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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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隊,這事需要從長計議。據我瞭解,咱們警方還沒有足夠證據,這樣隨便抓人並不合乎規矩。”傅栩抓住這起案子的漏洞,順勢將夏明麗擋在自己身後。
“案件的確還需要深入調查,不過作為與案件相關人員,讓夏小姐去做筆錄也毋庸置疑吧?還是說,傅檢察官對我們警方有什麼異議?”
溫成剛挑眉睨著傅栩。雖說司法機關在案件期間怎樣介入都是合法的,不過既然已經交由緝毒科來偵查,從個人角度講,他很討厭檢察院的人這種喧賓奪主的做法。
而且,他辦案二十多年了,憑什麼要聽傅栩這種二十多歲的毛頭小子的!
見傅栩和溫成剛有卯上的火藥味,夏明麗站出來,看著溫成剛:“要我和你們走可以,不過請等今晚的宴會結束”
她的眸子有些黯淡。不知怎地,突然想起狄宸與馮睦茵站在一起的畫面。如果販毒案她在劫難逃,也許這就是最後一次再見狄宸了
那她更不想讓自己被狄宸憎惡。
溫成剛拒絕:“這恐怕不行。”
“我在,我的聲譽在,這裡還有傅檢察官可以作證。”
夏明麗動之以情的說著,尾音時她看向傅栩,希望他可以幫自己。
就在這時——
“這是怎麼回事?”狄宸的聲音從走廊那端傳來。剛才他就聽客人說夏明麗在這裡和幾個男人喋喋不休的爭執。
“狄先生,您好。經我們警方調查,夏小姐涉嫌一起販毒案,現在我們需要帶她去做筆錄。”溫成剛實話實說,並不打算當著周圍看熱鬧的眾人給夏明麗抑或傅栩面子:“來之前我就聽說狄少家裡有晚宴,所以我們就便衣過來了。實在抱歉,打擾您宴會的進行。這樣吧!您一句話,如果覺得我們有礙宴會程序,我們這就先回去了,等明天再去請夏小姐來局裡也不遲。”
他話中的意思,將決定全權交給了宴會的主人。
現在,夏明麗會不會被帶走,只要狄宸一句話。
*
今天的文,好難下手。。。不知親們看完什麼感受?溫隊真是過分,最後居然還把夏小姐的生殺大權都推給狄少了。
可是?狄少會怎麼做呢?夏小姐之後又會怎樣呢?
泡泡查了很多公安局與檢察院的資料,可泡泡畢竟是圈外人。如果讀者親親有懂辦案步驟什麼的,請不要怪泡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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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 冷眼旁觀
狄宸知道眼前這位便衣警察叫做溫成剛,這人是出了圈的有名,連電視臺都採訪過他。溫成剛平時最大的愛好就是偵破案件,一沾辦案、抓捕疑犯就勇猛得甚至可以不要命!漸而漸之,他在刑警界也有了個“溫神捕”的稱號。
聽說有次他隻手與持尖刀歹徒搏鬥,在左腋下大動脈、肝臟、腹部、肺部以及背部連中7刀的情況下還將歹徒順利捕獲了。
溫成剛嫉惡如仇,不畏犧牲。可私下,狄宸聽說他這人偏執的過分。只要溫成剛經手的案件,從不許旁人插手,哪怕是提出過多質疑也不行。
從剛才聽到這裡有動靜,言逸良就跟隨狄宸一起過來了。一聽夏明麗參與毒品案,言逸良一把甩開挽住自己手臂的狄曦,從最後的人群擠到溫成剛面前:“我的藝人我最清楚,明麗是不會涉毒的!”
“是啊!警官您是不是搞錯了?”馮睦茵的直覺也認為夏明麗不會這樣做。
溫成剛不屑一哂,並不理這幾個為夏明麗辯護的人,他看著狄宸,再次揚聲問道:“狄少,現在我們可就等您一句話了。”
呵,他倒要看看這小子怎麼回他!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大明星抑或非富即貴,一旦犯了罪,就必須接受法律制裁!只要狄宸敢替夏明麗說話,他就要定他個包庇罪犯的嫌疑!
傅栩緊緊攥著拳,恨不得上前給溫成剛一記痛快的拳頭。雖說警察叫嫌疑人第一時間錄口供毋庸置疑,可錄口供並沒有時間限制,更何況夏明麗已經用人格擔保請求他能晚一天執行!
可現在,這溫成剛不但不近人情,還說出這樣一句話,他擺明就是要讓狄宸陷入進退維谷的境地!
這是平生第一回,傅栩心中情與法的天平,在關鍵時刻出現了傾斜與偏差!
在場的眾人,各自的表現都不盡相同。紛紛議論的聲音在人群中悄然而至,有人失聲詫異,有人抱胸譏笑,還有人則沒有太大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