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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力克斯搖了搖頭,說:“30萬美元?那太貴了,如果我只是想維持一個出版渠道的話,用不了那麼多錢,10萬美元就可以搞得比你們還要好。至於dc公司的股份,也值不了那麼多錢。我肯給50萬美元主要是為了買下你們全部公司,同時還有禁止你們的就業競爭合同。”
這點錢在漫畫市場紅火的時候,也許不算什麼,可是現在美國漫畫業基本上全部處於倒閉狀態。漫畫市場份額萎縮了90%都不止,大批漫畫人才紛紛離開這個行業,此時有人願意投資幾十萬美元給他們,那可真是沙漠中快要渴死的人看到了清泉一般。
萊波維茲對漫畫現在確實很擔憂,但他一向都很看好漫畫的未來,現在只是遇到了難關,想搞點錢來堅持一下。他並沒有打算出售漫畫公司,他寧願倒閉也不想出售。他也知道,自己開的價格確實太高,艾力克斯也不是傻子,肯定不會答應。可是他又不想錯失這次機會,於是大家開始討價還價。
雙方談了半個小時,艾力克斯覺得時間不能這樣子浪費,他站起來:“抱歉了,萊波維茲先生,你的時間也許很多,但是我卻很忙。如果你堅持不讓步的話,那我只能先告辭了。我還是那個條件,要麼你接受10萬美元,40%的股份和共享銷售渠道,要麼我們就此告別。”
看到這個情況,大家都知道,再談下去就要崩了。最終萊波維茲退讓了,這10萬美元沒有達到他的心理價位,可是對他而言,卻是救命錢。
“好吧,你贏了!我答應你的條件!”萊波維茲咬牙說道。他知道,自己不接受艾力克斯的入股,也得要找別人入股,條件未必還會那麼好。
雙方叫來了律師,馬上籤了股份轉讓合同,艾力克斯的支票也兌現了。
搞定了dc公司,獲得了出版渠道之後,艾力克斯將全部注意力放到了驚奇漫畫上來。他知道,現在不想出辦法的話,就不知道要撐多久。他可不瞭解驚奇漫畫公司是如何走出困境的,只能自己想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在那麼多的員工裡面,艾力克斯最關注的一個員工,那就是鼎鼎大名的斯坦·李!當他知道斯坦·利就在驚奇漫畫公司就職時,馬上就將這傢伙給拉了過來。
原來,斯坦·李就是古德曼妻子的表弟,名叫斯坦利·萊伯(stanleylieber),他16歲就加入了驚奇漫畫。作為編輯和主要作者。在原本的歷史裡面,他不僅創造了80%的驚奇漫畫知名角色,也伴隨驚奇漫畫公司歷經了六十多年的滄桑。可以說,是斯坦·李真正創造了驚奇漫畫公司的奇蹟,他也因此被稱為美國漫畫界的龍頭老大。
艾力克斯知道有斯坦·李這個人,是因為這傢伙很喜歡在自己的漫畫改編電影裡面客串露臉,例如他就曾在《綠巨人》、《x戰警》、《蜘蛛俠》、《復仇者聯盟》、《雷神》、《美國隊長》等等電影中亂入。
這個時候的斯坦·李已經有32歲,在漫畫領域已經是個老鳥。可是即便是如此,他也對目前的情況感到擔憂。他已經打算要退出漫畫行業,要不是古德曼的老婆是他的姐姐的話,他老早就閃人不幹了。
艾力克斯將古德曼和斯坦·李等一干人馬,召集到會議室。他打算要搞個頭腦風暴,想出解決目前困境的辦法。
“不如我們畫兒童漫畫吧。就是迪斯尼的那種,這樣的漫畫應該不會被那些人反對了吧。”一個僱員這樣提議說。
“或者我們可以減少點暴力場面,每集都不會有人受傷、死亡就行了。”又一個僱員說道。
大家七嘴八舌,議論紛紛。可是每一個提議都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
最後艾力克斯實在不耐煩了,他說:“我看你們還是畫《哈利波特》的漫畫吧。採用寫實的奇幻風格,減少點肌肉和血漿。這樣絕對不會有家長反對了。”
古德曼一聽,覺得有點意思,他問:“你是說你寫的小說《哈利波特》?”
“是的,我說的就是我寫的書!你們覺得有什麼問題沒有?”
斯坦·李推了一下他的黑框眼鏡,說:“我有問題,我覺得我們這裡沒人擅長畫你說的那種漫畫。”
艾力克斯一聽就明白了,斯坦·李是指,他們的人沒人適合畫《哈利波特》,起碼在人設方面就有很大的問題。他想了想,說:“你看過我寫的小說?”
斯坦·李點點頭,說:“是的,我的侄子喜歡看你的書。我看過之後,也挺喜歡。”
“那你們當中還有誰看過我的小說沒有?”艾力克斯問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