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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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有一句話:寧可站死,也不願躺著亡。就算打不過,他也要把面子找回來,否則以後還真不好混。
他把那髒兮兮的長髮往腦後一挑,嘴角沁血,滿眼兇光,一步步逼向步英傑。
要說打架,步英傑可不怕任何人,冷笑一聲,“兒子,你倒有點骨氣,還不服輸,來,來,爺爺跟你玩個把戲。”
“阿杰,當心。”
阿志及時擔醒道。
“小哥哥,你別託大喲,這人比我家的公狗還兇,當心他咬傷你。”
張三妹也擔心地說道。
阿志是見步英傑滿臉玩味的笑意,怕他一時玩興起誤了大事,便忍不住擔醒。
張三妹是外行看不出門道,還認為楊三煩是一時大意才中了步英傑的招。在她的心目中誰的個頭大,誰打架就厲害,直到現在,她還不相信步英傑能幹得過楊三煩,好擔心,也好害怕,直拿眼瞧看步英傑。
步英傑根本就沒有把楊三煩這種貨色放在眼裡,朝楊三煩招招手,蹲個馬步,朝楊三煩招手道:“兒子,來,爺爺站著不動讓你打三拳,如你能把我打倒就算你贏,老子拍拍屁股走人,如果你三拳打不倒老子,那就得做我的手下,聽我指揮,怎麼樣?”
“阿杰,別胡鬧。”
阿志著急了。
“小兄弟,別胡鬧呀。”
張三妹更著急。
然,步英傑有自己的打算,楊三煩的功夫比阿志強多了,用處也大,他要收服此人為己用,所以必須在功夫上讓此人心服口服。
這回,楊三煩更加地認為步英傑是阿志帶來的新人了,這小子是在他面前顯擺功夫呢。他想到這裡,心裡坦蕩多了,想著無論輸贏,張三妹這個女人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他雖然混蛋,卻知道規距,這種對方站著不動讓人打的方式是有規距的,一不能打頭;二不能踢**,否則傳出去會遭行內朋友瞧不起。
“別愣著啊,來打老子呀。”
步英傑又催道。
楊三煩來氣了,冷哼一聲,眼裡閃過一抹狠光,把拳頭揚一揚,“小狗日的,是你讓老子打的,待會別怪我手重。”
“讓你打就打,羅嗦個幹球!”
“瞧打!”
步英傑的厲吼激發出了楊三煩的好勝心,暗想:他媽的,老子就不信打不倒他。他拿出吃奶的力氣,使個弓步,一拳擂在步英傑的胸上。
“砰”的一聲響,楊三煩只感一股大力從拳頭上反擊過來,把持不住,那龐大的身軀被彈得倒飛起來,重重地摔在地上。
反觀步英傑卻紋絲不動地在原地站著。
真他媽的奇了怪了,楊三煩簡直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妙呀!阿志拍手叫絕,他知道步英傑不但拳腳功夫厲害,這氣功也是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步英傑是用氣功把楊三煩硬生生地震飛的。他樂得大叫道:“楊三煩,你這個雜種這回還服不服?”
“死雜種,你服不服。”
張三妹也跺著腳,指著楊三煩破口大罵。太解氣了,能看到楊三煩這麼窩囊,她簡直是太解氣了。
步英傑卻冷靜,習慣性地摸一摸鼻子,衝楊三煩招一招手,“起來,還有兩拳。”
楊三煩低垂著頭,服了,這回他是真服了,也明白這個對手不但拳腳功夫厲害,還懂氣功,氣功練到能把他一百多公斤的身體震飛,那還是差的嗎,他能是人家的對手嗎?
像楊三煩這種混混,服的就是拳頭,誰的拳頭厲害,他就服誰,就願意聽從誰的驅使。
他不能再打了,也不敢打了。
他站起來,擦一擦嘴角邊的血絲,走到步英傑面前,昂聲說道:“小兄弟,我服了,從此以後,你讓我怎麼著都聽你的,不過”
“不過什麼?”
步英傑收起馬步,盯著楊三煩笑一笑。
“不過我自己也不知能活多久,說吧,你想讓我做什麼事,趁我的毒性還沒有發作,我去幫你辦妥。”
楊三煩那張臉上閃上一抹懼色。像他這種刀尖子上討生存的人天不怕地怕,卻怕步志龍的毒藥。
“呵呵,如果我能解掉你身上的毒呢,你是不是要做我的兒子?”
步英傑還有閒心開玩笑。
“你,你能解掉我身上的毒?你,你是誰?”
陽光下,楊三煩那雙眼睛睜得比牛眼還要大還要圓,滿臉的不可置住,聲音都在顫。
阿志走過去,衝楊三煩說道:“他就是步志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