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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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案子好難辦。不過林涵的案子恐怕更難。加油啊甄意,重新開始,有好多要重新來呢。”
甄意淡淡一笑,道:“以林涵,言栩的名義,兩場審判,我代表的那一方都會贏。”
楊姿臉色微僵。她說話怎能如此不客氣?林涵的那場,她贏,不就是讓她輸嗎?
甄意這次卻沒在意她的心情,揮一下手,轉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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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城接下來的一兩個星期裡,報紙電視各種媒體,全城都在熱聊一件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的事,法律專家也每天做客直播間,幫助民眾分析局勢,捋清線索。
有一個叫甄意的律師,同時接了兩個引人注目的案子。
在第一個案子裡,她要代表檢控方,控訴淮如謀殺警察。
淮如的辯護律師楊姿聲稱淮如的行為屬於“合法殺人”裡的“可免責殺人”,欲以此為淮如開罪,
而控方律師甄意則認為淮如涉嫌最高“謀殺罪”,應判終身□□。
如此,她便要證明綁匪許莫沒有脅迫淮如殺人;
如果她成功,那臭名昭著的吃心綁匪許莫除了吃掉一堆動物心臟,實際上就並沒有殺任何人。給他定的“恐嚇殺人”將被推翻。
許莫的罪名便會降為綁架和傷人。
同時,在第二個案子裡,她要代表沉睡的言栩,辯護他並沒有殺死許莫。
兩場審判,第二場的被害人是第一場的受益者。
矛盾。
聞所未聞。
法律專家還認為,第一個案子,淮如的律師可能以殺死必死之人免罪,甄律師則必須推翻這個理論;
可第二個案子,她要證明言栩殺死的是必死人,無罪。
完全相反的兩個案子,這位律師期望得出兩種完全不同的結果。
再度矛盾。
史無前例。
報紙媒體都在說,這次的外判已經創造了歷史;但,這只是小巫;
如果她打贏了這兩場完全相反的官司,她就創造了HK法庭真正的歷史。
HK城,甚至放眼相似法系的國家地區,也沒有出現過這種案例。如果她贏了,她會為今後相似的案子樹立標杆。
而兩件案子的審理碰巧在同一天上下午,這把民眾的熱情推到了最高點。
街頭巷尾都在議論,
她,能同時贏下兩個案子嗎?
這,是一個見證奇蹟的時刻。
☆、chapter73…chapter74
Chapter 73
開庭那天;法院門口盛況空前;比當初唐裳戚勉的案子還要引人關注。連警察都出動維持秩序。
綁架;挖心;人質被綁匪逼迫,殺死警察;這樣的噱頭足夠引發全城關注。圍堵在整條街上的記者和民眾全像打了雞血一樣瘋狂。
上午庭審的是淮如殺林涵案。
入庭時,甄意習慣性掃了一眼旁聽席;言格坐姿端正;在最邊角的位置;雖然身體並未完全康復;還很虛弱。但她的庭審;他必然會來。
尹鐸也旁聽席上。
下午的審判;他和甄意在對立面;但上午甄意和淮如之間的對抗,他站在甄意這邊。
所以說,法庭上沒有永遠的敵人,但也沒有永遠的朋友。
以前在她這邊做助手的楊姿,成了對立面的辯護人。
此刻的楊姿,心裡非常激動,且信心滿滿。
摸爬滾打那麼久,她渴望經此一役,一舉成名。
唯一的遺憾是,對手不是尹鐸。不然,可以當面給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淮如一開始想過迴避,可楊姿說甄意的身份在打擦邊球:她和當事人淮如和林涵沒有利害關係;控方沒有選她當證人,她也不會以證人身份出庭;而控方的證據蒐集她並沒參與;
大家都是鑽空子的人,楊姿深知甄意不太符合迴避原則;更何況,她也希望和甄意做對手,在法庭上親自擊敗她!所以,她根本沒考慮申請回避。
旁聽席上擠滿媒體和民眾,人頭攢動,卻井然有序。
落座後再沒人發聲,也無嘈雜。
法官宣佈開庭,座無虛席的法庭鴉雀無聲。一時間,竟只有攝影機器的運轉聲。
宣讀完檢控書後,首先由辯護人楊姿盤問淮如。
楊姿一身黑西裝,走到法庭中央,面向淮如,嗓音溫柔:
“請給我們描述一下你被綁架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