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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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舉人請他過府一敘。
過府一敘啊!!
你說多嚇人??
朱四郎並不知道何為鴻門宴,但也本能的意識到事情不太對勁兒。然而,每到一個地方,原本就會有當地的鄉紳地主來跟他套近乎,雖說之前完全沒有驚動過任何一個讀書人,可眼下人家王舉人都主動邀請他了,甭管對方是什麼目的,他都沒有拒絕的餘地。
不得已,朱四郎去了一趟王家。
王家本家啊,連王香芹和王香椿姐妹倆都沒去過,沒想到,作為王家人最討厭的姑爺……沒有之一……他倒是成功的進了府。
府中如何他已經不記得了,就記得氣氛不是那麼好。
萬幸的是,王舉人到底是個讀書人,儘管話中帶刺,可因為說的太委婉了,朱四郎愣是沒聽懂。
倒是王舉人在打發走了朱四郎後,納悶的問王大嫂等人:“他這樣兒倒是跟我想象的完全不同。”
王舉人也算是經歷過很多事情的人了,尤其像他這種貧寒出身的讀書人,想要達到如今這個地位,絕少不了察言觀色。可就他的觀察,朱四郎明擺著就是個鄉下地頭的莊稼漢子,就跟自家尚未發家之前,那些村裡的憨厚漢子一模一樣。
這樣的人,居然能前後耗時數年,精心佈下這麼個大局,不單將他那有本事的堂侄女哄得團團轉,還讓出嫁女轉身跟孃家互懟,寧可拼得個老死不相往來,也絕不妥協。甚至於,在知曉了自己的身世後,作為一個官宦人家的小姐,仍舊還死心塌地的待在鄉下農家……
想不通,真的想不通。
還是王大嫂氣不過道:“人心隔肚皮呢!”
生怕王舉人不信,王大嫂又忙不迭的說了一大通的話,大概是大妹原先還未出嫁時有多善良、多孝順、多勤快,反正在她嘴裡,原先的王香芹跟如今的王香芹就好似變了個人似的,連說的話那都不是人話了,只要男人和夫家,孃家人的死活都不管了,發了財也沒想著要拉拔一把孃家,只滿心滿眼想著豬是她的,跟你們沒半點兒關係……
最終,王舉人不得不承認,是自己看走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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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郎說事兒自然沒有寧氏這般繪聲繪色的,他就是用最簡單的語言,不帶任何修飾詞的,將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過了一遍。
主要還是說鄰縣那頭碰上王家人的事兒,其他地方的巡講都被他一語帶過。
而朱母和王香芹也將這段時間裡自家發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訴了他。別的倒是沒啥,主要就是六郎的親事。朱母的意思是,橫豎家裡如今也不缺錢,要不乾脆等到來年開春忙完了春耕後,起新房子得了。
在鄉下地頭,起新房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很多人家住的都是傳了不知道多久的老房子,哪怕老房子出了點兒問題,那也是修修補補的,極少會有人直接蓋新房。就是原本的房子住不下了,那也一般就是蓋幾間屋。
朱母所說的蓋新房,肯定不是單單蓋幾間屋的意思,她就是想要蓋一個三合院,最好還是石門鎮上那種青磚大院,其目的卻是希望能讓六郎的親事更順一些。
對此,朱父肯定是沒意見的,倒是離家有段時日的朱四郎尚不知道這事兒。
聽了這話後,朱四郎先拿眼去看王香芹,王香芹只道:“這事兒娘已經跟我說過了,我沒意見,不過真要蓋房子,讓我拿錢可以,但事情我是不管的。”
本也沒指望她能管,朱母有時候也很納悶,納悶老王家到底是怎麼教閨女的,怎麼就能把閨女教成生活技能瘸成這樣的?不喜歡生火做飯,不喜歡洗衣打掃,不喜歡……反正絕大多數的家務活,王香芹都不喜歡,偏偏你還不能說她懶,因為她伺候起豬來,實在是太勤快了,完全不知道疲憊的那種。
好在,前有溫氏,後有寧氏,眼皮子底下還有個要砸手裡的六郎。如今的朱母對於兒媳婦的標準那可真的是一降再降,哪怕王香芹確實有不少缺點,只要想想糟心的寧氏,就感覺連溫氏都是個無可挑剔的好兒媳婦了。
“那就聽孃的。”朱四郎也沒啥意見,他只提醒道,“就是我也不知道來年還要不要去巡講……”
“沒事,忙得過來,大不了多僱幾個人。放心吧,這筆錢不用從公中出,就從去年分家那會兒,給六郎的那筆錢裡出,事兒也不用你們操心。”朱母是豁出去了,她將六郎的親事作為了頭等大事來看待,誓要將這砸手裡的小兒子嫁出去。
看得出來,朱母是下了很大決心的。
在詢問過豬舍的事情不用幫忙後