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叨自己,歡娘展開天生嬌嫩的筍尖兒指頭,搭在飽滿的額前,擋住烈日,嘟嚕小嘴兒:
“哎呀好姑奶奶,就算是財貨,六姑也得包裝得光鮮,才能賣出個好價錢,誰願意買個缺損貨?半價拋售的,別人就算面上高興地要了,心裡頭也是瞧不起,奴家是個貨物,倒無所謂,可折損的還是您的好名聲。”說著將手裡的水壺遞到媽媽嘴兒邊,笑盈盈地討巧兒:
“媽媽也喝兩口,天氣熱的,媽媽這雪白一張臉蛋,蚊子都捨不得叮,可別捂出了痱子疙瘩,損了美貌。”
這次的主家,是田六姑幫尋到的,歡娘只耳聞是一戶鄭姓鄉紳,家主名濟安,原為外地一名地方官員,年歲漸長,長年病病歪歪,請上罷官。
因品階不高,職銜也不吃重,上頭也就很快批了準函,準放回祖籍。
鄭濟安致仕後,帶著一妻一妾,先四下游歷了一番,途中又納了個年方十七的小妾,回了祖地肇縣安定下來,居住在東城門牌樓附近荷花巷內的老宅裡,平日沒事做,打理著城內與縣郊鄉下的地皮與店鋪生意,富足疏散度日。
如今家中常在的主子,也就是鄭濟安同鄭夫人夫妻二人,另外便是兩名妾室,餘下盡是丫頭婆子家丁,暫時並沒聽到膝下有什麼兒女孫輩。
歡娘見六姑不明說,也不窮追猛打地問自己到底是當妾當婢。
她嘴刁心開,可也知道有些事問多了不討喜,這鄭家是殷實之戶,人口也不復雜,主家更不是什麼聲名在外的浪蕩子,罷罷罷,那還有什麼問的?也許,這該是目前相對較好的歸處。
這樁買賣,前後都是田六姑在交接過手,只有前幾日,鄭家遣了個婆子來看了一下,把歡娘上下摸了摸,又閉了房門,卸了外衣中褲,瞧了瞧女孩兒家的關鍵處毫髮無損,便打道回府。
田六姑聽歡娘誇讚,心軟了半分,伸出指頭,去戳她嬌麗的粉頰:“就你牙尖嘴厲。”伸手出來,佯裝要掌嘴,卻只用了一兩分力氣,做個嚇唬樣子,難得找了個下家,哪兒捨得真的拍出個傷來,又將隨時攜帶的水葫蘆往女孩兒手裡送,見她拔掉木塞,抱住小嘴,喝得淋漓酣暢,眼神下移,瞧著她一襲青色布裙下面露出的天足,又嘆了口氣。
從保嬰堂抱回這孱弱瘦小的小幼女,如今已近豆蔻之齡,正到了荷花沾露,芙蓉帶雨的好時光,生得白皮細肉,一雙眼一張嘴都是詩情畫意,不笑時也是個笑模樣,不像其他抱來的丫頭粗黑瘦弱又木氣,看得真叫人吃了糖一般的甜,才被冠了個“歡”的名。
這丫頭雖然不大符合當下絕品瘦馬的標準,可樣貌甜嬌,加上一副好口齒,腦子也流利,早早尋個主顧,訂下個價錢,本來也不在話下,無奈,偏偏就是一雙大腳害了事,弄得拖拉到如今,才總算有人看中。
說起這大腳,田六姑就一陣來氣兒。
本朝以三寸金蓮為美,一雙束於鴛鴦小靴內,不見天日的嬌纖小足,才受男子寵愛。
歡娘被駔儈與保嬰堂的管事人立了買賣手續,抱回瘦馬館時,已經五六歲,按纏足慣例,本來這年歲剛剛好,再遲些就嫌晚了。
偏偏歡娘一回來,發了場熱,燒得渾渾噩噩,以前的人事一概不記得了,正在鬼門關兒打轉,誰還想到去給她綁腳?再一綁,估計連性命都給整沒了。
歡娘被丟在館內的側院小屋,給點下人們的萬用藥,每日送點粗食,半管不管地任其自生自滅,居然也活了下來。
再待管事的發現歡娘病癒,臉上長出些顏色,在一堆丫鬟婆婦堆裡擇出來,接回了前院,準備將她作為一品高階瘦馬培養,頭一件事就是找來調教媽媽,扯來一卷白布條,強行束腳。
誰想歡娘骨頭已經長硬了,纏上去疼得昏天暗地,夜夜哭得慘無人道,還沒好齊全的身子,又發了一場熱,媽媽們任由她哭,哪肯卸掉布條。
歡娘受不住劇痛,這回可沒上次那般好命,一口氣兒沒接上來,厥死過去。
再等醒來,活活纏足痛死的苦命小歡娘,芳魂登了極樂,已由現代一抹遊魂取代了下半生的性命。
作者有話要說:
☆、生來為妾
常春館的主事人只當這丫頭大難不死,必有後福,日後指不定得遇個達官貴人,給館裡討個好彩頭,畢竟是生意人,又琢磨這丫頭容貌還算美,若沒了三寸小足,至多是個賤價貨,萬一疼死了,那才是真正打了水漂,油星子都撈不著,一權利弊,便勒令調、教媽媽解開綁繩,順其生長罷了。
只是因為一雙大腳,折了身價,再如何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