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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安維辰跑掉之後,她呆呆站在那裡好久,才在別人詫異的視線中,撿起滾落一地的水果和罐頭,再一個人拎起所有的袋子,咬著牙,把在超市買的東西全部拿回了家。甚至還包括掉在地上後已經摔碎的餐具,明明已經用不了了,明明扔掉可以減輕一些重量,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她就是倔強的不想丟棄任何東西。
而倔強的後果就是,第二天胳膊痛得抬都抬不起來了,全身的骨頭也好像散架了一般,最重要的是,兩隻手的手腕都痛得幾乎不敢動,這也是她一直沒怎麼碼字的原因之一。
何苦呢?熊筱白長長地嘆了一口氣,把自己弄成這樣,就為了與那隻“棄狗”賭氣,真是太不值得了。
強忍著身體的各種不適,站起身,拿著杯子走向廚房。現在,還是肚子最重要。
肚子最重要嗎?熊筱白又不由自主地又想到了那隻“棄狗”。離開我這裡之後,他應該不會餓肚子了吧?也會吃到他想吃的美食了吧?只是他睡得可好?
停住腳步,緩緩地望著空空的沙發,熊筱白不得不承認,“棄狗”突然跑掉之後,她的心裡,多多少少有些失落。尤其是每當她回想起,他在離開的時候,與她擦身而過,卻看都沒看她一眼,就好像她是完全透明的、不存在的一般。
好像有某種情愫讓自己的心莫名其妙的不舒服,熊筱白的手移至胸前。
這種感覺是因為不甘心嗎?熊筱白想了想,她找不到其他的答案。
嗯,沒錯,應該是不甘心。嗯,是的,除了不甘心似乎也沒有別的可能了。熊筱白用力地點了點頭,就好像是在讓自己更加確定、更加認同。除了不甘心,別無其他!
33樓的高度,安維辰站在玻璃窗前,仰望著漆黑的天空,等待天亮。
身後的大床上,傳來一個女人均勻的呼吸聲。
從浴室到客廳再到床上,被安維辰折騰了一整晚,杜美珊早已經疲憊不堪地沉沉睡去。
而始作俑者的安維辰,卻是再累也睡不著。不過就是睡覺而已,明明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對於他來說卻是求之不得的奢望。
自從那天從笨熊身邊一聲不響地離開,他已經三天未閤眼了。而在這三天裡,他唯一做的事,就是瘋狂的做/愛。
先是兩個已經記不得名字的小明星,再到杜美珊。他把自己的全部精神和精力都集中在身上或身下的女人,就為了不再想起那個他原以為自己早已經忘記、早應該死在回憶裡的女人——丁雅蘭。
他終於知道自己為何會被笨熊撿回家了,也終於知道自己為何會出現在笨熊家附近。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那個女人,那個叫丁雅蘭的女人。他第一個喜歡的女人,也是第一個以及唯一一個拒絕他的女人。
天終於亮了,安維辰眯起眼睛,看著升起的太陽。突然間,好像有什麼東西閃了一下,刺痛了他的眼睛,更刺痛了他的心。
多少年之前,就是在這樣的一個早上,他拿著由國際珠寶設計大師設計、為丁雅蘭獨家訂製的水晶吊墜,對著剛剛升起的太陽,為自己加油鼓勁,因為他終於決定要向她告白了。
可是,他八年的暗戀剛開口就絲毫沒有轉圜餘地的結束了,看著丁雅蘭絕情的背影,他撿起地上的石頭,把做為求愛禮物的水晶吊墜砸了個粉碎。
水晶碎了,但吊墜卻永遠地烙在他心上,正如他的痛、以及對丁雅蘭的恨。
只是,安維辰沒想到,八年後,他會在一家並不上檔次的店鋪的櫥窗裡,看到與當年相同的吊墜。不,也不能說完全相同,相同的只是設計,卻並非材質。櫥窗裡的那個吊墜一看就知道所用的水晶只是一般的貨色,如何與他當年用盡心血訂製的吊墜相比呢。
只是形似而已,卻足以撕裂他原本已經癒合的傷疤。這也是在笨熊家裡醒過來的那個早上,他為什麼覺得胸口隱隱作痛的原因。
如果沒有再次看到櫥窗裡的那個吊墜就好了。
如果那天晚上車子沒有走那條路、如果不是自己喝多了想要透透氣、如果不是支開司機和女伴一個人去散步、如果不是一首歌吸引了他走過去、如果不是一個站在角落吃棒棒糖的小女生吸引到他的注意那他就不會停下腳步,也就不會看到櫥窗裡那個山寨版的吊墜了。
笨熊,你站在哪裡不好,為什麼要站在那個該死的地方?
第三十一回 他連虛情假意的哄騙都省去了。
陽光,透光落地的玻璃窗,照在身上,有一種暖暖的感覺。
今天,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