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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前途命運。
這樣的人物,為什麼要故意接近照娘?
深深的疑慮自萬青的心中升起,照孃的那些遭遇,詭異莫名,她究竟捲進了什麼事中?一絲不安纏繞不去,輕輕地撫著插在腰後的“金剛大楷”,他的心突然安定了,這半年來,照娘修煉勤奮,他又何嘗懈怠過,白日裡沒有時間,他便利用夜裡,他想要的,並不僅僅只是不會被照娘拋下,他更想伸出雙手,保護她。
也許他現在還不夠強大,但那份想要保護的心,卻從沒有變過,無論如何,他都會擋在她的前面,不管紫衫用意何在,總要先過他這一關。
帶著決然的心情,萬青終於見到了那個身穿紫袍的男人。乍看,很無害,白白淨淨,斯斯文文,面帶微笑,一身的書卷氣,就像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
“萬賢弟,這一杯我敬你,今日能結識萬書判,是紫某的榮幸。”
紫衫很健談,也有些自來熟,酒過三巡,就已經親熱地與萬青稱兄道弟,而且他見識廣博,這一點跟李明之相似,顯然也是遊歷過陰間的,萬青雖心有戒備,但在沒有戳破那層窗戶紙之前,自然不好跟他撕破臉,不管怎麼說,李明之的面子還是要給的,就算要跟紫衫攤牌,也要在出了李家的大門之後。
“哪裡,能與紫兄共飲,是小弟的榮幸才是,聽紫兄一番談論,令小弟大開眼界,長了許多見識,這一杯,原應小弟敬紫兄。”
萬青客客氣氣,雖仍有些生疏戒備,但除開這些,紫衫也確實有讓人敬服之處,李明之所言不錯,這真是一等一的人物,他心中也很難真的生出惡感來。
紫衫一笑,舉杯一飲而盡,目光流轉間,便落在了萬青腰後的那支“金剛大楷”上,又道:“萬賢弟,你這支鐵筆倒甚是有趣,不知可否一觀?”
萬青心念一動,取過筆來,置於桌上,笑應道:“此筆得來也是巧合,原是鬼市中一支鐵管,原想做導水之用,待到購回家中,清洗過後,才知竟是一支筆管,管身甚是沉重,小弟便有意使它練字,於是又配了筆頭,練習已有半載,自覺筆力長進不少。”
李明之坐於他的右手側,順手就把鐵筆接過,先是掂了掂,又凌空揮舞幾下,露出意外神色,道:“果然沉重,以此筆書寫,怕是寫不了幾個字,腕便要痠麻了,萬賢弟能堅持練習半載,毅力不小啊。”
他沒有發現鐵筆的特殊之處,說著話,順手就又把鐵筆遞到了紫衫的手邊。
紫衫低下頭,細細審視了許久,方才笑道:“好一件寶貝,可惜蒙塵已久,且這筆頭雖以妖狼毫製成,到底配不上筆身,可惜,可惜啊”
李明之很是驚詫,道:“紫兄,這支筆竟是件寶貝麼?何以見得?”
萬青目光閃動,揖了揖手,道:“小弟孤漏寡聞,還請紫兄指教。”
以李明之身為世家子的底蘊,也瞧不出這支“金剛大楷”的特殊之處,而紫衫不過是看了一會兒,竟似已然明瞭,萬青對他的身份,越發發奇了,而心中的警惕之意,也越發重了。
紫衫並不解釋,神秘一笑,執筆蘸酒作墨,隨手又一抓,竟自李家院中的那株老槐樹上扯下一片巴掌大小的樹皮,然後揮筆疾書,“清風”二字頓時入木三分,鐵筆銀鉤,宛如刀削,說不出的冷冽之意。隨即把樹皮往空中一扔,火光一閃,樹皮瞬間就燃盡,點點灰芒,消散在空中。
清風徐徐,有三春之暖,有雨後之新,一掃陰間常存的陰霾之氣。
李明之瞠目結舌,一驚而起,呼道:“果真是寶貝。”再看向萬青,目光已是匪疑所思,甚至還有七分濃濃的羨慕,李家居於陰間數代,幾百年來,都也未曾尋得這樣的寶物,而萬青恁的好運氣,在鬼市中隨意買根鐵管,竟是這等稀罕的寶物。
“若此寶不曾殘損,一筆之間,當可使整個陰間如沐春風。”紫衫輕輕笑著,將筆遞還萬青,“萬賢弟,此寶雖已殘損,不能惠及陰間,但依舊可守一家之安寧,要收好,萬勿遺失。”
“紫兄惠言,小弟謹記。”
萬青神情有些沉重,他用此筆練習了半載,也不過是勉強能使寫出的字不變形而已,毫無神韻可言,而紫衫不過是隨手幾筆,不但字型入木三分,更是神韻凜然,只憑此一點,便可見其人深不可測。
“紫兄,這筆是什麼來歷,如此至寶,當不至於無名,依我看,它與冥府判官手中那支判官筆相比,亦是毫不遜色啊。”李明之好奇心起,忍不住問道。
“佛曰:不可說!”
紫衫衝他搖了搖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