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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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說讓夏明麗當雲柯旗下床上用品的代言人,說什麼明星代言是企業投資“績優股”,可以快速攫取消費者的目光。
結果現在呢?得,連他和他老爸在雲柯的股份也被那娘們影響了!
一看狄允中這副吊兒郎當的痞子模樣,狄遠任就不打一處來氣:“狄宸憑什麼給你錢?當初你們可都是簽過字的。無論雲柯效益怎樣,有飯,大家就一塊吃,沒錢,大家也要一起扛。倒是你狄允中,一天到晚遊手好閒,就沒見你為家裡做過什麼!”
被狄遠任一下戳中軟肋,狄允中這下也不敢再說什麼。大伯曾為了從事自己熱愛的工作,不惜和家人反目,並選擇淨身出戶,雲柯的股份他沒要一分一毫,而是全部分給了自己的兩個弟弟。
所謂吃人嘴短拿人手短,狄允中現下是敢怒不敢言,心裡七上八下的真是難受!
可就在他覺得自己處於弱勢時,父親狄遠賢走過來解圍:“其實允中說的也不錯,雲柯的股價暴跌14%,我出去和客戶吃飯,人家還懷疑夏明麗是不是在我們酒店裡販毒呢。”
狄遠賢叼著菸斗,邁開四方步走來。他重重吐出一口菸圈,朝狄宸哂笑一下,似是將所有劍芒全指向了他。
狄宸素知三叔父子一向不是省油的燈。為了主宅清淨,他也不做任何爭辯,只對身邊怒氣衝衝的大伯說:“我送您。”
出門,狄遠任的辦公用車已在正門口等待。狄遠任從狄宸手中接過公文包,進入車子之前,他駐足回頭。看著狄宸:“偵查的那段時間,其實夏小姐在所裡一直等你去救她。”
他對狄宸描述起提審夏明麗的情景,她是如何形象落魄,眼神毫無光彩。
狄遠任只是想喚回狄宸對她的同情心,在今天庭審時,他可以去現場給內心早已受到驚嚇的夏明麗一點無言的勇氣。
可任憑怎樣說,狄宸仍是一副不為所動的模樣。狄遠任無奈,淺嘆逸出:“狄宸,大伯有句話要和你說。我也知道感情的事不能勉強,可即使如此,我覺得你現在也不要這麼快就和她撇的一乾二淨。夏小姐在監所裡並不只是輪番被審這麼簡單,她失去的是自由,這是對於一個人而言最重要的東西。而且監所帶給人的本來就是那種不可言喻的恐懼,連犯罪的男人都畏怕,更何況她一個女人已經在那裡面呆了這麼長時間。如果你現在和她分手,我相信,夏明麗本來被折磨到脆弱的神經會徹底崩潰掉”
大伯的意思無外乎就是讓他能堅持就再堅持一下。可他對夏明麗的耐心,真的已經磨得幾乎連粉末都剩不下了。
也許這就應了那句話:一旦開始討厭某人,無論她做什麼都會讓你厭惡。
他對夏明麗,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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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訴夏明麗到庭。”審判長一聲令下,兩名法警將夏明麗帶入庭審廳。
面對後面眾多旁聽人員,夏明麗掃視了一圈,眼神遊離。
忽略掉旁聽眾人的指指點點與竊竊私語,她潛意識的,在尋找狄宸。
可尋尋覓覓,望眼欲穿,找到的不過只是徒然與悲傷。
夏明麗,你還在奢望什麼?她笑自己的痴傻,都到了今天這種田地,居然還有心思去想念那個不關心她的男人。
重新抬頭,她卻一眼就看到公訴人席位上的傅栩。
他依然穿著那一身英挺的制服,正襟危坐,嚴肅的眼神卻在一瞬不瞬的望著她,彷彿還在說那天的那一句:這個世界並不是除了狄宸之外,就沒人再關心你了!
儘管法庭是一個令人無法發笑的地方,可她還是朝他微微勾唇。不管傅栩是不是真的能幫她,但他暖人心脾的話語,已經足夠令她感動。
那蒼白瘦削的臉頰映在傅栩眼中,他放在腿上的手情不自禁的為她緊攥了些許。
這個銀幕前光鮮亮麗的女人,因為所謂的仗義,被折磨成變成這副頹喪的模樣。是的,他心疼了!
這時,法警已為夏明麗去掉手銬。
法官問道:“被告人夏明麗,你在徐國楠被抓獲前已經知其是在販賣氯胺酮是不是?”
“是的。”
“可你非但未向警方報案,反而提供便利幫助,將徐國楠林倩倩兩人藏匿在家中幫助他們逃避法律處罰。”
“是的。”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你雖然並未參與販賣活動,但事先知道徐國楠在販賣毒品,你的行為已經構成包庇毒品犯罪。你對自己所犯的罪行有異議嗎?”
“沒有,我沒有任何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