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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社老闆,就是高健見到秦森問的第一句話是:你想出人頭地嗎?
他看著高健說:“我想要錢。”
很特別的回答,給高健留下的印象很深,當談到秦森沒去一本學校的時候高健明顯對他的興趣更深了。
他覺得這個人有骨氣,還有一股說不上來的衝勁。
隨著報社慢慢步上正軌,秦森拿到的第一份工資,有一千。身邊沒有什麼朋友,這份喜悅都透過電話傳遞給遠方的家人,他寄了八百回去,剩餘的兩百他足夠了。
弟弟的越來越嚴重,他們都知道沒希望了,可是他不願意,也不甘願就眼睜睜的看著親弟弟去死。除了固定的工資,秦森開始做一些危險的事情,他需要額外的錢。
每次拿到好新聞,獎金總是不會少的。
關鍵是高健這人還算大方。
隔了兩個月,高健打算讓他有空去讀個本科或者打專,他說:“你這點文憑以後會難混。”
一開始秦森拒絕了,直到後來弟弟治不了去了,他和這工作慢慢捆綁在一起,有時候單調的生活很乏味,而且高健說得對,他這點文憑在北京很難混,這個城市發展得太快。
他先是讀了個大專,後來又去讀了個專升本。
但很多時候他總覺得自己停留在高中畢業這個階段,一切好像都停在過去。他的新生活在沒有目標的散漫的進行的,沒有什麼值得銘記。
從臥底酒店到賭場,從夜店到食物加工廠,從製作□□的到販賣假煙的,後來秦森是真心喜歡這份工作的,每次從那些地方出來,再把真相曝光在大眾面前,那種心滿意足的感覺讓他覺得真實。
火車窗外的風景不慌不忙的劃過,他想起23歲那年從販賣製作假煙的山村裡出來時還救了個被拐賣的小孩。
過去的所有其實他都不後悔。
這種事情做多了,那些人也不是吃素的,找人堵他,打他,甚至有人出錢要買他的一條腿。想起那些0日夜裡的膽顫驚心,現在倒覺得當時還挺刺激的。每天下班出門都會帶著把小刀,要張望好一會,確定沒危險才出去。
陳勝這人剛來的時候膽子還挺小的,就跟他去做了一回,回來後三天都軟著腿。
被賭場裡的一幫人追了三四條街,背後是白光閃閃的大刀。
陳勝說:“你怎麼還笑,我當時要不是往旁邊跑偏了一點,那刀就直接砍我背上了!就跟拍電影似的!”
除了正常的上班和乾點驚心動魄的事外,秦森開始覺得生活有點甜味的時候是從假煙山村回來後認識了陳思涵,用陳勝的話來說就是,那妞大胸大屁股,漂亮得就跟個狐狸精似的。
他們上下班在一棟樓,報社的隔壁年前開了家新的單位,做什麼金融投資的。陳思涵的臉和裝扮一眼就能看出來是那種職業女性,每天穿著黑色西裝和裙子,踩著高跟鞋,唯一不同的是她的唇色,不管什麼顏色都很精緻。
最初吸引秦森的其實還是她的胸,嗯,真的挺大的。
他年輕的時候有時很張狂又有點不著邊際,講一些黃段子就能把陳思涵整得臉紅。他是個正常的男人,談了一段時間就和陳思涵做了,她不是處女。
可是她是個挺好的女人。
怎麼說,就是挺對秦森胃口的,別看她表面上很強悍,其實說到底特還只是個小女人,私下特別軟,很聽話。
她也無數次讓秦森換份工作,找一個穩定一點的,安全一點的,朝九晚五的那種。
秦森一開始敷衍著過去,直到後來陳思涵又提,他說:“你當初看上我什麼,我要是沒有那點不要命的經歷,在你心裡能是那種大英雄嗎?再說了,我不能對不起老高,當初要不是他,我現在可能在工地搬磚。”
報社從零收入到在報刊亭站了一個腳趾頭,短短几年發展得很好,這多虧了秦森一次又一次玩命拿到的黑幕。
他得罪的人太多,那天晚上陳思涵來他家找他,剛走到門口就遇上四五個帶著鴨舌帽的男人,他們都打聽得一清二楚,知道這是秦森的女人,但是也沒心狠到要傷害女人,他們要的是秦森的一條手臂,或者一個小指。
幾番嚇唬,陳思涵都走不動路,在路邊痙攣了好一會才逃命似的跑開。
陳思涵和他大吵了一架,說是這樣的生活她接受不了,也根本不適合他們。
女人鬧起脾氣難哄,秦森抽著煙沉在沙發上,沒去哄她,說:“我要離開幾個月,這次時間要久一點,要是我回不來那就別等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