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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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瑤以證人的身份出場。
其實,在建議甄意當控方律師前,尹鐸就對甄意的證人身份有些疑慮,因為她只記得自己被槍擊的情景,卻不記得淮如殺林涵的細節。尹鐸認為她可能受了刺激短暫記憶缺失,如果她當控方證人,容易被辯護人抓到弱點。
那天約甄意去對證詞,其實想委婉地告訴她不會讓她做控方證人,不想卻。。。。。。
甄意和安瑤配合得非常好,安瑤簡短地描述了當晚的場景後,甄意問:
“你看到了全部的情況?”
“是。”
“許莫要求甄記者把林警官的心挖出來?”
“是。但她拒絕了。”安瑤聲音平緩,說話很輕,不徐不疾,卻透著莫名的說服力和感染力,“許莫朝她開槍,威脅要殺了她。第一槍打在她的左腿,她疼得尖叫,卻捂著林警官肚子上的槍口不鬆手;第二槍打在她的右腿,她跪下去了,還是不鬆手,也不肯拿刀。
她說,不管是為了任何理由,都不能殺人。
她還說,讓我為了救自己的命,去剝奪別人的命,休想。”
她分明語氣平靜,卻帶著滿滿的不動聲色的血性,似乎所有人都看到了那樣慘烈卻堅韌的一幕,看到了生命的掙扎與抉擇。
法庭上落針可聞,旁聽席上鴉雀無聲。
甚至有人不禁抹眼淚。
淮如被逼殺人或許是無奈,但這樣骨氣才是人性的正道啊。
甄意倒是全場最平靜的,問:“接下來,他有沒有說什麼?”
“他威脅說要把甄記者的心挖出來。”
“沒有提到淮如?”
“沒有,因為淮如是人質。”
現場開始竊竊私語。
安瑤又緩緩道:“而且,我認為,對淮如來說,事情並沒到最危急的關頭。因為她並不是許莫眼中的焦點。”
旁聽席裡一片譁然。
淮如震驚,楊姿則抗議:“反對!許莫的情緒,當事人無從得知。這些判斷都是證人的主觀想法。”
甄意淡淡看她,借力打力:“你當事人認為事情已經到緊急關頭,這也是她的主觀想法。”
楊姿一噎,不想沒挽回敗勢,反被咬一口。
法官敲法槌:“反對無效。”
楊姿憋著氣,坐了下去。有些心急了。
甄意繼續:“淮如說她是為了救別人,你怎麼看?”
“我認為不是。”
“為什麼?”
“因為淮如把刀刺進林警官的胸口後,沒做任何停留,就把他的心挖出來了。”安瑤眼中浮起淚霧,重複一遍,“她沒做任何停留!”
這一下,庭上幾乎要爆炸。
即使是自衛或救人,哪有人能在把一個活人的心挖出來時,毫不猶豫,毫不手軟?
淮如一開始並不覺不妥,直到聽到眾人軒然,才察覺不對,大喊:“你撒謊!”
但這樣的行為無疑是違反法庭紀律,淮如連帶著楊姿都被警告。
接下來楊姿盤問安瑤,沒有挖出任何漏洞,因為安瑤說的全是真話,她抓不到紕漏,反而給人留下安瑤誠實的印象。
安瑤和淮如形成鮮明對比,楊姿隱隱覺得不安了。
庭審進入到後程,她終於冒險提出:殺死林警官的是許莫,淮如殺死的是一個必然會死的人。
為此,她請來了警局的法醫:
“請問,林涵警官的直接死因是什麼?”
“挖去心臟,和劇痛。”林涵是活活痛死的。
法庭裡鴉雀無聲,甄意坐在律師席上,眼淚差點出來。
楊姿卻很淡定,問:“請問許莫的子彈打在哪裡?”
“脾臟和胃部。”
“打到動脈了嗎?”
“是。”
“所以造成大出血?”
“是。”
楊姿勢在必得地彎一下唇角,問:“法醫趕到現場的時,林涵死亡多久了?”
“近兩個小時。”
楊姿提高音量:“如果我的當事人沒有殺他,以他脾臟和胃部大動脈受的傷,他能夠撐上兩個小時嗎?”
法醫沉吟片刻,最終答:“不能。”
“所以不管我的當事人有沒有殺他,他都必死無疑。”楊姿已迅速調整,努力為淮如減刑。
“反對!”甄意立即起身,思路異常的清晰,“辯護人忽略了林涵警官必死的一個關鍵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