生不適合叢林;他們就應該在平原上開始新生活;就像幾代人做的那樣;蓋屋子養牲畜,在這片生機勃勃的土地上開始新生活。
貝克聽了太多曾祖父開荒的故事,他叼一根草,雙手搭在後腦勺上,仰著身子往前走,只要找到一個靠近溪水的地方,他們就能定居下來了。
走的越遠,林薇越是覺得這裡沒有其它人,不管是叢林還是沙灘,又或者是他們走了這麼久的平原,全都沒有人類生存的痕跡,他們就像是天外來客一樣降落在這片土地上。
家是再也回不去了,他們也沒有回去的途徑,從沒有哪裡的地貌是像這裡一樣的,叢林連著平原,遠處還有高山,土地的質地顏色都不一樣,好像他們再往前走就能看見大海似的。
貝克勾著林薇的肩:“也許,這裡只是比小王子的星球更大一點。”他無所謂的聳聳肩膀,貝克好像對什麼都無所謂,但林薇知道他想他的家人,哪怕在他嘴裡只會嘰嘰喳喳鬧個不停的兩個妹妹,他也依舊想念。
就跟林薇想念林媽媽一樣,也不知道學校在找不到他們之後是不是通知了家屬,一想到這個林薇就忍不住要流眼淚,她幾乎沒有哭過,可只要想一想林媽媽在知道訊息之後有多麼的難受就夠她抱著膝蓋望著天際坐上一整天。
他們邁過一整片的原野,原野上的食物跟叢林裡一樣豐富,雖然他們沒有那麼多新鮮的水果吃了,可林薇發現了另一種可以吃的東西。
原野上長出來的花,紅土地裡找出來的白花,就像是花店裡那種用來包裝送人的禮物,單莖直直的鑽出土裡,一串串的開著白花,在紅土地裡異常的顯眼。
這花吃上去有些肥皂味兒,除了花朵能吃之外,這花的根和葉還能在水中搓出泡沫來,怪不得花瓣是肥皂味的。
林薇摘了很多放在揹包裡,現在他們倆的揹包都已經髒的不成樣子,貝克的包帶還斷了一邊,只能兩頭紮起來背上身上,本來一直垂到腰間,這下子像是吊起來掛在背上,貝克一邊走一邊拉扯,林薇不得不跟他換了一個,反正她的粉色揹包也早已經磨得看不出顏色了。
平原上唯一對他們有危險的就是狼,他們非常小心的紮營,靠站山石或者是在高處,在找到棲身地之前,他們每個夜裡都輪換著守夜,在日落之前收集足夠的柴,足夠燒一整個晚上。
樹脂幫了他們很大的忙,有幾次林薇都已經聽見遠處的狼嚎聲了,貝克用木柵欄圍成一個圈,他們睡在圈裡,燒起火來,跳動的火光總能給人無限的溫暖跟安全感。
他們慢慢適應了這樣的生活,貝克一遍又一遍的描述著掛在祖父壁爐前那幅畫,那是他的曾祖母畫的,畫著威爾森們在平原上的第一個家。
那上面沒有房子,只有一排排柳樹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