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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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一晃手上的錢袋,那青年眼中閃過一絲惱怒,但卻鎮定下來了。開始動用他全身唯一的利器——三寸不爛之舌,進行保命的詭辯。
“拾錢還錢,私下解決便可,哪需動用公堂,驚動官府?更何況你要還給的人是失主,而非本縣令,擊鼓擾亂公堂大是不該。”
這下子栽贓陷害又成了拾金不昧了?有意思,如果他不承認這錢袋是自己的——反正裡面沒多少錢,更何況袋上被繡上了丟臉的圖案,他早想找藉口換個錢袋了——這騙子要如何拾金不昧?袁蔚中挑了挑眉,仿著戲臺上的做勢,又重重地拍了一響驚堂木。
“”
這算是怎麼回事?玩陰的想玩死他?
青年頭上的青筋突突亂跳,好歹告訴自己“忍”雖然是心頭一把刀,可是不忍他的麻煩會更大。
“那抱歉,可能是我認錯聽錯,既然這錢袋不是大人的,我認擾亂公堂的罰罷。”
罷罷罷,民不與官鬥,更何況他還是個有案底的騙子!
早早抽身退步為好。
苦著臉站起來,把褲子褪下趴好,屁股遭殃總好過小命不保。
“不對啊大人,我瞧那錢袋上的繡紋,的確應該是您的沒錯。屬下還記得這個錢袋是內人所繡,上面花紋獨特,應該是市面上絕無僅有的。”
這時,旁邊那留了五柳長鬚的儒雅師爺卻插話了,帶著一副“突然發現”的驚訝口吻,對著臉色剎時黑了一黑的縣令如是建議,也不知道他到底幫誰。
“應該是世上絕無僅有吧?”
他老婆那一手女紅可真叫人不敢恭維,繡個金童玉女兩小童兒,給她弄來出黃色的肉塊堆疊,簡直像是“妖精打架”,而且還是叫人看了會噴飯的曖昧抽象版。洪師爺自己是沒勇氣帶著這樣的錢袋滿街走,卻膽敢在他這縣令大人二十四歲生日的時候加以陷害,害他拿著這個“禮物”就像握住了一個燙手山芋,吞不下又不敢拋開,只能收著掖著藏在衣服裡——有傷風化啊!唉
可憐因為他們全府衙上下都要仰仗洪夫人這位米飯班主(因為只有她一個女的,兼管伙房),這口氣他這當老大的也只能忍氣吞聲嚥了。
“你好樣的!”憶起新仇舊恨,袁蔚中丟了這樣一個眼神給自己的師爺,卻被他用佯裝不知的微笑回擊。
唉唉唉,悔不該當時一時被他儒雅的外表所迷惑,想起了自己暗戀多年的家鄉私塾先生。
自己是喜歡這型別的男人沒錯,可是對方卻是對解剖人體,查出屍體的死因有無與倫比熱情的驗屍學狂人——附帶說明一點:這洪師爺絕對喜歡自己的屍體多於活人,如果有一天他想與他“袒裸相見”的話,八成是在後院的停屍房裡。
只有他那同樣怪僻,愛拿活人試藥的老婆才受得了他。
“那麼這個錢袋是縣令大人的?小的也沒送錯地方。大人真是品味獨特,小的記下了,以後再撿到,一定不會認錯,立刻送回。”
現在是什麼狀況?那師爺到底是幫自己還是幫大人啊?雖然說有“幫理不幫親”這一說的存在,不過衙門一向是黑暗的代名詞,他還是不要祈求會有這一線光明才好。
完全被這師爺與縣太爺的眉眼官司弄胡塗了,但免了自己眼前就要挨二十大板的危機總是好的。那騙子順著溜杆向上爬,居然還不忘話裡話外諷刺幾句,處理得甚是高明,言辭犀利,看樣子也是個飽讀詩書的儒生學士,倒叫洪師爺出於同類相惜的緣故,對這俊秀的青年大有好感。
“若這錢袋是本大人的,為何你剛剛卻一口咬定是本大人偷了你的,還導致鬧上公堂來呢?”
給自己師爺一個不可再鬧事的警告眼神,袁蔚中搶在洪師爺準備再逆轉對自己有利條件前開口,總之先把這個騙子的罪定下,人扣壓,要查他的來歷就可以來日方長了。
“這”
這主從二人一唱一和果然就是要玩死他的,青年給對自己投來“愛莫能助”的師爺一個怨恨的眼神。
“屬下明白這件案子該如何公斷了。按刑律第一百三十五條:街市撿拾金銀,失主發現不還者,可視同偷盜,當罰杖五十,拘禁勞役半月。這位小哥到底還是想把錢還給大人的話,罰杖可免了,拘禁以示警戒即可。”
這騙子真倒黴,這麼文質彬彬的人做什麼營生不好偏要出來當騙子!不巧還對了自己這上司“獨好男色”的胃口,只能自求多福了。
洪師爺搶著開口,反正順上司的意把人留下來也就是了,他樂得再做一順水人情,也不必弄到這投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