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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在這件事情上是一拍即合。
“父王,女兒認為這樣不公平。”一個聲音突然響起,是公主拉碧絲。
“哦?拉碧絲,你認為有什麼不公嗎?”普雷斯特五世問道。
“父王,女兒認為蘭迪公子現在只是平民,就算獲勝也只能被封為男爵,而埃斯達獲勝的話卻可晉升為伯爵,這樣未免有失公正。所以女兒請父王應允,無論哪一方獲勝,都可直接晉升為伯爵。”拉碧絲心平氣和地說道。
“這樣啊,可是我國從未有直接由平民晉升為伯爵的先例啊。”普雷斯特五世沉吟道。
“可是父王”拉碧絲並不打算退讓,其實她根本不知我的打算,否則她也不會去費這力氣。
“我看就這樣吧,雙方各退一步,維爾獲勝的話可以晉升為子爵,不知父王認為是否可行?”貝魯特突然插嘴道,看樣子他很急於觀賞這場絕鬥。
“好,就這麼決定。”普雷斯特五世宣佈道:“各位還有什麼異議嗎?”眾人無語。看來馬丁侯爵也和二王子一樣,認為我必死無疑了。普雷斯特五世說道:“既然這樣,那我們就一起到看臺上去吧,應該到了比試的時間了,各位以為如何?”
“謹遵陛下旨意。”眾人同時答道,紛紛走向了看臺上的高等席位就座。站在直徑三十幾米的比武場上,我心裡有些納悶:“埃斯達這傢伙怎麼還沒來呢,自己提出決鬥竟然還遲到,難道他真的認為已經有了必勝的把握了嗎?”
“埃斯達。斯普洛爾子爵駕到。”只見紫光一閃,一個全副武裝的騎士奔進了場內,正是我的對手——埃斯達。斯普洛爾。他穿著一身紫色的近似透明的鎧甲,好像用某種魔晶石所造,覆蓋了他體表百分之七十的部位,閃著耀眼的紫光。
“拉碧絲說的皇家至寶難道就是這件鎧甲嗎?”我心裡想道:“不知它有什麼特殊的功用?”
“維爾。蘭迪,我終於等到為我的好朋友阿貝爾復仇的這一天了。”埃斯達咬著牙說道:“我要在眾人面前將你碎屍萬段。”
“好啊,就看你有沒有這個本事了。”我輕鬆地說道。他伸手拔出了插在腰間的劍:“看你一會兒還能否笑得出來。”
“比武開始。”裁判的話音未落,埃斯達便向我衝了過來,片刻間便到了我身前七米之內。
“雷球連擊。”我意念一動,八個雷球立即出現在我的前方,不住地旋轉著。八個雷球同時發出,能夠隨著我的意念在空中任意改變方向,從不同的角度攻擊敵人。而且雷系魔法是鎧甲騎士的剋星,金屬是電的良導體,越厚的鎧甲就會給鎧甲裡面的人帶來越大的傷害。
“放。”隨著我的一聲喝叱,八個雷球分散開來,在同一時刻以不同的角度向埃斯達飛了過去。他冷哼一聲,舉劍便向雷球挑去,瞬間刺出了六七劍,將六個雷球完全分解,消失在空氣中。但仍然慢了一些,餘下的兩個雷球分別繞到了他的左側和後方,他身形急閃,躲過了其中一發,但另一發仍然擊中了他的左肋。
“呼。”並未如預想那樣發出劇烈的聲響,雷球一接觸到他的鎧甲,便如落到大海里的雨滴一樣,消失得無影無蹤,彷彿被吸收了一樣。埃斯達安然無恙地站在那裡,沒有一點被電擊過的跡象。
“什麼?你的鎧甲竟然能夠吸收魔法元素?”我脫口說道,上次的「破魔劍」實在算不得什麼了不起的道具,但是能夠吸收魔法元素的鎧甲就不同了,這就是通常人們所說的「神器」了。這些魔法護具之所以稱為「神器」,就是因為它超越了人類所能達到的極限,通常是由神族遺留在人間的。對於我來說,這當然不是什麼難事,但是如果我直接以魔法擊敗了他,那無疑是告訴大家我不是「人類」,這是我所不希望看到的結果。那也就是說,我只能憑武技來制敵,好在我的武技雖然不如我的魔法這麼厲害,但是對付他應該還是足夠了。
“哼哼,竟然這麼快就被你發現了,真是不簡單。”埃斯達冷笑著說道:“本來還想送給你一個驚喜呢,不過看來沒有那個必要了。在你的魔法失去作用的情況下,看你怎麼勝我,受死吧。”
“沒那麼容易,再接我一招。”我輕哼一聲,身形迅速向後方移去,同時念起了咒語。
“貝魯特,你好大膽,竟然私自將「元素之祝福」借給了埃斯達。”看臺上的普雷斯特五世,冷哼著對二王子貝魯特說道。
“什麼?「元素之祝福」?那不是可以防禦一切魔法的鎧甲嗎?”拉碧絲也從名字上想到了這鎧甲的功用,雖然作為皇族成員的她也不相信這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