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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裡,除了看不見,其他的感知能力都超出往常。我聽到了他微弱的嘆息聲,聞到了他的衣服的味道,把我安置好之後,大叔應該是站直了身體,看了我好幾秒,遂彎下身來,在我唇上輕啄了一口,又親親額頭:“晚安,我愛你。”

說完就走出了房間。

我躲在被子裡偷笑,大叔實在太可愛了。竟然會這麼悶騷,有話不好好說,偏要放在心裡不讓我知道。撫摸過剛剛被他吻過的地方,還殘留著溫熱。

很多人都願意相信別人在背後說的話,往往那才是真心話。我也不例外。總覺得能從背後的言行舉止裡看到一個人的真心。所以,我終於相信,他是真的愛我的。我也終於知道,他到底值不值得相信。

☆、四十四此時不作,更待何時

假期的後半程過得相當愜意。幾乎沒離開那個被我稱之為“小別墅”的家方圓三里。我和大叔都不是特別愛賴床的人——事實上,我很想賴床,只總還是會覺得不好意思。至於睡覺問題,我覺得我們像在仿效英台山伯。

故事裡,祝英臺女扮男裝去求學,和梁山伯同住一間房。為了不讓梁山伯知道她是女人,晚上睡覺的時候就把兩人的書箱放在床中央,隔開兩人,還在書箱上放盆水,告訴山伯兄睡覺要老實,水撒了便要告知老師重重責罰。

腦補了一下清秀的女學生如何傲嬌地衝心上人說出這句話,那也是一副不可多得的可愛畫面了。可惜卻是個悲劇。但細究起來並不算,故事的最後不還是化蝶雙飛了嗎。中國人骨子裡都是愛好大團圓結局喜劇收尾的,就算那六月飛雪的竇娥,最後也還是得以平反昭雪。

我和大叔也是同睡一床,倒是沒有放什麼書箱,卻安分守己到了極限。大叔睡在一邊的時候,我都有些心猿意馬,每次都想撲上去要抱抱,可每次都剋制住了。不能讓大叔覺得我怎麼這麼飢渴啊!

再說小說,改好後給編輯發過去的第二天,就給透過了。現在已經在連載中,更了三萬字,也有幾個讀者在下面評論了。每次登上賬號,被提醒有留言的時候,心情就會莫名激動。被人認可也好,被人鼓勵也好,都是繼續寫下去的動力。

回校前一天,我把躺椅挪到了臥室旁邊的陽臺——很小的一條走道,搬了一把木椅當茶几,把陽臺收拾得寬敞了些,又搬了另一把椅子給大叔。誠摯地邀請大叔跟我一起曬太陽。

做完了一切準備工作,去了廚房。他已經把收尾工作做得差不多了,正在把碗碟擦乾。我靠在門上,狗腿地笑:“大叔,跟我一起曬太陽唄。”

大叔身材是真棒,天生的衣服架子,在家裡沒有穿襯衫了,一件白體恤也被他穿出了型男的味道。穿著一件絲質的長睡褲,很慵懶的味道。如此混搭也沒能遮掩掉成熟男人的味道,我覺得我撿到寶了。

家裡的碗是臨時買的,不是普通白色帶花的碗,而像藝術品一樣碗內白色,外層是清俊的月白色,繪著紛繁複雜又賞心悅目的花紋。統共就買了兩個,價格就有點嚇人,大叔刷卡買下來的。

捧著好看的碗吃飯,心情也會好很多。他洗著好看的碗,大概心情也是不錯的吧。這麼一想,罪惡感就減少了很多!

大叔停下把碗擦乾的動作,轉過身,問:“曬太陽?”抬眼看看多雲的天氣,默默質疑。

但我才不管那麼多呢,上午的時候寫了近六千字,這會兒已經詞窮了,還不如休息休息來的好,便回答他:“哎呀,別管有沒有太陽啦,反正閒著也沒事做啊,我不想碼字了,我們去聊天喝茶吧!”

大叔把臺子上的東西各歸各位,有條不紊,洗了洗手。情人眼裡出西施,就連他甩水的動作我也覺得格外好看。

從繁瑣的家務中解脫出來,他沒說好也沒說不好,只不過就直接跟著我去了陽臺就是了。

現在是十月份,氣溫不高不低,穿著單衣,是最合適的季節。太陽也沒有冒出來嚇人,閒坐聽年華,身旁還有個可愛的人,是我覺得這20年裡到目前為止最舒心的時刻了。

裝睡聽到了那句“我愛你”之後,心理上隱約有了一種恃寵而驕的感受,因為知道他愛著你,所以就“作”吧,此時不作,更待何時呢。

我欺負他,讓他一個大長腿坐在椅子上,我躺在躺椅上,晃晃悠悠別提多自在了。自從上次見過陳琛的那群“保鏢”,我發掘大叔身上也有一種類似軍人的氣質,坐有坐相,從來都不弓腰駝背,自律成習慣,又變成自然了。

我問他:“大叔!你隱藏的技能究竟是什麼?為什麼這麼有錢!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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