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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打醬油了。你準備什麼時候才放下?”
我反問,我為什麼要放下呢?
從她揚著臉在我懷裡閉上眼睛的那一刻,我放得下她歸塵歸土的身軀,卻早已扣住她彌留不盡的靈魂。
人人都會因失去而悲傷逆流,因執著而痛不欲生。不過是把自己空空沒有著落的念想硬生生從消失的人身上抽離掉,不習慣罷了。
而我始終覺得。明霞一直都在。所以我的愛情從沒落空。
人如其名的俏警花,像明媚的光芒下吻上雲朵的一片霞彩。
我也曾以為這世上最好的愛不過就是彼此多看了一眼,多走了遍心——愛就愛了,不愛就散了。那些矯情的人們沒什麼事總瞎鬧什麼啊,賤的真是。
可我忘了人是會死的尤其是警察這個高危職業。
我覺得我的愛情觀多健康啊,跟韓千洛和黎安娜那種奇葩簡直不是一個level。
如果一切按照最美好的軌跡走下去,我也想用雙手解開她英氣逼人的警服釦子,再為她蒙上純潔的婚紗,最後像個傻逼一樣去寵愛她一生一世。
可是為什麼偏偏我愛的人一聲不響地就死了呢?
Fu**k…the…god!
我是警察,所以無法像韓千洛一樣執著於復仇。
我愛的女人站在她最自豪的崗位前沿以身殉職,我本該為她驕傲。
但我必須要為此做些什麼,比如說——
換一種生活方式來隱藏悲傷,聚集一些同樣絕望的人,徹底剷除那個犯罪大毒瘤。
S市特大活體器官走私案。牽一髮動全身的罪惡滋長在看不到的迷霧裡。
我力排眾議,主動申請了比臥底還要辛苦的任務。
我組成了一支特案組,親自挑選了那些讓人大跌眼鏡的成員,一時間,沸沸揚揚眾說紛紜,洋溢在整個警局自上到下的所有體系。
那年我只有二十四歲。
最意氣風發滿懷熱忱的年紀裡,還沒開始成長,就已經成熟了。
我想,死亡是最好的一本教科書。教會你在應該說愛的時候,一刻都不能等。
後來我問韓千洛,你後不後悔沒有早點鎖住姚夕?在她十九歲的美好年紀裡,如果你像王子一樣降臨,也許所有的事都不一樣了。
“後悔但那又能怎樣?阿珏出事了。難道我還有心情去泡妞麼!生活本來就是這樣,什麼時候,該做什麼事而已。”他的回答很實在,很坦誠。
一點都沒錯。
愛情之所以值得萬古長青地歌頌,正是因為它們常常虛無到縹緲,脆弱到不堪一擊。
有時只是一個念頭。一個眼神。一個轉瞬即逝地擦身。
如果沒捕捉下去的,就連影子都沒了。
其實我也挺後悔的,最後抱著明霞的時候——我居然還喊她明隊長。
好吧,我承認她比我大六歲。一心鋪就的事業讓她流產過自己的孩子,也失去了聚少離多的丈夫。
所以只有我能相信韓千洛是真心愛著姚夕以及她肚子裡的孩子的。人都說物以類聚,我明明就比他重口多了。
說起我的特案組,我認為我今生所做最有意義的一件事,就是把那些曾經像我一樣絕望的人聚集在了一起。
我跟韓千洛說,有時候人與人之間組建信任不一定要靠心機,也可以依靠人格魅力。
那些最可靠的左膀右臂,從來都不是脅迫架起來的。
他卻說,我連人格都不健全,談什麼魅力
第一次見到莫綠菲的時候她身陷一處暗娼會所,被她賭博酗酒的繼父賣進來的。
那年她才剛剛二十歲。
她頭髮亂蓬蓬的,臉上身上都是傷,胸前的校服上還彆著一枚諷刺的校徽。
她端著半個敲碎的啤酒瓶子,山貓一樣的大眼睛在驚恐之餘又桀驁又決絕。
大有誰敢碰她一下,她就同歸於盡的架勢。
我問她,願不願意跟我走。條件是,我會把那個整天虐待你的繼父送進暗無天日的監獄。
她同意了。
於是我送她去了一處頗負盛名的保鏢專業學院去深造了整整一年,她先天敏銳的嗅覺和對人臉識別的能力都是為我所用的關鍵。
我選中她,不是偶然。
第一次見到張遠的時候,他在酒吧廳裡買醉。
幾個小時前,他刑滿釋放,孑然一身後才發現還是監獄裡更好。
我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