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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記本傾訴煩惱。
當駱志軒七歲那年,那個男人突然和她提離婚。說對不起她,不能再和她生活下去了。因為一開始,他就不是因為喜歡她而和她結婚。
他說,他那個時候有個女朋友。她家裡很有錢,經營酒店業。他們交往過,而且感情很深。可她的家人卻反對他們在一起。因為他不過是在一家普通公司工作,沒什麼大前途。而那家的父母看中了一個高等學府畢業的男生,那人就在N市的市府工作,非常有政治前途。
那個女生當然是持反對的意見。可被父母逼著相親的那天,她看到那個男生儀表堂堂,而父母又那麼堅持,那女生一時心動,竟同意和那個男人交往並結婚。
在她相親之後的一個月,那女生向駱志軒的父親提出了分手。因為,她要結婚了。她說,她喜歡上了那個在市府工作的男生。
她們家是從商的,找一個從政的老公,對家族生意是有益的。加上她的父母一直都很欣賞那個男生,所以,她只能對不起他了。
就這樣,駱志軒的父親失戀了。那一晚,他喝多了酒,潛意識中想要報復那個背棄他的女生,所以趁著酒醉,和駱志軒的媽媽發生了關係。
酒醒後,他很慌亂。因為他一直把駱志軒的媽媽當成鄰家小妹。但卻和她發生了關係。
於是,他避開了數日。直到林霧舉行了隆重的婚禮之後,情傷深重的他終於很無奈的開口向駱志軒的媽媽求婚。
他覺得,既然他喜歡的女生嫁給了別的男人。而駱志軒的媽媽卻和他發生了那種關係,在情在理,他都應該娶了人家。反正,對方喜歡他的事,他早就發覺。既然不能和自己喜歡的女人在一起,那就找個喜歡自己的女人。
剛開始結婚的那幾年,他盡到了一個爸爸和丈夫的職責。雖然,他談不上很愛自己的妻子,但他還是儘可能的化多點時間陪著她。
可在駱志軒長到三歲那年,他卻又偶遇了林霧。兩人相見,仿若隔世。往日的愛戀深情又重新燃起。
那一日,他們情不自禁的又擁抱在一起。
林霧向他訴說她的婚後生活。她告訴他,她很後悔嫁給了那個男人。謝霖強雖然是個正值俊美的男人,但卻是個生活很無趣又呆板的書呆子。每日沉浸在工作中,她和他並沒有多少共同語言。如果不是他們有個可愛的兒子謝豪鋒,她早就向他提出離婚了。
而駱志軒的父親也告訴林霧說,他有一個賢惠的妻子也有個可愛的兒子。可是,這麼多年,他卻依然沒有愛上自己的妻子。他經常會想到林霧。
就這樣,兩人談了很多。那一晚,兩人分別給自己的另一半打了電話說是去外地出差。其實他們兩個是在酒店的房間裡盡情的纏綿。
從那一晚起,他們開始了無止境的偷情生活。他們總是藉口說出差或加班,偷偷的在酒店的房間裡幽會。
直到有一天,林霧回家後,她的老公謝霖強把她喚到書房,因為,他在市府裡收到了別人匿名快遞過來的照片。那些照片全是她和駱志軒的爸爸在床上鬼混的畫面。
那一天,林霧和她那個沒有共同語言的丈夫吵了架。陷入了冷戰。數日後,那個男人和她又再一次交談協議。
因為看到過妻子和別的男人在床上的照片。謝霖強沒有辦法再面對一個已經出了軌的妻子。他當然是想離婚。而林霧也想要和丈夫離婚。但考慮到他們的兒子謝豪鋒才三歲。實在還太小。所以他們兩個約定,從那晚起分房而睡。
在兒子謝豪鋒和其它人的面前,他們依然還是夫妻。但其實,他們不再過夫妻生活,只想要等過幾年後,孩子到了七八歲,有點懂事的情況下,他們再正式去辦離婚手續。
這樣的結果對林霧來說是最為滿意的。她雖然和老公沒有共同語言。但她打心裡喜歡自己的兒子謝豪鋒。所以,她也有想好。等到孩子七八歲時,他們夫妻離婚後,她會讓謝豪鋒跟著她一起生活。
和她的老公協議商量完之後,他們兩個就正式分房而睡。她安靜了數天,最終又忍不住和駱志軒的父親開始糾纏。又繼續在酒店約會。
他們兩個都不知道是誰偷拍照片並寄給了謝霖強。但駱志軒的父親聽說林霧已經和丈夫分房,甚至在兒子七到八歲時就要辦離婚手續,他真的很開心。
他也有了想要和妻子離婚的念頭。而他也有考慮自己的兒子駱志軒還太小。再加上他的妻子真的很賢惠,沒什麼地方可以讓他挑剔。而兩人又從小就認識,感情當然是比林霧和她的老公謝霖強深。因此,他一直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