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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缺乏了一個支點:
沒有一個“貴人”願意支援他。
——在這險惡江湖中,要是連半個“靠山”也無、一個“貴人”也沒有,那怕是難以闖出名堂來的。
就算終於能出人頭地,只怕犧牲必矩,身心皆創,萬一搞不好,還得壯態未酬命已丟。
這時際,他就通上了兩個“貴人”。
一勇一女。
男的是狄飛驚。
女的是雷純。
狄飛驚請託“六分半堂”裡的神秘高手,隱士名宿,教他武功,以及殺人的方法。
雷純則給他錢。
他要強。
也要強。
他更需要錢。
——需要很多很多的錢。
於是,他就成為“六分半堂”僱傭的一名殺手;由於“六分半堂”的刻意培植,他也很快的就成了名。
當然,也很成功的殺了好些相當難殺的人。
31.石!火!光!電!
文隨漢雖然歷過艱苦才算成了名,但他那種公子哥兒、紈鐳磕子弟的氣態,並無更易,甚至因為他有了錢,更變本加厲。
他為了賺更多的錢,不但受“六分半堂”之令,接受殺人的使命,有時也會接受“外賣”:誰給的價格高,他也會為對方殺人。
他殺人是為錢。
他若要不為金錢而殺的人,大概只有兩個?
其中一個是無情。
名捕無情。
他試過。
他嘗試狙殺無情。
當然不成功。
無情卻沒殺他,還兩次放過了他。
“我殺過你父親,”無情在饒他不殺時曾這樣說過,“你要報仇,那是應該的。但千萬不要落在我手裡超過三次,因為你已殺了太多不該殺的人,就衝著這點,我也會殺你。”
文隨漢知道不該給無情第三次機會——因為他把機會用完了還殺不了對方,對方就會倒過來殺他。
他可不想死,只想殺人賺錢。
他殺了不少人,也拿了不少錢——而且,他還習慣把價錢開得很高。
奇怪的是,價錢愈高,找他來殺人的也愈多。
——或許,請殺手也要看是不是“名牌”。一幅畫、一張名琴、一塊玉石,如果價格不高,買的人好像也乏然無味,以為沒有多大的價值,一旦定價昂貴,反而會珍而惜之,視之若寶。
文隨漢就是認準了這種心理,開的是高價。
當然他首先得是個殺人高手,殺的是高人。
他的錢賺多了,出入、出手,就愈見氣派:甚至是愈揮霍無度。
他要顯示出他的“與眾不同”。
他要言行特立。
——其實,他顯然並不知道:他這樣做,倒只顯現了他的自卑和自大。
他倒贏得一個外號,實至名歸:
“富貴殺手”。
——人殺多了,就慢慢變成了“富貴殺人王”了。
人就這樣聽著,也覺得自豪,洋洋自得,也沾沾自喜。
不過,只有他打從心裡清楚:他的錢其實賺來並不容易。
他每一分錢都是用性命、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