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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什麼不是你?”
當初愛上的,為什麼不是你?
或是,其他任何什麼人都好
韓斯慕的勸說,並沒有改變潘知曉的決定,事實上,她決定的事,很少有人改變得了的!
閔氏大樓潘知曉不是第一次來了,卻是第一次被前臺放行。
因為她這次,對前臺說的是,我找閔總,想談談變更監護權的事。
領她直達高層總裁室的不是吳笙,而是蘆靜茹。
看到蘆靜茹,潘知曉才想到,原來,她也是他的助理。
蘆靜茹對潘知曉的態度極為冷淡,在禮貌的端上茶水後,終於忍不住冷嘲熱諷,“潘小姐可真厲害,短短數日便讓斯慕為了你,不惜出賣朋友。”
“韓斯慕,他也是想讓官司贏!”
潘知曉十分理解蘆靜茹的心情,說實話,她當初也沒想到韓斯慕會那麼做,或許做律師的都這樣吧,為了打贏官司不惜一切手段,謹遵客戶是上帝的原則!
“可官司終究是輸了,這裡面不知道有多少人為因素!”
蘆靜茹話中有話。
潘知曉不是傻子,怎麼可能聽不出蘆靜茹話裡含義。
“蘆小姐,你的孩子是你的一切,我的孩子也是我的一切,不要低估了別人的善良和愛!”。
“皓皓以後有了弟弟,我替他高興!”
最終,蘆靜茹皮笑肉不笑的扯了扯唇,脫下溫婉的外衣,摔門而去。
總裁室頓時空無一人,潘知曉無聊,便翻起了茶几上的報紙,有張小報拍了她前幾日從法庭狂奔而出的照片,還拿來做了封面。
這女人是誰?眉宇間除了脆弱就只剩絕望了。
潘知曉摸了摸自己的臉,原來當時韓斯慕所見的,就是她這副鬼樣子。
她今日的妝容還算精緻,遮蓋了原本精神不濟的模樣,起碼不能太丟人
看著,看著,手中的報紙突然被人抽走。
潘知曉抬頭,閔臻把報紙放到一邊,眉目深刻地印著冷漠。
憔悴印在眉梢眼角,騙不了人的,閔臻看他一眼,在一旁落座,“說吧。”
他等她提條件,也知道這個女人昨天欲帶著孩子離開。
“放過佳陽。”
“那念念呢?”
拿孩子做交易,潘知曉覺得髒。
厭棄這樣的自己--她摳緊了手心,“我需要探視權,你也不能私自把他送出國。我在滬城陪念念三個月,三個月之後,我會離開。”
“三個月?”閔臻點了支菸,斜倚靠背,淡淡瞅她,“你不覺得時間--”短了點?
當然,潘知曉則理解為,閔臻嫌她和孩子相處的時間長,於是,急忙解釋道:
“你現在還帶不來孩子,念念鬧起來,恐怕你也應付不了,這三個月裡,我可以幫他熟悉和你在一起的生活,孩子暑假一過,我就走。”
她學聰明瞭,知道哪些話說了,他拒絕不了。
閔臻微一垂眸,手邊那份報紙上的照片有點刺眼。
這些都是她故意做給外人看,博取同情的吧!
可是他為什麼看了照片,久久移不開視線?
一切都成了解不開的迷,吸菸後吐出的煙霧,代替了他的嘆息。
飄散的煙霧中,潘知曉看不到他的表情,片刻後他抬頭再看她,慢條斯理道,“我考慮一下,律師擬好了合同之後,我們再詳細”
她點了點頭,閔臻卻不知她有沒有聽進去。
他不說話了,她就起身要走。
他也沒阻攔,看著她離開。
潘知曉腳下有些發虛,強自一步一步慢慢離去。
維持這麼個表象給人家,她才覺得自己還有一點點尊嚴,還有東西是她控制得了的。
躲在洗手間洗了臉,鏡中的自己,不哭不笑,不貪不戀。
紙巾擦了臉,她動手發簡訊,“佳陽,家裡的房子別賣了,都解決了。”
不敢聽潘佳陽的聲音,怕心裡剛築起的城牆又要坍塌。
*
此後,潘知曉依舊住在閔宅,和之前不同的是,她成了乖順的小綿羊,要珍惜的,也只是和兒子這最後短短三個月的相處時間。
閔臻對潘知曉的轉變十分滿意,每天晚上睡覺前,到念念房間裡坐一坐成了他的必修課,不過,通常,去看念念的時候,也會看到另一個人睡在唸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