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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記得呀,才十多天前的事嘛,我又不是失憶。對啦,那天在萬佳的餐廳裡,你撿到我丟的錢,幹嘛要還給我呢?”
我本以為雨晴的答案是什麼“不是我的東西我不要”或“花撿回來的錢,不會感到快樂”之類的,沒想到,她的回答卻很有意思。
她想了一想,說:“如果沒把錢還你,就不會跟你認識了。”
我呆了一下,還在想她的話,她又說:“能認識你,比撿到一千張一百元、一萬張一百元,還要好。”
她的話語是那麼的真摯,讓我在一剎那間,內心感到無比溫暖。我沒有說話,她也沒有說話。我們就這樣在溫馨的氣氛中沉默了幾十秒。終於,雨晴輕聲開啟了話題:“後來你跟何曉薇怎樣了?”
於是,我把我跟曉薇的故事,粗略地告訴了雨晴。雖然我說得很隨意,很多細節都沒有提到,但至少已把我跟曉薇相識、相戀、分手的整個過程說清楚地說了出來。記得以前有人跟我說過,不能對現在的女朋友說自己跟以前的女朋友一起發生的事,因為女孩子總是小氣的,儘管口上不說,但心裡會嫉妒,會不舒服。
那麼我把我跟曉薇的故事全部告訴雨晴,是對還是錯?我不知道。告訴雨晴,應該沒關係吧,一來她現在又不是我的女朋友(現在不是?難道以後會是?);二來我總覺得她不是那種小氣的、心胸狹窄的女孩子。然而雖然這樣想,但把整個故事說完以後,我卻有點後悔了。不知雨晴在聽我說我跟曉薇的故事時,心裡是怎樣的感覺?
既然有點後悔,那就做點什麼來補償吧。
於是我站起身來,走到窗邊,望向雨晴,說:“過去了,一切都過去了。現在我對曉薇,不愛也不恨。這枚戒指,再也沒有意義了。”我說著,把拿著戒指的手伸出窗外,準備把戒指扔下去。
我要讓雨晴確信,我真的把對曉薇的感情完完全全地放下了。從今以後,對何曉薇,我不會再心軟!不會再猶豫不決!
我為什麼要向雨晴證明我不再想念曉薇?雨晴又不是我的女朋友,我幹嘛要這樣做?
我自己也想不明白。但至少我知道,我這樣做,雨晴會高興。
“等一下!”沒想到雨晴卻這樣叫住了我。
“什麼?”
“別扔!”
“嚇?”
雨晴頓了頓,說:“曉薇讓你曾經快樂過,這枚戒指是你快樂的見證,為什麼要扔掉呢?你們雖然分開了,但曾經能在一起,也是一種緣分。人生很短,回憶是很寶貴的,為什麼非要讓回憶消失不可呢?”
雨晴竟然會說這樣的話?我整個人呆住了。
“是真的,樂揚,”雨晴接著說,“我們一生中,會遇到很多不同的人,跟每一個人相處的回憶,都是值得儲存的。雖然曉薇傷害過你,但她也愛過你呀,你們一起也快樂過呀,我不希望你跟她分開以後,留給你的,只有恨。樂揚,聽我說,把這枚戒指儲存起來,把這段記憶儲存起來,這對你來說,是很珍貴的東西。”
我聽著,鼻尖兒又有點酸了。我TMD怎麼那麼容易感動?以前都不是這樣的。大概是雨晴的舉動,雨晴的話,太容易令人感動了。
雨晴輕輕嘆了口氣,說:“樂揚,現在我們認識了,住在一起,也是一種緣分。或許有一天我們不會再住在一起,但我希望你也能一直儲存著這段回憶,會偶然想起曾經有我這樣一個人,在你的生命中出現過。”
聽了這句話,我真的好想哭出來。我甚至想像小孩子一樣大嚷:“不!我要一直跟你住在一起!我們不會分開!我不要你只留在我的回憶中!我要你真實地留在我身邊!”
啊?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我真的不想讓雨晴離開我?我想要一輩子跟她生活在一起?難道
我已經在不知不覺間,深深地愛上了何雨晴?
044:關於雨晴臉上的胎記
“怎麼愣住了,樂揚?”雨晴捉住我的手臂,把我輕輕搖晃了一下。
“沒什麼,”我回過神來,“在想一些事。”
“嗯。”雨晴點了點頭。她沒有問我在想什麼。她不是那種什麼都非知道不可,什麼都要問得清清楚楚的笨女人。
是呀,我跟雨晴現在同居,只是暫時的,終有一天,她會離開。不是嗎?如果我交女朋友了,我的女朋友會允許我跟另一個女孩子同居?同樣道理,如果雨晴交男朋友了,難道她的男朋友會允許她繼續跟我住在一起?
雨晴的男朋友?或許有一天,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