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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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在鏡頭前表現嗎?呵,”
甄意笑了一聲,
“知道我的心情嗎?為我的當事人辯護,絕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絕不餘留任何一絲力氣,也絕不放棄任何一點希望。我的背後只有我的當事人,只有我的當事人家屬。你呢,你的背後全是鎂光燈。淮如選你做辯護人,她是看錯人了。”
楊姿被她說得臉紅耳赤,扯扯嘴角,道:“我現在就是在為她爭取啊。”
“律師的作用是在庭上。”甄意聲音冷了,“楊姿,如果今天淮如的辯護人是像尹鐸那種程度的,這場官司,淮如就不會輸得這麼一瀉千里。今天我的表現,有一半是你成就的。”
楊姿臉色白了:“我只是在努力,想和你一樣盡力。”
“不一樣。”
甄意徹底面無表情,漠然道,“楊姿,我們不一樣。你永遠都不會和我一樣。因為。。。。。。”她拉開門離開,聲音淡漠,輕蔑,說,
“和我比,你差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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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開庭,旁聽席上依舊擠滿了民眾和媒體。
秩序井然,鴉雀無聲。
和開始不同的是,每個人臉上再沒了起初對淮如的同情。過去的那麼多天裡,淮如頻繁接受各種媒體採訪,把他們耍得團團轉。
之前她有多可憐,此刻就有多可恨。
楊姿如芒在背,即使不回頭也能感覺到眾人森森的寒意,她腳有些發軟,努力站起身,聲音也沒什麼底氣了,輕聲說:“我的當事人淮如承認日記和其他證據的有效性。放棄請字跡專家鑑定。”
話音一落,滿場譁然。
楊姿咬咬後牙槽,做最後的掙扎:“林警官中槍後兩小時警察才趕到,剩下的人質不具備勸服許莫回心轉意的能力。林警官本就失血過多,會在短時間內死去。我的當事人殺死的是一個必死之人,我方申請減刑。”
“反對!”甄意刷地起身,語出帶風,一字一句毫不留情,
“許莫的開槍,和淮如的動刀,兩者是共同行為。舉一個非常簡單的例子。兩個銀行搶劫犯開槍殺死警衛,究竟是誰的子彈殺了他,都不重要。因為共犯的兩個劫匪,全部都要為他的死亡負責!
放在這個案子裡,淮如作為許莫的共犯,她和許莫一樣要為林警官的死負責。更有甚者,許莫開槍後林警官身上的傷勢還有變數,可淮如造成了林警官的即刻死亡。且她挖人心臟的行為極端惡劣。罪不可赦。
控方堅決要求判終身□□。”
“你。。。。。。”楊姿張了一下口,很想反駁,可她立在所有人敵視的目光,竟連一句話都說不出。
最終,法官宣佈休庭,陪審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