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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斯可能去的地方,之後,給南加州的所有執法機關打電話,查詢一下是否有人聽說過這傢伙。他聲稱自己是中央情報局的人。查證一下。”
裡克森重新坐下,從口袋裡抓出拍立得『性』感照片,像洗撲克牌似地洗了一遍,接著,他又一張一張地細細琢磨起來。他暗自思忖,他等待的時間夠長了。他把照片放進一個棕『色』證據袋內,在袋上草草記了些什麼,然後封死。現在該會見頭兒了。
他對佈雷蕭說:“好吧,讓人把這些東西送到城內的犯罪實驗室裡,要快!要讓人親手送到斯圖爾特博士手中。”
佈雷蕭用手遮住電話筒,說:“我正在與緝毒組聯絡。你想讓我先做什麼?”他『迷』『惑』不解地繼續說道:“先通緝帕克…卡明斯,還是把這個送到實驗室去?”
裡克森一邊向大門口走去,一邊說:“兩件事都得做。”接著,他站在走道上,用手指玩弄著一根粗大的黑雪茄。“真是糟透了,看來卡明斯就是我們要找的人。我們尚不知道他為何要洗劫桑德斯通家。他很有可能是兇手,他現在逃匿在外,讓我們先抓住他。”
與裡克森分手後,拉蘿又虛又弱地回到住所。她把報紙塞進停車場的垃圾筒內。今後,讓她如何面對親朋好友?她的父母都是受人尊敬的人。雖然,他們都是普通人,可確實受人尊敬。感謝上帝,他們已去了另一世界,看不到這一切。這是一個恥辱,巨大的恥辱。
她正打算開門,突然又改變了主意。她穿過長滿青草的院子,向埃米特家走去。
她問他:“你看了今天上午的報紙了嗎?”
“是的,拉蘿我看了。我很難過。”
埃米特剛衝了一壺咖啡,他請拉蘿自己動手。拉蘿為埃米特倒了一杯,拿在手上,跟著他走進辦公室。“埃米特,我有個問題,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不管你是否能幫我,我還是想問問你。”
他按了一下輪椅上的按鈕。輪椅轉向計算機『操』作臺,埃米特一頭埋進那堆奇妙的鐵玩意中。他打出:“拉蘿,告訴我。我會竭盡全力幫助你。而且,拉蘿,別把報上的文章放心上。你不必在意別人是怎麼想的。如果我在意的話,我就會永遠不出門。你現在的麻煩已夠多了。”
他轉過椅子,看著拉蘿。
“我在喬希揹包裡發現了一件帶血的 t 恤,埃米特,沒有別人知道這事。我想在把它交給警方之前,我得先查驗它是否是有效證據。報上已登了這麼一篇文章,如果警方再掌握了這件 t 恤,我真不知道他們會幹出些什麼。我記得曾聽你說過你有位生物學家的朋友,在斯特德試驗室工作。能否請你讓他來驗一下血型,看是否是我妹夫的血?我可以從警察檔案查出他的血型。”
埃米特問道:“在哪裡?”
“在我住的套房裡,我可以去取來。”
“去拿來。”
“那麼,你認為你可以請人驗血型?”
埃米特緩緩地說:“是的,去拿來。”
“等喬希騎車外出時,我馬上就拿來。埃米特,我想讓你見見喬希。但願沒什麼。”
翌日,裡克森和佈雷蕭局長在高峰時節的公路上,左衝右撞,兩小時後,終於到達洛杉磯市犯罪實驗室。此時,他倆正走在實驗室的走廊上。特倫斯…佈雷蕭局長五十來歲,過早地長了滿頭銀髮,面板曬成棕褐『色』。他是個很有魅力的人。唯有那雙眼睛是個缺陷:他戴著鑲有粗鏡框的厚厚眼鏡片,雙眼被鏡片放大,顯得十分龐大。在他的手下人看來,他是個有堅強意志力的人。每隔一天,不管天氣如何,他都要慢跑七到八里,他堅持舉重,有什麼書就看什麼書。此外,他設法堅持每週工作五十到六十小時。現在,他結實得就像一個二十來歲的人,體型比他二十三歲的兒子還要好。對他而言,執法就是他的生命。
局長在詢問裡克森:“見鬼,你為什麼一定要我們為這事趕這麼多路到這兒?我是說,我們也有實驗室。所有的人都認為他們乾得很出『色』。”
裡克森貼著玻璃門朝辦公室裡面看,一邊說:“因為一個女人,她動作敏捷,對她手頭的工作了如指掌。”
“誰?”
“蓋兒…斯圖爾特博士。”
“我曾聽說過她的大名,只是記不得是在何處。”
“她是全國知名的犯罪學家之一。沒什麼事能難倒她;她懂得如何『操』作實驗室裡的所有裝置,而且,她的專長就是分析攝影證據。”
看到他們走進來,蓋兒…斯圖爾特博士起身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