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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可說,總有那多洋相好出。她每一天都過得滿足極了。
葉子已經完全變了顏色,一個星期前他們順利的獵到一頭鹿,為怎麼剝下鹿皮費了好大的功夫,林薇再強悍也幹不來這事兒,貝克挺身而出,他沒幹過這個,撕扯皮肉的那種感覺讓他整整一天都沒能吃下任何紅色的食物,甚至看見掛在那兒的鹿肉就噁心的想吐。
這東西不能久掛,林薇怕引來野獸,她用一把瑞士軍刀切完了整隻鹿。貝克戰戰兢兢的看著她手起刀落,沿著這頭鹿的骨頭縫把肉切成一塊一塊,完整的就帶骨頭一起掛在樹枝上,那些細小的就用刀把肉刮下來做成鹿肉丸子。
鮮肉不容易儲存,味道又太重,他們用了整整一天把切成大塊的鹿肉掛在樹枝上,用松樹枝燒起來的煙燻制鹿肉。誰也沒幹過這活,只好大約估計一下時間,每隔一段時間拿刀割一塊看看熟了沒有。
林薇存下來的幾罐頭鹽全用在這頭鹿上了,他們殺鹿放血的時候儘量把鹿血儲存下來,在園子裡架起一個又一個的竹筒鍋,做成血豆腐,切成塊的血豆腐堆在竹筒裡,用蘆葦繩子紮緊吊在小溪裡,讓它們能儲存的更久。
林薇又高興又擔心,高興他們總算有了肉類,又擔心這些血腥味會把野獸引過來。她不會忘記他們差一點遇上一頭熊。貝克卻覺得這不是問題,他總是樂觀的,他揹著簡陋的弓箭當武器,手裡還拿著一根用磨掉凸起的釘子綁成的長矛,像個叢林獵手那樣作出兇悍的樣子:“我會保護你的。”好像之前一整天什麼東西都吃不下的人不是他。
光用鹽跟煙燻制的鹿肉又柴又幹並不可口,也不知道能保質多久,林薇打算每天都嘗上一點兒,看看味道會不會變。這東西真的除了鹹味什麼味道都沒有,新鮮的鹿排放在石頭上烤一烤倒是很香,油汪汪的,可她也沒能吃下多少,看過這東西鮮血淋漓的樣子根本送不進嘴裡。
那張鹿皮用水洗了又曬再洗再曬也還是帶著濃濃的腥臊味,他們沒有處理皮毛的藥水,除了用石頭刮掉那層絨毛好讓它不易被蟲蛀外,沒有別的辦法讓它更好了。
林薇覺得他們越來越像野人,等再得到幾張鹿皮做了衣服鞋子之後,哪怕是走在森林裡,也不會有人認為他們是文明人了。
那塊鹿皮除了鹿身體上的那塊,其它都零零碎碎,腿上的皮被貝克系在弓箭上,這個比尼龍繩的彈性更足,他自制的土箭能射得更遠,貝克還從沒想過,有一天他會自己跟自己比射得多遠,一般這種比賽都是在學校廁所裡舉行的。
拿著武器讓他感覺自己像個英雄,比如印第安納瓊斯,等鹿皮夠用了,他一定要再做一條鞭子再加一頂鹿皮帽,如果再有一匹馬,他就是最帥的叢林人。
此刻最帥的叢林人正捏著鹿骨做的弓箭,抬頭呆呆看著綠牆,他昨天在這裡發現了人類的蹤跡,確切來說,他撿到一個現成的獵物,一隻滿身肥肉的兔子掉在了不是他挖的陷阱裡。
灰兔子的皮已經褪得半白了,就像秋天的森林也給自己換了一身金紅外衣一樣。比得到白送的獵物更讓他高興的是,這裡有人,或者說有人來過,他把這個訊息告訴林薇,兩人決定今天到陷阱附近找找看有沒有人煙。
挖這個陷阱的人一定不會住得太遠,他們一大早就出發拜訪這個可能存在的鄰居,直到這片綠牆擋住了他們的去路。
越是往裡他們越是興奮,這裡有人,而且不止一個人,石磚不是光靠一個人的努力就能鋪出來的,就算用盡一生,也不可能。這裡有人!有村落!
貝克蹲□拿手抹掉石板上的青苔,那塊石板上有奇怪的花紋,好像是個圓形,當中有著一節節的圖案,林薇緊緊握著貝克的手:“這是個圖騰?”
貝克搖了搖頭,他覺得有些熟悉,可想不起來在哪裡見過,這些石板天長日久的鋪在這裡,早就磨損得看不出原先的面貌了,除了說明這裡有過人煙,他們沒能從幾塊石板上得到更多有用的訊息。
林薇有些猶豫要不要往前走,原來他們以為這裡有跟他們一樣的人,但剛才的發現無一不說明這塊土地可能有原住民,土著人!這個認知讓貝克跟林薇既喜又憂,如果是友好的土著人,也許會指點他們下山的路,他們就能順利回到文明世界裡去。大煙山裡就住著些土著,他們是經過開化的,只不過選擇了住在山地上,有許多迷途的旅人就是被他們帶出來的。
如果是未經過開化的,那麼他們說不定會被抓起來,貝克腦補出自己被綁在木頭架上的樣子,底下架著火,圍著皮毛的土著人正在他身邊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